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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书在哪里办理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2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出生公证书怎么办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出生公证——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

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出生公证书在哪里办理)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

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

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

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

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retype/zoom/2eb321bf83d049649b6658d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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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b0071f657c&sign=36702406d7&zoom=&png=10972-&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

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

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

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

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

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

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

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

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

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

年 月 日 篇三:出生公证书范本(有急用的请下载) 出生公证书(范本)

(有急用的请下载) 1.格式 出生公证书( )××字第××号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

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亲(或者养父)是×××,母亲(或者养母)是×

××(如果是养父母关系应注明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出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它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出生最

重要的是出生日期。出生公证就是公证 机关对公民出生的日期所进行的证明。办理出生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身份证件;②出生证明,包括医院的出生证

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应准备好。 (3)如果该公证文书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

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

认证的除外。篇四: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

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

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

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

(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

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

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

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

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

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

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

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

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

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

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

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篇五: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出生公证办理材料及流程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

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

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出生地的公证处。 注意: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及其复印件。

篇二:办理出生公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医院出生证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处暂不受理);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如办理到美国、泰国、法国、奥地利、新加坡使用的出生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粘贴在公证书上,根据申请人要求公证书的份数决定,如申请人要求三份公证书,则要提供四张相片(公证档案须一张相片留底)。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明:

1、 居(村)委会,证明上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及父母的情

况。

2、

因办理适用于美国的出生公证书须附加中英文相符公证书一并使用,故实际为两份公证,收费为(137.5x2=)275元一式三份,如当事人需要增加副本,另外加收20元/本。

参考:

根据[86]司公字第66号《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送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需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事的通知》的要求,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公证书的译文页后,须另页出具译文与原文相符的公证书并符相应的英译文。公证处出具的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适用(91)司公字第96号《关于出生公证书加贴照片的补充通知》的要求,须在公证书上加贴照片。

有关制发涉外公证书副本的问题,公证处按照司复[2006]16号《关于制发涉外、涉港澳台民事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应当事人的申请而制发公证书副本。

篇三:出生证明公证

出生证明公证出生公证有两种,1种是把你的医学出生证明,也就是那个绿色封皮的出生证做成影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印鉴属实的非实体公证。如果是办这种的话,带身份证和出生证原件去涉外公证处办理即可。2种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去涉外公证处做实体出生公证,就是由公证处在一页公证词中直接证明你什么时候出出生在哪里,父母分别是谁。 做第二种只能在你户籍地做,做第一种可以在任意地方的公证处做。

是在哪种要看你需要在哪个国家使用,参考对方国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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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出生证明公证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日期:10-03-28] [热度:349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核心提示: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照片。如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证件。

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的材料: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2、父母身份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

●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 5、亲属关系证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 6、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的注意事项

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调查表,再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根据原户籍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存档部门根据人事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出生调查表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公证处没有出生调查表,或者您不便到公证处领取调查表,也可以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或人事档案的存档部门开具相关出生情况的证明信,证明信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生父母姓名等。出具证明信的部门还需在证明信上盖章,派出所加盖公章,存档部门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信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发往某些国家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需要加贴当事人照片,例如美国、法国和哥伦比亚,因此如果您要去往这些国家的话,还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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