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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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营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8  分类: 经营合同 手机版

篇一:合伙经营合同书

合伙经营合同书

甲方:吉林省鑫东邦进出口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此合伙经营合同书,经双方确定,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合伙经营区域

合伙经营区域:。

第五条 盈余分配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双方盈余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盈余分成各占50% 。

第六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运营模式,为乙方在市场运营过程中提供支持;

2、甲方负责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组织一次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3、甲方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调整其职务、调整所负责工作事项等;

4、甲方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盈余分配额做出适当调整;

5、乙方无需出资,主要负责合伙经营区域内的市场开发、产品运营、各渠道关系及网络关系疏通等工作;

6、乙方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7、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8、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般事项决定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9、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全员同意方可通过,重大事项是指:

(1)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2)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盈余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3)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

(4)组织变更、合伙人的变更;

(5)其他突发重要事件。

第七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1、除名退伙。

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合伙人义务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

(3)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

(4)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规定行为的;

2.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盈余分配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盈余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盈余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盈余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月最高利润12倍的违约金(不足两年的,按照合伙时间内最高利润计算);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盈余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公司经营管理协议

XXXX有限公司

管理团队与企业所有者间的经营管理协议书

(2014年度)

甲方:企业所有者 甲方组成成员: 乙方:管理团队 乙方主要组成成员: 一、总纲

协议双方本着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科学有序地完善企业运行机制。抓住市场有利时机,既要尽快取得短期经济利益,又要着眼于企业长期发展规划,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协议双方必须恪守各自的承诺,充分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期圆满完成合同的相应条款。 二、目标和目的

由于企业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均难以实现量化,许多产品均处于不确定状态。再者,由于企业的资质问题的存在,市场很难预测。因此,本年度目标不做具体量化,但以现在的状态为基础,提出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激励机制。即:企业保值增值、企业可持续发展、超额利益双方共享。 三、双方的利益分配

本项所指之利益是指企业本年度内的可分配利润,具体计算方式和说明如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法规执行):

可分配利润 = 年度营业收入(以回款为准)- 销售费用- 制造成本- 管理费用- 利税- 留存公积

年度营业收入 = 本企业所属范围内的合法收入(销售收入及其它非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费用 = 年度销售总额(以回款为准)X10% 制造成本 = 材料成本 + 直接人工

管理费用 = 管理及辅助人员工资 + 各种分摊(水电等)+ 车辆费用 + 固定资产折旧 + 办公后勤费用+ 员工福利等(注:交通公司及其他非奥邦机械公司驻厂人员所产生的水电费、车辆费等按比例扣减)

固定资产折旧:基础设施50年平均折旧,设备类10年平均折旧。 留存公积 = 税后利润 X ( 10-15) %

可分配利润分享表

经营管理团队分享的可分配利润进行二次分配,包括核心团队成员的直接分成、其他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优秀一线员工的奖励等,具体情况视可分配利润额度再定。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发展,为了全面顺利贯彻本协议精神,甲乙双方必须承担各自的责任,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现企业的保值增值、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的基础上,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本协议规定双方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承诺给予乙方充分的企业经营管理权,不得严重干涉企业合法正常的经营管理行为;

2.甲方必须给予乙方本年度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运作资金支持(资金到户),必须赋予乙方财务账户资金的合法合理使用权(见《公司各类单项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3.甲方必须赋予乙方对于财务部门的共同管理权,以使双方在财务方面透明地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充分授权; 5.双方必须在研发及新产品开发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承诺新产品开发必须适度规模,不能因新产品开发活动严重影响正常定型生产活动的执行。

(1)新产品研发的人力资源投入必须适度,工程技术人员不得超过公司技术队伍人数和质量的30%;

(2)新产品研发的试制负荷不得超过公司当时产能的15%;

(3)新产品研发投入的占用不得超过正常运作资金的20%(附加投入不在此例);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开展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确保企业保值增值,并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核心能力; 3.乙方必须保证在所有企业经营活动中,遵循长期目标和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不得急功近利,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

4.乙方必须承担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财产、员工的安全、健康管理责任; 5.乙方必须保证在企业发展并取得正向效益的同时,适当提升员工的整体待遇;

6.乙方保证在取得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得有损企业的社会效益(商誉、人脉、公共关系等); 五、乙方的经营管理概要

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及甲乙双方协议后的变化,乙方对新环境下的经营管理思路简略规划如下(详细计划另行制定):

(一)组织重新构建 1.新的组织架构

考虑到经营环境的变化,为了逐步实现定量化的绩效考核,规范整体技术行为及制造工艺,强化品质管理力度,本年度组织架构重新进行调整。成立一体化的技术中心,取消总调度岗位,成立以总经理直接领导和PMC部督导的生产体系,成立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独立品质控制部门。

新组织架构见附件1. 2.主要岗位匹配

注:生产作业员工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二)各部门及岗位的工作职责(另行下发) (三)员工激励机制

管理团队和其他员工一样,现有工资不变,个别干部和员工工资在2月底前适当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工资本年度不再变化。其工资结构中的绩效工资专门

用于月度绩效考评的浮动工资,根据考评结果而定。班组长以上的管理干部考核实行月度积分制,按照已经颁布的《辅助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进行公开考评,作为年度总考评的依据。年度总评结果直接与年终奖励挂钩。

1.销售团队的激励机制

销售团队包括兼职销售总监、营销经理、销售工程师、营销文员等,按照销售费用提成(销售额X10%)实行包干,其中与交通公司及其他内部销售只提成销售额的1%,由销售总监根据业绩给予分成,多销多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基本工资保持现状)。但用于销售渠道建设、企业形象宣传等的营销拓展工作的费用不得低于销售费用提成的30%。

2.一般管理干部和主要辅助人员实行年底双薪的模式,但需要进行月度和年度考评,按照考评结果给予奖励,特殊贡献者给予额外嘉奖。对于月度考评,其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月度核算。

3.对于工程技术人员,如有项目,可以进行采取项目提成与年度绩效考核双轨进行,就高不就低。项目提成是指,新产品销售后,两年内按该产品销售额度逐台(回款后)提成3%。但如果年度内售后服务费用超过本产品销售额度5%时,提成取消。月度绩效考核与一般干部同步进行。

4.一线作业员工按照绩效考核表进行逐月进行,直接与绩效挂钩。 5.质量考核按照《质量奖惩制度》同步进行。 六、与XX公司的关系

XX公司属本公司的兄弟企业,本公司有义务支持该公司的生产运作。乙方承诺给予XX公司如下优惠支持。

1.XX公司从XX公司购买的设备及配件,XX公司负责其相应的售后服务。XX公司对XX公司的销售价格按“成本价X135%”计算(不含税)。售后服务差旅费用由XX公司实报实销,并收取300元/人天的劳务费;

2.XX公司驻厂人员的膳食费按人天10元收取;

七、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的其他资源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采购用车1部、接送车2部、总经理及办公用车1部,共计四部车(此4部车由乙方全权使用和维护管理,不受其他人员制约)。其中

篇三:经营权定义与买断经营合同

经营权定义:

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

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所以说,所谓经营权是指企业的经营者掌握对企业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简介:

经营权(managerial authority)的定义: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所以说,所谓经营权是指企业的经营者掌握对企业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企业的经营只有拥有了企业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之后,才能根据市场的需要独立做出企业的经营决策,自主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的所有权的一种权能。与所有权相比,经营权少了一个收益的权利.。不变更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依法占有、支配和使用所有者的生产资料和商品的权利。

经营权在通常的情况下,属于所有者本人,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转移给他人,这种转移是合法的,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具体分为十四项。

a.生产经营决策权;

b.产品劳务定价权;

c.产品销售权;

d.物资采购权;

e.进出口权;

f.投资决策权a;

g.留用资金支配权;

h.资产处置权b;

i.联营兼并权c; j.劳动用工权; k.人事管理权; l.工资奖金分配权; m.内部机构设置权; n.拒绝摊派权;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编辑本段经营权的特征

其一,经营权的主体不再是自然人,而是经济组织,尤以企业法人为主;

其二,经营权的客体不再局限于土地及其之上的附着物,而是包括几乎全部的有形物质财产和无形财产,统称之为资产;

其三,经营权的行使不仅仅是直接作用于物质资源,如耕种土地、居住房屋、穿行邻地,而是现代广义的资产经营行为;

其四,经营权的效益实现不仅仅来源于客体本身,还来源于客体以外; 其五,所有权人的利益更为密切地与经营权人联系在一起。

编辑本段企业经营权简介 简介

企业作为经济法人和独立经济实体所拥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权力。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经营权主要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所具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权力。

变化

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下,生产经营活动都决定于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指令,生产经营自主权小,缺乏企业活力,存在着被动经营和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这种体制既不利于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发挥,同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权限入手。随着改革的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转变,其自主经营权也较之以前有了明显的扩大。这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客观需要和必然结果。

性质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既是一个有着自身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又必须在国家统一领导和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企业经营权的确定和运用,都要体现这种特点和要求。实行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原则和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和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样,既能在总体上保证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能在微观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

内容

企业经营权的内容较为广泛,牵涉到生产、供应、销售和人力、财力、物力等诸多的方面和问题。概括地说,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统一管理,保证国家利益或国家所得的前提下拥有的主要经营权有:①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权,即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生产经营方式;②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即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安排企业的产供销活动;③自有资金的自主使用权,即根据国家对企业留利使用的有关规定,有权作出机动灵活的使用安排;④人事权,即有权依照规定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⑤资产运用权,即有权运用企业拥有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⑥工资、奖励形式决定权,即在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地区类别和一些必须全国统一的津贴制度的条件下,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工资,有权对奖励基金自主分配;⑦联合经营权,即在不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的前提下,有权参与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或企业集团;⑧用工权,即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用工办法;⑨产品的部分定价权,即在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管理和指导下,对非国家统一定价的产品,企业有权依据市场供求状况,自行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经营权转让合同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租赁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 地 点:

2. 商铺位置: 第 层 号铺位。

3.商铺面积:该商铺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商铺经营权约定期限出让给乙方,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让期间产权仍然归甲方所有。

2.经营业态规划:乙方经营范围为: 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业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让的铺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补偿。

3. 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年经营权出让单价为(RMB)元/㎡(使用面积),出让总价款款为人民币 圆整(小写:RMB )。

3.乙方按以下方式按期付款:

乙方于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总款(RMB) 万元整。

第四条、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的,乙方因经营须交纳的经营保证金,商场运营正常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其他用电、自用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1、经营保证金: 元/铺,乙方于交房前一次性缴给甲方。

2.物业管理费:

1)第一年物业费用暂定为 元/㎡,物业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费、保安管理费、基本照明费、公共使用的水电费等。

2) 物业费收取方式:第一年物业费,乙方进场前一次性交清。以后每年年度的物业费于当年1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

3) 因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以上项目的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做相应调整。因商场管理需要须增加物业项目时,甲方应对新增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3.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在铺内安装装饰照明、通讯设施时,其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商铺从事商业活动前,应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依国家规定按期缴纳;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商场的管理规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权对商场进行整体管理,并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要保障大厦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维护公共秩序和商场安全防范,创造良好的环境。乙方不按时缴纳物业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3. 甲方依据商场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乙方违章经营有处罚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

什么是经营合同

责任事故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4.甲方可根据市场发展对商场经营业态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接受统一规划,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铺;

5.甲方有权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之规定或根据本地区商业经营特点制定和调整市场的营业时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清合同约定的价款后,即获得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享有该商铺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要遵守商场有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并自己负责本商铺的财产安全。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所组织的统一活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商场规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自用水电及合同约定的费用,依法积极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证金支付,并收取每天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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