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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1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遗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

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

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

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

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

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应该是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银行卡支不出来?

1.继承人持身份证、银行卡、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用于去银行查

询存款数额。

2.满足以下条件: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卡内存款支取后的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被

继承人生前无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无依靠其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人,继承人中无人

丧失继承权。

3.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出

具的存款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3)人

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死亡公证书(国外死亡的需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原因、

死亡地点、死亡日期、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

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

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

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

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对被继承人家庭情况了解的证人予以作证(单位同事、老邻居等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

人),证人需出具身份证。

9、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篇四:遗产公证书格式 遗产公证书格式

( )××字第××号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

×××(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

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

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

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财产继承公证书

(xxxx)焦顺证民字第xxx号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焦

作市xxxx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被继承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xxx。公

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

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x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xxx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x

字第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xxxx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xxx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xxx的妻子xxx已于xxxx年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

是儿子xxx和女儿xxx。xxx自xxx死亡后未再婚。xxx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xxx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xxx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上述个

人财产为xxx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被继承人xxx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xxx的父亲、母亲和妻

子均先于其死亡,现其女儿xxx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xxx的上述遗

产应由其儿子xxx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焦作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 相关法律法规: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

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 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

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

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

的文字。 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篇五:德国文书公证认证书有效

期多久 德国文书公证认证书有效期多久随着外资在国内投资的增多,外国公司公证认证文件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在设立外资公

司以及后期的变更时,很多场合都需要对外国公司相关文件办理

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认证,对于这个公证认

证其有效期多久呢,以下是一个案例。 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因海外母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变动,我公司需要去所在地工商

局办理备案登记。之前由德国母公司去当地大使馆出具了一份董事监事人员变动资料的公证

书,携公证书去办理备案。但后因工商局指出我公司所准备的材料有所不足,因此退回重新

补齐资料。但因后续改动资料和签字人员都在海外,需要较长时间,请问之前所准备的公证

书是否会过期?对于国外公证认证文件有效期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半年以内,最终要

按照使用部门的要求。

篇二:继承权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

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

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继承权公证书 (2013)威证字第1678号申请人:×××,女,1950年1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住址:×××,身份证

号码:×××。

被继承人:×××,男,1942年7月24日出生,汉族,生前住四川省×××,身份证

号码:×××。

申请人×××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了如

下证明材料: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证明; 四、

遗产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

证明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于2010年4月22日因病在家中死亡。

二、被继承人×××生前无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

继承人的父母已先于×××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只有妻子陈珍一人。

三、继承人×××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座落×××的住房一套,

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110m2,房产证为×××号,土地使用权证为×××号,使用面积为

15.71m2

四、据被继承人罗杨庸的法定继承人×××称: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

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对被继承×××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止本公

证书出具之前,亦未有他人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

五、被继承人×××前无债务。

六、现×××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

六条的规定,以上房屋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以上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上

述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已先于×

××死亡,婚后也未生育子女,除配偶×××外,也无其他合法继承人,故被继承人×××

的遗产由配偶×××一人继承。 公 证 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公证处 让申请人发表声明目的在于由其自己确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其他受益人的范围、资格

和具体情况。因为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为申请人通过继承取得了财产,不能由公证处承担材料

不实的法律风险,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已经为其取得财产提供了担保,那么,申请人应当 为公证处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这也是符合民法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的。

(四)对于公证人员的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法规给 予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使公证人员在调查核实活动在法律上得到充分的保障。以上是笔者对继承权公证中证据核实的方法与风险的一点思考。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

的增强,继承权公证日趋重要和多样,作为公证人员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才能满足 广大民众公证的需求,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事公证中,继承公证是比较复杂的一项业务工作,其核心是通过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

的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继承人资格,关键在于做好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继承公证中的调查

取证,直接涉及到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认定,能充分体现出公证员所具有的准法官的角色和

职能。目前,国内对与公证有关的证据规则问题研究得较少,笔者主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

结合日常公证业务实际,围绕继承公证(包括接受遗赠,下同)中的调查取证对公证证据规

则方面的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做点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与同行商榷。继承公证中的

证明主体、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公证制度是一种非诉讼的司法证明制度,证明

活动贯穿于整个公证过程的始终。诉讼中的证明是诉讼主体运用证据和证据规则求证案件事

实的诉讼活动,公证中的证明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有学者认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

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①也有学者把继承公证定义为“公证机构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依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他们所享有的继承权是否真实与合法予以确认的

活动”,并把继承权公证划归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范畴。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

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继承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公证机构和当事人,相应地,继承公证

中的证明主体同样是公证机构和当事人。笔者认为,继承公证中的证明对象(或称证明客体、

证据标的)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当事人的继承

人资格或者继承权(受遗赠人资格或者受遗赠权)。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一般认为,证明责任

或称举证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前者指

当事人对所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后者指在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

该事实的当事人所承担的不利诉讼结果。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

对自己篇四:继 承 权 公 证 书继 承 权 公 证 书 (2010)谷证字第070号申请人:胡炜军,男,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出生,现住甘肃省甘谷县大像山镇东关任

家庄3号,身份证号码:620523197501170016。 被继承人:柳爱萍,女,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出生,生前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

62052319720322002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胡炜军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于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

公证,并提供了死亡证明、遗产存单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进行了审查核实,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柳爱萍于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新疆乌鲁木齐西站因病死亡。

二、继承人胡炜军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火车西站

支行东林街储蓄所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遗产。

三、被继承人柳爱萍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截止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的配偶胡炜军;被继承人的长子胡凯旋;被继承人的次子胡凯龙;被继承

人的父亲柳兴定;被继承人的母亲高心女。

五、现申请人胡炜军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柳爱萍的遗产存款,被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

母亲高心女表示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配偶胡炜军、长子胡凯旋、次子胡凯

龙、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的父亲柳兴定、母亲高心女表示放弃对

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兹证明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存款由胡炜军、胡凯旋、胡凯龙

共同继承。 甘肃省甘谷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篇五: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

一、格式

继承公证书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

×××(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

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

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

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二、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

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

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

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

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⑤当事人与被继承

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3)

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篇三: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探讨与研究

房产公证书范本实例及有效期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房产公证书样本范例

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

(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就是中顾法律网法律专家为您提供的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赠与合同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 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ХХХ与 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以上就是中顾法律网法律专家为您提供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样本。

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

兹证明______与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前面的《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

公证处: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中顾法律网法律专家为您提供的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专家疑难解答

房产公证书相关问题?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现在单独住一处房产是我个人所建(私房),此房没有房产证,父亲的户口在我自己家。现在父亲要写一份公证书,想公证下今后若此处房产拆迁还有个人户口补偿这块和我兄弟姐妹没有关系,拆迁所有都归我所有,这个应该怎么写?

中顾网律师解答:

写个赠与合同,到公证处公证就可以。

相关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费用

--房产证办理流程和费用

两种方法: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二、自己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注意:

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都存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您也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房产证。

如果贷款银行要求委托代办,就不能自己办理。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省去代办费用1000元左右。

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免除代缴的风险。

自己办理房产证需要花费时间和体力。

您需要提前了解自己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要求。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办理流程(一)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办理流程(二)

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