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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食品安全大检查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3  分类: 元旦 手机版

篇一: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小结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小结 为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铜仁市食安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食安委《关于开展****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玉食安委发〔****〕**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年*月**——**日由县卫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农牧、畜牧、工贸、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进行联合大检查,我县食安办积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月**日,县食安办组织县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工贸局、畜牧局、卫食药监局等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联合检查的有关事宜。

(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玉食安委发〔****〕*号)文件,并于****年*月**日至**日组织工商,质监、农牧、畜牧、卫食药监、工贸、监察,文体广播等部门开展了联合大检查行动,对县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三)元旦春节期间,各相关部门还将切实加强了节日值班,落实应急措施,并公开投诉值班电话,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畅通。

二、联合检查情况

(一)检查范围:联合执法检查分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县的*个乡镇辖区内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食堂、生猪屠宰场、酒类、旅游景区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严格检查。

(二)检查重点:一是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场所和部位的食品、保健食品、水、鲜活农产品、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蛋、奶制品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抽检和检查,坚决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出现假冒伪劣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是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节日期间违法问题重新出现。四是加强对年夜饭、团圆饭、农村集市、农村自办家宴和婚宴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五是重点对旅游景点、火车站、客运站等主要街道和学校周边等场所的食品摊点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三、检查结果

此次检查共出去执法人员**次,执法车辆*台次,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共***户,其中食品经营户**家,餐饮店**户,大中型超市*家,自制自售蛋糕店*家,县城*家农贸市场,宾馆会所*家,屠宰场*个;抽查各类食品***

种批,查获过期食品**公斤,过期料酒*瓶,“三无食品”*种*包,过期欧莱稚化妆品**瓶,存在酒类销售许可证过期等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对无“三防”设施、卫生条件差、未建立台帐记录、索证索票管理、无检验报告单等问题立即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教育,检查完后将所有不合格食品进行销毁处理。

篇二: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

应县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县各乡(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县迅速行动,县食安委办于2011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12月29日,我县召开2012年“两节”食 品安全工作会议,对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节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乡(镇)重抓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

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

县工商系统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开展了两节期间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把与消费者过节密切相关的过冬商品、烟、酒、化妆品、肉类、粮、水产品及豆类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使用变质、过期原料、伪造冒用他人品牌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生产销售的商品,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和私宰肉,非法出版物、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重点商品。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86户,立案查处60起,收缴罚没款4.68万元。千元以上案件5起。其中: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3户。因食品进销货记录台账未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处罚15户,此次检查共没收过期、假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包装要求的预包装食品98公斤,商品类别为:方便面、饮料、果酱罐头、火锅底料、食用油、白酒、调味品、豆制品、儿童小食品。其中:查扣假冒金龙鱼食用油5公斤装6桶,假冒“老白汾”9盒,伪造厂名、厂址碱面30袋。

县畜牧中心把加强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分别对204个畜禽养殖场、45家生鲜乳收购站、3个畜禽定点屠宰场、57家肉食摊点等节前畜产品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各类畜产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解决在产销源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城内餐饮服务摊点进行了检查整顿,详细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理,进货、验收、登记制度,从业

人员健康管理情况、仓储环境卫生情况等。节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各类饮食服务摊点90多家,责令整改10家,维护了市场稳定,两节期间未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县农业委员会采取六项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大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法律宣传培训;四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和监管;五是严格“三品”标志标识检查;六是完善应急机制。在此期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检查生产基地5个,农贸市场2个,抽查和检测农药残留农产品样品82个,抽查样品全部合格。

县质监局紧紧围绕两节热销产品,牢牢抓住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糕点制品、饮料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三库一室,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严把两关,确保我县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1家,对两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节日期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食安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应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012年2月13日

篇三:2015年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

塘坝乡开展2015年春节前食品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的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元旦、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努力营造全镇欢乐、祥和、吉庆的食品安全环境,保证全乡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有(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元旦食品安全大检查)序,根据《宜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宜食安办[2014]33号)和《宜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宜食安办[2015]2号)文件要求,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针对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特点,结合塘坝乡2014年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以乡中心区、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小摊点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以肉及肉制品、酒类制品、粮油、果蔬、乳制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伪劣食品制售及“地沟油”、“瘦肉精”犯罪等专项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二、检查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控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掺杂使假,水产养殖过程是否有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养殖等情况,畜禽养殖过程是有使用兽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喂养,蔬菜种植过程是否使用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禽畜养殖环节出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按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如有使用食品添加剂就要按要求备案、使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使用化工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原料等加工食品,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尤其要严厉查处乳制品添加三聚氰胺,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肉制品原料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无证无照经营小作坊。

(三)食品流通环节:加大对批发部、小卖部、儿童食品、豆制品、粮油等食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流通环节无证照经营以及销售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猪肉以及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小餐馆、学校食堂、集体食堂的原料进货索证、持证经营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求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重点检查餐饮企业采购食品及原材料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餐具消毒的设施和方法、后厨卫生等方面,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病死猪肉、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五)禽畜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和注水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监督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验收不合格的生猪入厂(场)屠宰销售,确保定点屠宰厂(场)出厂的猪肉为合格产品。监督定点屠宰厂(场)执行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情况,发现有不执行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强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严防病死禽畜、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流入市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成效,乡政府决定成立乡元旦、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皓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食药所、派出所、畜牧站、农服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

大检查时间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20日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各项管理、各项整改的责任,强化“谁领导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在大检查中协同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防止推诿扯皮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共同做好清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在大检查期间面向社会公布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效果以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大情况要及时上

报,决不允许迟报、瞒报。在大检查期间,各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

塘坝乡人民政府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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