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1  分类: 个人工作计划 手机版

篇一: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

书记员和速录员两项工作的有关内容

书记员的相关工作

一、书记员职责:

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

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

另外书记员还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1、庭前准备工作。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检查案件是否属于本庭受案范围,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第二,做好开庭前的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合法、及时的审理。首先,书记员应当根据审判员、书记员的工作时间安排确定开庭时间。然后,协助法官做好起诉书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的送达。最后,对庭审参加人员的通知进行确认,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2、庭审中的工作。为了保证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除了庭审中做好记录之外,还要求书记员做好庭审工作的延伸。具体来讲就是:提前对开庭地点进行确认,并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确保记录的

完整。庭审结束后,注意完善笔录,并确定每一个参加庭审的人员的笔录核对及签字。3、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重视宣判、送达工作的及时性。4、诉讼活动的延续。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书记员除了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外,还应当协助执行员完成相关工作。5、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装订与归档。

二、书记员工作标准:

1、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

2、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

3、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

4、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臵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

5、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

三、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应本条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速录员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速录员的职责和工作方法

速录员是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履行书记员的部分职责和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庭审时配合书记员用微机完成庭审记录。庭审过程是案件审理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对于速录员来说,保证庭审笔录的质量,防止误差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速录员认真做好以下三点:

(一)庭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诉讼活动进入开庭审理这一重心阶段打下扎实的基础。这要求速录员:第一,在诉讼参与人方面要明确案件的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第二,在案件事实方面要熟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以及被告人的答辩,核查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了解案件事实的基本面貌,分析研究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关系,找出审理重点,做到对全案心中有数,便于驾驭庭审记录。

(二)庭审过程中做好记录工作。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书记员记录开庭审理全过程的重要诉讼文书,制作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速录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制作,做到完整、准确,符合原意,如实反映庭审活动实际情况及其全过程,甚至还应包括当事人或被告人的一些动作、表情。根据实践经验,做好庭审笔录要掌握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取答舍问法。对一些常规性内容,如宣布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名单等,可预先填写。法庭事实调查部分可先记问、答话的开头,或在出现多问多答等记录速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记下答话,问话暂空,其余部分伺机或事后及时补上。但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时间、地点、数据等则必须当场记录,以免漏记。第二,求实舍虚法。庭审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第三,取新舍“旧”法。对庭审中新的证据、线索和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案卷已有过的材料或有书面文书的,则可从略记录。第四,归纳整理法。当当事人叙述语无伦次,多次反复或东拉西扯时,应抓住实质,理顺头绪,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归纳记录,但不能任意取舍。

(三)庭后做好核对笔录工作。庭审笔录应当在庭审后当庭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读,也可交给他们阅读,经审判长或审判员同意后,也可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后五日内来院阅读。经宣读或阅读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没有遗漏、差错的,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认为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正,速录员应将补正的内容和经过记入笔录,并让要求补正的人签名或盖章。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否认确已陈述的内容,对此要求补正的,速录员可以拒绝,但应让他们写清说明;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将情况说明附卷。凡重要的修改和补正都应当经过案件主审人的许可。

二、速录员的素质要求

速录员的职责和作用,决定了要做一名人民法院的合格速录员,除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还需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素质。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速录员,首先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外,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在工作中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迷失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速录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二)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一个人的职业道德面貌如何,必然影响全体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且司法工作者建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也是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提高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职业上的道德形象很重要,它给人以向上的力量,是信心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成功的保障。速录员在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严肃执法、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保守秘密、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受法官和当事人信赖的速录员。

(三)较高的文化素质。知识就是力量。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速录员,应努力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第一,认真学习掌握法律基础知识。速录员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对与本职工作关系直接的专业知识,要系统深入学习,相关知识也要有一般的了解。比如司法鉴定、语言文字、公文写作、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第二,认真学习实体法。第三,熟练掌握程序法。速录员熟悉程序法,不仅是严肃执法的要求,而且是在速录过程中现实的业务,它对于做好速录工作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四)要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素质。当场做好笔录,是速录员最主要的工作,这就从业务素质方面对速录员提出了要求。第一,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速录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第二,在审判活动中都要用文字记录,尤其法律文书的表达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水平,这就要求速录员也要具备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做到:叙述事实简明清楚,

特别要把关键问题交待清楚;使用语言文字确切精炼、通俗易懂,还应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标点符号也要用得正确、恰当。

(五)有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自觉意识。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许多各方面的机密文件、机密事件等,这就要求我们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或审判工作秘密,还应积极同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作斗争。

(六)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实践证明,在困难的时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者能知难而进,善于克服困难,顺利完成本职工作。在维护自我的同时,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荣誉和威信。心理素质不健全的人,在困难面前往往是畏首畏尾,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可挽回的损失,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担任速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技能条件:能较为熟练操作电脑进行录入、编辑、打印等工作,文字录入速度要求在每分钟80个字以上、录入正确率在90%以上。

篇二:如何做一名优秀的书记员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书记员

检察机关书记员是在承办人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案件的初查、立案、审查起诉等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任务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书记员工作存在于全部检察业务范畴,并在某一专项业务中贯穿于该项业务全部流程,因此检察机关的每项业务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根据检察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案件初查、立案、接待来访、提讯被告人、询问证人、开庭等各种记录工作;2、负责核对、打印、送达、装订法律文书;3、在权利告知、查询、扣押、冻结和对外联络、协调过程中协助承办人开展工作;4、负责整理、装订案卷;5、完成案件宣传信息任务;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首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

第一、爱岗敬业。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这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同时要意识到虽然自己是配角,但是自己的工作对于检察业务工作质量好坏,有着决定性作用,岗位虽微,责任重大,这就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第二、公正廉明。就是要求书记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努力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遵纪守法,淡泊名利,保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第三、保守检察工作秘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由于书记员工作特殊性,往往参与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包括案件的讨论过程,因此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检察业务秘密,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口泄露案情、随意放置案卷材料,使案卷或诉讼材被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便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绝对不说,该打听的打听、不该打听的绝对不打听,该做的做、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第四、主动、耐心。书记员在与承办人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善于换位思考,善于释法说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平息当事人的情绪。在处理具体工作时统筹兼顾,对于长远计划和临时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注重质量与效率。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二、要树立四个意识

第一、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首要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业务辅助工作。服务意识决定了书记员与承办人之间的配

合是否融洽默契、决定了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勤手快,积极主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团队意识。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它要求书记员在工作中时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大局与局部的关系,抛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想法,在工作中讲大局、将配合、将协作、相互帮衬、整体提高。

第三、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辅助检察业务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内在素质和外在表现,同时涉及公平与正义的维护,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检察机关负责,对自己负责。

第四、独立意识。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承办人的指挥,并在承办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具体工作均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这个过程中承办人只是下达任务,怎样去完成,就是书记员自己的事了。这就要求书记员要锻炼自己独立处理问题能力,在具体工作中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具有娴熟的业务技能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结合与再实践的过程,因此需要书记员要潜心学习业务技能,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业务工作。

第一、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首先书记员要知法懂法,这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前提保障。其次,法律知识是书记员做好各项记录的后盾。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才能形成确实、充分的第一手诉讼证据。作为书记员,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学知识,还要具有财会、金融、税收、审计等其他领域的综合性知识,只有这样才能针对具体个案帮助承办人正确分析和处理案件。

第二、提高记录水平是书记员工作的核心能力。记录工作是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以公诉处书记员记录工作为例:在记录工作中,对于每次要记录的笔录和涉及内容,都提前看卷宗、审查报告,做到对案情基本了解。同时重点熟悉该案或该项工作的争议和难点,这样在临场记录中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在记录速度、语言的提炼总结、段落层次的划分等方面从严以对,争取一次性完成。同时记录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和总结如何与承办人默契配合,如何适当的运用口语化及法言法语,如何在讯问和记录中运用策略等多种实践经验。

第三、摘录案卷是书记员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佳途径。在摘录工作中,要求书记员对于参与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要充分的熟悉和掌握证据,在充分的阅卷基础之后,才能进行证据摘录。在摘录中,要合理进行笔录原文的摘录和笔录原意的精炼总结,使每份、每类证据源于案件卷宗的摘录,但是反映到审查报告上又高于卷宗笔录,成为我们分析和确定案件定性的一

份份完整的证据形式。同时证据的摘录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文字录入的重复劳动,在摘录中,要充分思考该证据证明的内容及该证据存在的瑕疵,此证据与彼证据的关系,此证据在整个证据链条中所起的作用及此证据结合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其证明力和证据能力是否可以作为有罪或无罪证据予以采信。通过参与办理案件,对案件进行摘录及证据分析等初步工作基础之上,针对涉及的罪名,结合在学校学习的法理先对该罪名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犯罪构成进行重新学习,之后结合案情去找能够证明该犯罪构成的相关证据,在符合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情况下,反过来根据犯罪构成,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要素予以综合提升。学会基本方法后,再进行是否构罪、是否构成此罪及彼罪的定性分析。

第四、要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在检察业务工作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录入速度,节省办案时间,不断适应繁重的检察工作需求。

篇三:日照书记员大练兵实施方案

法(2011)12号

日照市日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大练兵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新时期我院机关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司法为民水平,紧密联系书记员的实务,院党组决定在全院书记员队伍中广泛开展技能大练兵活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针对书记员工作整体发展不平衡、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进行书记员业务技能大练兵,通过技能大练兵,着力强素质、练内功、

树形象,全面提升书记员业务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书记员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能够认真、高标准地完成工作任务,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于审判工作,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会办案、会办公、会办事的书记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

一是在立足岗位、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在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能上有新的突破;三是在推进“服务经济发展、当好法律卫士”的实践上有新突破;四是在岗位能手岗位标兵的质量数量上有新突破。通过此项活动真正达到岗位练兵的实效,推动全院工作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三、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之规定,我院确定此次书记员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练听打字能力。听打字技能是书记员的基本功,现在开庭审理案件中大多是运用微机进行庭审记录,只有提高打字速度才能适应庭审节奏,从容、准确地记录庭审内容。一般来讲,常人的语速在180-200字/分钟左右,打字速度必须在160字/分钟以上,才能达到从容记录、游刃有余的目的。所以只有在练好听打字能力的基础上,才能做好庭审录入能力。

(二)练庭审记录能力。庭审记录是以文字形式对法庭审理全过程所作的记录和再现,是重要的诉讼档案之一。庭审记录是衡量书记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最重要的指标,记录质量的高低,体现出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也体现着审判质量的好坏和法院的整体形象,关系到裁判结果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完整、快速、准确地把庭审内容记录下来,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练兵着重在练“四功”、强“五能”上下功夫才能见到实效。四功:快、准、实、细的庭审记录基本功;五能:庭审中的观察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记忆能力和注意能力。

(三)练文书勘误能力。书记员既是审判人员的助手,也是案卷材料管理的文秘人员,对文书的校对、勘误、付印、发送等肩负着重要职责。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主要载体,是落实司法公正、体现案件质量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了解、评判法院工作的直接窗口,所以对裁判文书的校对工作不仅在确保案件质量上具有重要意义,也关系到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因此,将文书勘误能力作为书记员练兵的一个重要方面,重点做到“三无”:无错漏付印、无差错出门、无瑕疵送达。

(四)练立卷归档能力。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材料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它既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又是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而且还

是法律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所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是书记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书记员练兵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书记员要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加强立卷归档能力训练,归档卷宗做到:材料齐备、编排有序、装订整齐、字迹工整、规范美观。

四、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步骤

书记员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初)

召开书记员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动员大会,切实做到全员发动、全员参与,让每一位书记员明确具体的目标要求、任务和部署安排,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迅速掀起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高潮,同时通过简报信息等各种宣传平台,进行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练兵氛围,激发比、学、赶、帮、超的练兵热情。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上旬至7月下旬)

大练兵按照分类设计,统一制订训练科目,采取集中练、分开练、个人练的方式,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不同岗位的书记员进行“四练四测试”的强化训练。做到训练与工作两不误,通过训练促进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高,通过工作发现自己的缺点、弱点,找到自己的差距,明确训练的重点、难点,起到训练与工作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1、听打字训练。

(1)每位书记员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自行制定听打字强化训练计划,按照计划加强训练,努力实现听打字速度达标,达到每分钟150字,错误率2%为最低标准。听打内容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类文章和判决书、裁决书等。

(2)统一安装听打录入训练软件,由书记员在各自电脑上训练,庭室负责人负责督促,6月底集中进行听打字测试。

2.庭审记录训练。

(1)在庭审实战中下功夫。书记员在做好庭审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在庭审实践中强化训练,总的要求是庭审记录记载应反映法庭审理情况的原貌,即法官及其他各诉讼参与人(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书记员个人工作计划)发言、发问、回答均为原话,不能篡改、歪曲、遗漏、差错,亦不能擅自省略。具体达到庭审记录总结归纳焦点准确、记录快速客观全面、重点突出、字迹工整、整洁美观、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文意准确、无错别字、涂改较少、签字规范,杜绝记录潦草、模糊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多、内容不全,不能反映审判活动的全貌等现象。

(2)庭审记录按下列程序进行:

步骤一、庭前阅卷,主动与审判人员沟通,了解案情和庭审重点。这样既可以保证记录的顺畅,而不至于因概念、词语的生疏影响笔录的质量,而且可以掌握审判员在个阶段的发问意图,以保证记笔录迅速,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