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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5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临沂市人事局《关于〈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临政人字(1998)80号],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 代理期限: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二.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负责乙方下列第 项人事业务。

1. 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办理出国政审,出具与档案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2. 协助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专中毕业生、转业军官、引进人才

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受流动手续及聘用合同鉴证。

3. 代办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4. 认定身份和工龄。

5. 调整档案工资。

6. 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晋升。

7. 代办退休、养老保险。

8. 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9. 负责人事统计。

10. 提供人事政策咨询。

11. 协助解聘人员的就业推荐。

12. 协助办理人事争议仲栽。

三.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承担下列第 项事项。

1. 委托代理人员必须是所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签有劳动(聘用)合同,不

得弄虚作假。

2. 服从甲方的各项人事工作部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按有关规定落实委托代理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

4. 负责对委托人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于次年年初向甲方提供书面考核鉴定。

5. 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合同期内委托代理人的养老金。养老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必须由乙

方承担,不得从委托代理人员工资中扣缴。

6.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合同期内委托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费。档案管理费按每人每月元计算。档案管理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委托代理人员收取。

7.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事前报甲方审批。

8. 委托代理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

出具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鉴定,同时督促本人到甲方办理人事档案转存或转出手

续。

9. 督促委托代理人员中的党、团员按时缴纳党、团费,参加组织生活。

四. 甲方与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不承担乙方聘用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病残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乙方及聘用人员不得以甲方名义

对外活动。甲方在代理期间,按上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或乙方所聘人

员承担。

五.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有关人事代理业务不

能办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六. 若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须提前十五日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商定,如需增加合同内容可加附款。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档案管理费不予退还。

七. 本合同期满,代理关系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如需继续委托,可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需政府有规定的,均按政府规定执行;凡属政府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 附录或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范本大全(合集)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安 宁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乙方: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昆明市人事劳动局《转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推行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和一系列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代理其员工人事关系及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其原有身份,确认或计算工龄。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员工提供下列有关人事服务:出具相关证明、对符合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办理乙方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及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的转正定级(毕业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见习期满一年,乙方及其员工必须申请办理,过期后果甲方不负责)、管理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调阅档案材料等。有关乙方员工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及其员工协议解决。

三、乙方必须实际聘用其员工,不得以“空挂”方式委托甲方办理其员工的人事业务。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申请上述服务时,应出示公函以及提供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名单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上报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四、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乙方应及时送交甲方存入本人档案,以充实档案材料,乙方员工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六、协议有效期年,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

办理代理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终止委托。对此,针对乙方代理人员的档案及人事关系仍挂靠在甲方管理的事

实,代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否则,甲方

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向代理人员计收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并

保留追收其欠费的权力。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人民币 元

(240元/人?年)。协议期内如档案及人事关系调出,费用不予退还。

八、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由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安宁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

单位委托劳动人事档案代理协议书

编号:__

__

天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职工劳动人事档案代理订立如下合同: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申请要求,为乙方

提供劳动人事档案代理服务。

二、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甲

方代管本单位

________等____名职工的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甲方承担的代理业务及责任:

1、保存乙方委托代理人员的个人档案。

2、管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劳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并办理档案

转移手续。

3、负责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按规定出具有关证明,接转党团组

织关系,补充劳动人事档案。

4、按规定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代理职称晋升

申报工作。

5、负责为乙方人员代缴社会保障费用。达到退休条件时,为其

办理退休手续。

6、为乙方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择业指导、政策咨询服务。

四、乙方承担的责任

1、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人员的进档材料,为甲方收集、鉴别、

整理归档工作提供方便。

2、按照缴纳所代理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3、按照缴纳劳动人事档案代理费,乙方逾期不交者,除追交所

欠费用外,按照规定加收15%滞纳金。

4、乙方从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立户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标准向甲

方预交一年的档案保存费。

5、协议到期应续签协议,未续签协议,甲方不再负责为乙方代

理人员代理劳动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办理提档手续,逾期未提的,甲方按死档处理,并按规定追缴逾期档案保管费和滞纳金。

五、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事业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协议

档案编号:

甲方:杭州市下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28932403办事地点:闸弄口121号)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乙方员工同志的人事档案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管理,乙方需甲方提供人事档案利用服务时,须持本协议及甲方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 乙方必须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事宜。

3. 乙方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病、残、伤、亡等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与员工解除合同,需及时把解除合同证明抄送甲方,并同时将人事档案转移。甲方视新接收单位情况,按原有身份为其办理流动手续。

5. 年月至年月。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支付本期的档案代管费 仟 拾元人民币。下期的月内支付。 协议期内,乙方提前调走档案,甲方不退还已收的档案代管费。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办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手续,甲方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本协议期限自动顺延,档案代理管理费按乙方提出终止协议时甲方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补收(以月为一个收费单位,不到一月按月计),并按所欠代管费金额的10%加收滞纳金。人事档案管理费240元/年/人。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员工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篇三: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编号: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乙方的人事委托代理期限 年,从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按照市物委核定标准360/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事委托代理服务费 元。

二、甲方负责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留乙方人

事关系,为乙方出具有关证明和政审;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办理职称确认、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调动、档案转递等。

三、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费,按签订本协议期限

一次性交清,不得退款。

四、本协议期满可续签。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办

理续签或转移手续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 地址: 电话:0594-2287878 电话: 年 月 日 皇冠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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