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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包车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4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旅游客运包车协议书

客运包车协议书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上海成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 的有关条款达成

客运包车协议书

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事由:。

2、包车时间:自 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

3、包车起讫地自 市 县至 市 县。为(单、双)程包车, 接客上、下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车辆:______座以上。

上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 仟 佰 拾 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

3、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相关条件,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迄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3、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每车复印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随车同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上海成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1

篇二:包车客运合同书

包车客运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旅游者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特别说明:

1、甲方根据旅游业务需要,受旅游者或组团社委托,代理其与乙方签订包车客运合同。

2、合同签订后,双方每次合作的具体事宜,本合同有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的《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为准。

《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线路行程安排行车,负责召集旅游者,并向旅游者讲明集合的时间、地点、出发时间等事宜。

2、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规行车操作,不得超员。

3、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4、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

2、乙方承诺自己已经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规定为旅游者(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3、乙方应当保证每次派出的车辆、司机具有合法手续,且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乙方司机应当按照甲方工作人员或者旅游者的要求提供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计划行程不一致的,乙方应当听从旅游者和甲方工作人员的建议。

第五条 双方的相关约定

双方的相关约定:

1、甲方应当按核定的座位数包租车辆,不得超员,不得强迫司机违法行车,由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技术性能良好,遵守道路运输法规。

3、因乙方车辆故障而延误甲方行程,除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外,甲方可减付相应包车费。

4、乙方对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的行业的合同约定的标准。

5、司机应当按照用车计划单的约定行使车辆,计划单不明确时应当听从甲方工作人员或旅游者安排,对影响行车安全的事项,司机可拒绝甲方工作人员、旅游者安排。司机也可以与旅游者直接商定。

6、除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外,以下情况的发生,乙方也应当承担责任:

(1)车辆卫生不达标准;(2)由于空调问题引起旅游者投诉;(3)驾驶车辆急起急停,颠簸严重引起旅游者投诉;(4)对线路不清楚、不熟悉造成公里数增大;(5)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在指定的位置;(6)在景区景点等候时:a.旅游者参观完毕找不见司机的;b.旅游者返回时不能及时打开车门的;(7)不服从旅游者、导游安排的;(8)挑剔线路要求导游安排购物,影响质量的;(9)欺负新导游,影响严重的等。

7、 乙方为甲方或者旅游者选派的客运车辆,应当是归乙方所有或管理的合法营运车辆。

第六条 计费方式:一团一议。

第七条 订车方式

1、电话联系、提前预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并加盖印章或由经手人签字的文本为准。

2、《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服务事项约定

1、对于接、送飞机、轮船、火车等有时间限制的包车客运服务,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或惯例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应当为旅游者、甲方工作人员等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的服务。

3、乙方必须按行程约定的出发时间,提前 小时抵达指定地点。

4、乙方司乘人员的(住宿费、餐费)由 方承担;未经甲方和旅游者同意,乙方不得带与营运无关人员(包括亲属)乘车,停车后原则上不允许司乘人员随旅游者参观景点,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和安全驾驶、随车行李物品安全的情况下,司乘人员可自行安排。

5、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影响甲方行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行程的变更、取消,应在出发前 日,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中途行程变更,乙方应服从甲方行程的变更,费用相应增减。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在签订包车客运合同后,甲方每次使用乙方车辆,由甲方代旅游者支付乙方该次包车费用 %的预付款,并汇到乙方指定的帐户。

2、在出发前由甲方代付给乙方的剩余费用,待团队按预定行程安全返回,乙方将交通客票交给甲方后,全部付清。

乙方应当在行程结束日内结清剩余费用,未能结清,应当取得由甲方财务部门出据的欠款单据,该单据应当有财务专用章、负责人章、负责人签名方为有效。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的,乙方也可直接向旅游者索取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为甲方或者旅游者选派的客运车辆,应当是归乙方所有或管理的合法营运车辆。

乙方可以选派其他经营者的车辆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其他经营者违约,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因乙方或其选派的其他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游者或甲方工作人员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赔偿计算标准参照侵权法中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甲乙双方、旅游者应当依照《合同法》“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相互之间的纠纷。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生效。《包车客运用车计划单》应当有乙方或其委托的与车辆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字即可。乙方也可直接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发生纠纷,由甲方法人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负责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三:包车客运合同书

包车客运合同书

承租人:民生人寿保险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简称甲方) 出租人: (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租用乙方客运车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型: 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 年龄:

第二条:租车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三条:接车时间及地点:

晋城市文昌西街2033号海金山商务大厦

第四条:行车路线(线路):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时间:

第六条:费用的承担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2、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车辆及驾驶员;

2、 有权在租车期内使用租用车辆,并对乙方选派的驾驶员进行安排;

3、 有权对行车路线进行变更;如出发前变更行车路线,应提前 小时(以原定出发时间为准)通知乙方;如在行程中变更行车路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4、 由于不熟悉线路等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到达接团地点,有权扣减20%车费;

5、 行程中,因车辆故障影响行程或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 行程中,驾驶员态度恶劣的有权不予支付车费;

7、 行程中有权随时监督车辆运行情况,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司机立即停车排除直到安全为止;驾驶员不听劝阻,有权立即举报或拒绝上车,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 如取消用车应提前 小时(以原定出发时间为基准)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租金;

2、 应保证出租车辆营运手续、保险手续合法、齐全、有效;

3、 应保证出租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上设备(如电视、麦克、饮水机等)毫无问题;并选派驾驶技术熟练、职业道德良好的驾驶员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4、 应保障乘车人员的乘车安全;

5、 租期内乙方选派的驾驶员应服从甲方安排;

6、 行程中因车辆本身故障造成抛锚,应尽快更换相应车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7、 因出租车辆车况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的罚款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人员或甲方游客自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交通事故处理

乙方应安全行车,保障乘车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有乙方按法律规定先行赔付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行程中,因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非任何一方责任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行程或延误行车时,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贯事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应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