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劳动合同 > 列表页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8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篇二:劳动合同书(无试用期)

劳 动 合 同 书

(无固定期限)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 日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凡由甲方出资(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四)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五)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三: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呈现七大亮点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该法律实施后,超过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2 合同期

固定期限合同最多只能连续签两次

推荐阅读:员工在试用期合格才能够签合同?此举违法!

据介绍,目前北京地区合同短期化倾向比较严重,一些单位甚至连续七八年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这样的情况将成为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最多只能连续签订两次,第三次由职工决定是签订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为避免用人单位在签订两次合同后终止用工,第三次是否签订合同也要由职工决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的行为也就是违法行为。而且用人单位需要对职工因此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李常宝处长提醒职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是从明年1月1日新法实施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说,在明年1月1日前,已经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明年还不能要求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从明年1月1日起计算,1月1日之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可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解读3 违约金

两种情况辞职劳动者要交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解析:炒老板鱿鱼不再担心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疑问,读者可拨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33进行咨询,另外,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的临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利用自己的网站平台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准确理解并实施该法律。典型问题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终身制

推荐阅读:劳动合同法:用工一年不签合同将视同"定终身"

职场维权:企业强迫超时加班你会打投诉电话?

读者问:我在公司工龄已经连续十几年了,现在合同仍然是一年一签,单位不给签长期合同,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李常宝解答:这是两个问题,在工作单位10年以后,如果合同到期,比如明年1月1号《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后,合同到期了,职工要求续订合同企业必须续合同。除非他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愿意签3年签5年,这由劳动者自己决定的。但不能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固定工,就是终身合同,就是铁饭碗了。

这些年北京出现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其中有很重要的原因,对无固定合同理解上存在一些偏颇。无固定期限合同虽然在劳动合同中不规定合同终止时间,但是如果法定终止解除合同条件出现,照样可以终止解除合同。作为职工来讲有权解除合同,作为企业来讲,只有这几种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因职工过失企业可以解除合同。而因职工过失解除合同,企业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再比如非职工过失也可以解除合同,包括职工患病、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企业安排工作,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