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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情况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7  分类: 情况报告 手机版

篇一: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鉴证报告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

个人所得税税款鉴证报告(范本)

赣中税 鉴字()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江西中税审专字[####]第###号),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股权转让方面的涉税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并出具涉税鉴证报告。贵公司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现行各项税收法规规定对相关凭证、账表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审核。我们的审核是按照《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现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南昌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具体审核结果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贵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由自然人###、###、####共同投资注册资金###万元成立,其中:###投资####万元,占注册资金##%;###投资###万元,占注册资金###%;###投资###万元,占注册资金##%。以上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字

[###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情况报告

#]第###号验资报告确认到位。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将所持贵公司共76.5%股权按原值38.25万元转给###、###、###,

股权转让后###出资11.50万元,占公司位23%股份,###出资18.50万,占贵公司37%股份,###出资20.00万,占贵公司40%股份,法人代表变更为###。本涉税鉴证报告仅对该股权转让涉税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二、依据贵公司提供的2013年4月7日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将所持贵公司共76.5%股权按原值38.25万元转给###、###、###。

2013年3月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资产总额3,356,015.43元。其中:货币资金135,818.91元;应收账款1,493,124.03元;预付账款81,870.08元;存货909,788.43元;固定资产735,413.98元。

2013年3月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负债总额2,868,548.95元。其中:应付账款2,129,985.14元;预收账款318,775.95元;其他应付款368,366.39元;应付职工薪酬36766.00元;应缴税金14655.47元。 2013年3月贵公司股权转让前账面所有者权益487,466.48元。 本次股权转让,贵公司未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单位对贵公司资产进行整体评估。出资股东按投资比例对债权和债务进行分配(若经过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要重新书写以下内容)。

各股东应分配的资产及负债情况:

股东名称 投资比例 应分配资产额 应分配负债额 ### 53% 1,778,688.17 元1,520,330.95元 ### 23.5%788,663.63元674,109.00元

### 23.5% 788,663.63元 674,109.00元 合计100%3,356,015.43元 2,868,548.95元 2013年4月7日股权转让贵公司各股东投资损益如下

股东投资损益=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应分配资产-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应分配负债-各股东原投资额

1)、###投资损益= 1,778,688.17元- 1,520,330.95元-265,000.00元=-6,642.78元。据此,###应补缴个人投资转让所得税0.00元。

2)、###投资损益=788,663.63元- 674,109.00元-117,500.00元=-2,945.37元。据此,###应补缴个人投资转让所得税0.00元。

3)、###投资损益=788,663.63元- 674,109.00元- 117,500.00元=-2,945.37元。据此,###应补缴个人投资转让所得税0.00元。

三、其他审核事项说明

本鉴证报告数据系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账簿及有关税收申报资料而来,如因提供资料外的原因可能产生的影响与本事务所无关。

四、报告附件

1、###有限公司2013年4月7日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3、###有限公司旧(新)章程;

4、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3月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5、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江西中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江西 中国注册税务师:

年月日

篇二:股权转让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报告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部分)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审核报告

****审字[2013]****号 -------------------------------------------------- ******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截止2013年4月30日帐面净资产情况,及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部分)所得应计缴个人所得税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提供的企业相关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规章、政策文件和《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规定,对贵公司截止2013年4月30日帐面净资产情况,以及个人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所得应计缴个人所得税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纳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贵公司个人股东于2013年**月1日按协议平价转让90%股权,转让收益为0.00元。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2013年4月30日帐面实收资本500,000.00元,留存收益5,978.32元(其中盈余公积5,054.37元,未分配利润923.95元),净资产 505,978.32元,转让90%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为455,380.49元( 505,978.32*90%);转让收益应为5,380.49元(455,380.49-450,000.00);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计缴个人所得税1,076.10元(5,380.49*20%)。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非法律、法规规定,审核报告的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附件: 1、鉴证报告说明

2、股权变更相关文件

4、企业会计报表

5、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税务师:

报告日期:2013年6月**日

附件一:

鉴证报告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贵公司于2010年7月**日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注册地址:*****;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房屋维修。

二、公司实收资本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经苏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字(2010)2-***号”验资报告,认缴出资额50万元,股东***以人民币50万元出资,实缴出资额50万元。

2、公司于201*年5月1日,经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公司个人股东由1人增加为2人,股东***平价转让90%股权给新增加的股东**,转让金额为45万元。股东变更为2人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总额不变。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额为:**,认缴出资45万元,实缴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认缴出资5万元,实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的10%。

本项变更已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变更[201*]第****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时间为2013年*月21日。

三、股权转让所得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个人股东***平价转让90%的股权,给新增加的股东**,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转让收益为0.00元。按照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本次个人股权转让应可以个人股东转让90%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作为转让价,并以此计算个人股权转让所得。

2013年4月30日,贵公司帐面净资产505,978.32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00.00元,盈余公积5,054.37元,未分配利润923.95元);转让90%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为455,380.49元( 505,978.32*90%);转让成本450,000.00元(500,000.00*90%),转让收益应为5,380.49元(455,380.49-450,000.00)。

四、应计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按照以上计算,贵公司个人股东转让90%股权所得为5,380.49元,适用税为20%,股权转让所得应计缴个人所得税1,076.10元(5,380.49*20%)。

五、2013年4月30日资产、债务、所有权益审核情况

篇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或纳税义务的转让方,向发生股权变更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填用。

二、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一份、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两份(其中一份转交股权变更企业)。 三、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股权变更企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企业。 2、身份证照号码: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对应的号码。

3、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4、转让合同总金额:是指股权转让协议中发生交易的全部股权的交易价格,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5、实物: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确认价值,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价值。 6、有价证券: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价值。

7、其他:是指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价值。

8、每股净资产:股权变更企业在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每股净资产、 9、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股权转让方在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每股净资产”和“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由股权变更企业根据本企业情况选填其一。

10、股权原值:是指获取股权转让协议中发生交易的全部股权所支付的价款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11、本次已实现收入金额:是指转让方办理本次纳税申报时已经取得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总金额。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