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担保合同 > 列表页

担保合同担保主合同义务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3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担保协议书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

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

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

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

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

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

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

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

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

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

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

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

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

担保合同担保主合同义务

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

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

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

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

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

×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

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担保合同

第二部分(连带合同)

担 保 合 同

第一条 保证金额

第二条 担保范围

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在主合同中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如乙方在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本金及占用费,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代为乙方清偿上述全部款项和现实债权的一切费用,当合同到期之日,乙方无法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本金及占用费,甲方要求丙方代为乙方归还上述款项时、丙方应立即归还以上全部款项,绝无拟议、争议并支付主合同中的相应的综合费用,鉴定评估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等甲方现实债权的一切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担保方式

1证担保人地,(含乙方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保证担保人分别对乙方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无限偿还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保证担保人承担连带无限偿还担保责任。

2本合同项下乙方既有乙方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甲方放弃乙方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如乙方、保证担保人,发生(破产、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征收、征用、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死亡、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等事项)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甲方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保证担保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甲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1保证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为保证乙方上述主协议的履行,丙方担保期限直至投资合同中的投资本金、利率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还清合同终止。

3乙方与甲方就合同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此担保协议同样生效。

第五条 丙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丙方代为乙方向甲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1)丙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2)丙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2同时,丙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甲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甲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保证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六条 保证担保人承诺

1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发生以下事项是,丙方于事项始发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丙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及组织结构调整; 丙方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丙方财物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实践;

(3) 丙方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 丙方发生其他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的事项;

3乙方到期或展期后仍无能力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资金的,本、息的,丙方自愿承担全部偿还连带责任,并立即归还上述全部款项。

4保证担保人实施以下行动,应提前

(1)丙方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投资资金,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投资资金,有权对乙方和甲方签订的其他投资合同项下投资的资金、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意保证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止发放投资资金,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资金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因乙方,保证担保人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保证担保人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4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资金,若不能按时偿还,将按日承担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资金本金额3‰的滞纳金,并以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本金的总额为基数直到偿还完全部上述款项为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提请 宁夏固原市西吉县仲裁 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必须是书面形式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必须是书面形式的。

第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共四页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公证,则另行签订一份。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如有违约,乙方,保证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利接受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如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约定的事项或其他情况发生,甲方认为足以影响保证担保人担保能力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满意的担保。

3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其他文字性协议,承诺,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提示 甲方以提请乙方、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保证担保人承诺:本人自愿以自己(或公司)项下所有财产为本次甲方向乙方所投资的资金做担保,并承担无限偿还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补偿协议

上述投资款项展期或到期后乙方仍无能力偿还的,保证担保人保证:在上述主合同投资款项展期后到期之日或主合同投资款项到期之日,代为乙方向甲方立即清偿主合同的全部款项、利率及现实债权的一切费用,绝无拟议、争议,自愿代为乙方向甲方清偿全部投资款项。

篇三: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第1页(共9页)

保证人(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第2页(共9页)

甲方陈述与保证

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处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5.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或逃费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

6.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7.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已征得配偶书面同意

8.甲方同意在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乙方权利无法实现时,乙方可以采取通过媒体公告的方式催收债权而不对甲方构成任何侵权和违约。

第3页(共9页)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

第4页(共9页)

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5页(共9页)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