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书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书 > 列表页

男生寒假体罚计划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08  分类: 工作计划书 手机版

篇一:体罚

每一个人,都有被罚站的时候,而且,就在前天,那一天??那一天是音乐课,也马上就要合唱比赛了,大家都在认真唱歌。而我,以为自己都会了,就不用唱了,就在一旁看漫画书。这时候,老师叫我起来唱歌,啊,这歌词我完全忘记怎么发音了,老师一脸沉下气,对我说:“全班都在很认真的唱歌,而你的?你不是不想唱歌吗?那好,那你就给我站到教室后面去!”我呆住了,因为我创了班级一个记录——首次女生被罚站,而且还是在教室最后面!“哎呀,这下她完了!”一个男生说,一个女生还说:“她简直给我们女生丢脸!”我听了心都快碎了,没办法,只好站到教室后面去了。我来到教室后面,平时,都是那些调皮的男生罚站的地方,没想到,我一个女生居然也站在了这。而且,很多同学还时不时回头看我,在我的身旁,只有一堆垃圾和扫把,感觉这些,才配得上我。我往扫把旁靠,扫把也往里掉,好像在说:“我不会理你这种坏孩子。”这时候,坐在最后排的男生对我伸出中指,还说:“被罚站的爽不爽啊?”我一气之下,完全忘记了我在罚站,居然狠狠地打了一下那个男生,那个男生举手说:“老师,她打我!”老师一听,大步像我走来,拉着我的耳朵,对我说:“我本看你是女生的份上准备饶你,而你呢?不把罚站当一回事,还和同学打架,你像什么话?”我反驳到:“老师,我没有!”老师更严厉地对我说:“那他的手为什么红了?裤子上为什么有鞋印?没想到你这么不诚实!你给我站到教室外面去!反省完了再进去,不然,我的每一节课你就一直站着!”我生气地,又带着哭腔说:“没有,我就是没有!是他先鄙视我!我才动手打他的!老师,你要相信我啊,呜呜??”说完,我再也忍不住,两行热泪就流了出来,老师以为我是胡说八道,居然更大桑门对我说:“你??你给我站到教室外面去!马上!”我说:“就是没有!你就是知道我唱歌不认真就一直说我,你想过被冤枉的滋味吗请问?哼!好,我这就站出去!”我也提高嗓门对老师大吼。

我随后站到了教室外面,抹抹泪水,这时候,一位低年级和他的家长见了我,那小孩说:“妈妈,这位姐姐为什么站在这?”那位家长好像知道了我在罚站,就对我说:“你可千万别像这个姐姐那样哦,她是一个坏孩子,别学她,不然老师就不喜欢你了。”我气得简直要喷出火来,老师,你为什么不听我解释?下课了,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老师,你够了!我是被人冤枉的,虽然说这一件事情是我不对,但你也不可以这样过分啊!老师严厉地对我说:“这一件事情你只要承认,我就原谅你!”我听了,泪水又在眼珠子里打转,说:“没有,我是被冤枉的!”老师说:“还嘴硬!那你就一直站着吧!站到你承认错误为止!”一个下午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承认,我,也没上好多课,一直在老师办公室里站着。这时候,班主任说:“李老师,你真的冤枉林萌了,那位男生也承认了他鄙视林萌的错误,你也相信林萌,她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我听了班主任的话,扑的一声,放声大哭起来??

篇二:学生体罚doc

关于学校体罚的立法建议及反思

近一段时间其实有关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比较多,每次出现这种新闻时,大多数人持的态度就是教师有权惩戒学生,有权批评学生,但是教师不应该体罚学生,教师没有资格体罚学生,教师无权体罚学生,这也是当前我国社会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普遍认识和观点。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体罚及相关概念界定。

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内涵对体罚的界定,教育理论界有各种不同观点。《教育大词典》将体罚解释为“以损伤人体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并对“变相体罚”做了例举性的解释“: 如留堂、饿饭、罚劳动、重复写字几百几千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一书的解释是“: 体罚,即对学生身体的惩罚。变相体罚,即并不直接对学生人身诉诸拳脚和工具, 而是以各种借口并以其他形式间接地对学生进行处罚。”王炳照等学者认为体罚是教师针对学生的学习失误和不良行为,用粗暴的方式惩处学生身体,强迫学生服从,以达到教育者期望目标的一种教育手段。这些解释都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两个并列的概念。而有的学者认为变相体罚是体罚的一种类型, 如阜阳师范学院教育系主任伍德勤认为可以根据体罚方式的特点,将体罚分为直接体罚和间接体罚(变相体罚)。这跟孟卫青等学者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也认为,体罚是指以损伤学生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教育惩戒依据《辞海》的解释,惩戒为“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由此可见,教师应该拥有惩戒权, 这是法律法规赋予教师对学生的一种管理权。它是指教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制度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权力。

对于关于学校体罚学生的立法建议,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国外是怎么立法体罚学生的。

英国:

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坡:

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澳大利亚:

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会被叫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

戒,或者被送到农场从事体力劳动,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美国:

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体罚是各国学校教育中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在各国法律中也有不同规定:

(一)我国有关体罚的法律规定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将体罚视为非法,明确禁止体罚,提出了体罚学生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教育法》、《教师法》中又规定了教师有适当惩戒学生的权力。

我国最早对体罚问题进行法律规定的是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第16条第2 款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第4 款规定“体罚学生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处分和刑事责

任。《教师法》第37 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依以上规定来看,只要体罚学生,教师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体现了国家对教师体罚行为严厉禁止的立法态度。

但在《教育法》和《教师法》中都规定教师应该拥有惩戒权。

(二)国外有关体罚的法律规定目前,国外在立法上对教育体罚主要有两种态度:一是允许体罚,但多数国家都对体罚的实施条件、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另一种是禁止实施体罚但允许适当惩戒。2006 年英国出台了一项新法律《2006 教育和检查法》,其中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上赋予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

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2002 年公布了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规定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预示案对体罚原因、场所、程序、工具等作出明确规定。

美国目前有23 个州的法律允许体罚。在这些允许体罚的州或者学区中,都对体罚作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如:不许当着其他学生的面体罚某个学生,体罚时必须有证人在场;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都用过并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用体罚;实施体罚的老师必须考虑到孩子的性别、年龄以及身体状况,等等。

而有些国家禁止实施体罚但允许适当惩戒。日本的《学校教育法》第11 条明文规定:校长和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但可以加以惩戒。日本政府公布有关体罚的注意事项中列举了6 项禁止体罚实例,

如,不让学生入厕,超过用餐时间后仍留学生在教室中,因为会造成肉体痛苦,属于体罚范围,违反学校教育法;不让迟到的学生进入教室,即使是短时间,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是不允许的;而在教室内罚站学生,只要不变成体罚学生范围,基于惩戒权观念可被容许。

体罚立法的不合理性是其重要原因。我国法律一方面规定禁止体罚,另一方面肯定教师对学生有惩戒的权力,但是在法律中对两者却没有界定清楚,致使有些教师无法把握其尺度,造成对学生的伤害。所以现行法律关于体罚的规定应做一些调整。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

(一)明确赋予教师惩戒权,将其法律化、制度化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教育教学中,教师的惩戒权是必要的管理手段。所以,需对教师的惩戒权在法律上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应该将惩戒权法律化。法律应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惩戒权,即对学生进行适度合理的惩罚以达到教育目的的权利。放弃原先对教师惩戒权模糊不清的态度,明确赋予教师惩戒权是教师有效对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的重要保证。其次,对教师惩戒权制度化,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在实体方面,对什么是惩戒,惩戒的范围、类别、行为对象等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程序方面,就是要把惩戒的适用制度化,即对教师实施惩戒的情形、步骤、环节要明确,使之规范化。这不仅是依法治教的要求,更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明确禁止体罚,对体罚的定义和责任做明确界定在法律条

篇三:惩罚与体罚

惩罚与体罚

目前,各学校老师谈到“教师体罚”一词可以说谈虎色变,这是教育界内的一个雷区,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大家都是在尽量地回避着这一个问题,好象穿越在荆棘丛中,生怕一不小心,便会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所以很多学校的课堂教学老师基本上都处于不管的状态,一些沾染了社会上匪气的学生可以在课堂大闹天空。老师们也很矛盾,不是不想管,而是不敢管,甚至连话说重了都怕引起学生来个思想不通,给你搞个一哭二闹三上吊,其结果,你还想在这个岗位上混不混了?老师们一边小心谨慎地工作,一边又很是疑惑,难道光给学生表扬、赏识,这就是民主教育,这就是对学生的尊重、对个体的尊重?没有挫折、没有疼痛,这样的教育,学生就能真正地成长起来? 对于老师们的疑惑,李镇西校长在《师德新思考》一文中阐述了他对“体罚”与“惩罚”的观点:

说到爱,我还想到有的人老把爱同严格要求对立起来。这是误解。爱,必然包括严格要求,甚至包括必要的惩罚。有人老是讳言教育惩罚,可我就想不通,离开了惩罚的教育还是完整的教育吗?教育,无非就是人格熏染和行为养成,而行为的养成必须靠训练,训练就是强迫,所谓强迫就是学生没有做到就必须惩罚。为什么有人怕说惩罚呢?因为他把惩罚和体罚混为一谈了。我坚决反对体罚,但同样坚决反对取消教育惩罚!我们查一查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在谈到“惩罚”时,该书把“批评”都作为最轻微的惩罚方式。这说明教育惩罚是不可缺少的。应该说,表扬和批评,奖励和惩罚都是教育的方式,更是教师的权利!

那么,根据李老师的论述,我们的教育还是不能缺失“惩罚”教育,只不过我们要将“惩罚”和“体罚”是两个概念严格区分开来。

我查了一些资料,对于“惩罚”和“体罚”它们是这样定义的:体罚是用触及身体皮肉等有损身体健康和侮辱人格性质的方式来惩罚学生的方法,如罚站、罚跪、打手心、拧耳朵等,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学校教育中所实行的‘棍棒’纪律的具体表现形式。

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可以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等等),让学生对其所做所为可单独进行过错反思,这是精神层面上的;对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要求学生进行过失补偿,如扫地没扫干净要求重扫等,这是行为层面。

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与体罚、变相体罚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以侮辱人格、损伤人体为手段对学生进行处罚的方法”(分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其结果是学生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不能得到正常发育,容易形成教师与学生的对立,妨碍正常教育的实施。”(安文铸主编《学校管理学辞典》)而惩罚教育“能使学生更深刻的分析自己的性格和操行,迫使他(她)更认真的思考自己的行为,有助于锻炼他(她)的抑制能力,就是说能够抵制引诱,抑制那些破坏规定准则的不体面的行为。”(前苏联哈尔拉莫夫主编《教育学教程》)所以,惩罚与体罚、变相体罚无论在目的、方法(手段)、效果上都有本质的不同。

我一直认为,学校如果缺失了惩罚教育,那么学校的教育应该是不完全的教育,是有缺陷的教育。学校在学校里不仅要学到科学文化知识,同时他们还应该学到如何面对挫折、如何共同遵守最起码的公共规则和秩序,如何承担过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等。

我也看了一些发达国家对学生处罚的规定。

韩国: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日本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得实施体罚,并对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做了较明确的说明。

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瑞士政府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投票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

在新加坡,老师是不可以体罚学生的。不过如果学生犯下严重错误,校长可以适度地体罚学生,包括公开鞭打学生。

看完这些国家这样管教学生,是否觉得我们国家并不是在管教学生,而是像温室的花朵一样溺爱着、畸形地保护着?

当然,在这里我不是在为“体罚”立言张本,不管怎样的教育惩罚,都不能是体罚。现在许多人一提到“惩罚”,总想到“体罚”,这是对“惩罚”一词在理解上的泛化。

在泛化这个概念的是社会的和教育行政。社会上的一些他们不了解教育甚至不懂教育,因为国家出台了“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他们拿着这把尚方宝剑,只要见到了老师对自己的小孩怎么样了,他们便会即时向媒介曝光,向教育行政申诉,非得把这个老师搞臭、搞下课,当然也以理解,现在的小孩都是爹妈的心头肉,自己都舍不得多说两句,怎么让你来训斥呢?教育行政他们怕出事,因而否定一些教育本身的规律,这是典型的教育官僚主义的表现。

所以最可怜的是我们的老师,他们就象“钻在风箱里耗子——两头受气”,他们行走在教育雷区的边缘,颤颤兢兢,如履薄冰,其思想压力和心理压力有多重可想而知了。

不知是怎么了,我突然想到了孙猴子头上那个紧箍圈,和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响起的紧箍咒!

据此,心理学家建议,在采用惩罚手段的时候必须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惩罚要及时。学生如果犯错误,必须及时进行提醒,必要时给予处罚。如果置之不理,等到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再来惩罚就晚了。

惩罚要坚决。有研究表明,对孩子大声地说“不行”比小声地说要更有效。有效的惩罚应该立场坚定,而不要让

孩子感觉到实施者的犹豫或动摇。

惩罚要前后连

男生寒假体罚计划

贯。前后标准不一,或有时处罚、有时不管,会使学生产生不正确的归因,从而心存侥幸心理。

惩罚要以温情做基础。如果教师平时是一个温情的人,学生对惩罚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因为当学生表现良好时,他们会从温情的教师那里得到肯定和赞扬。当一个惩罚者总是以严厉、冷漠的表情出现时,惩罚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

杜绝体罚。惩罚的方式很多,比如类似没收儿童喜欢的物品、取消他们原有的特权,或者用隔离来代替体罚。严厉的体罚有可能会使儿童学会以攻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一些在学校里经常打同学的学生,往往有在家里被父母体罚的经历。

对于正确的行为实施正强化。告诉学生他们应该做什么,会让他们意识到不可以做什么。比如教师在课堂上对坐姿端正同学的表扬,会比对坐姿不端正同学的批评有效得多,也令人愉快得多。

向学生解释惩罚的原因,这也是最为重要的。当犯错的学生听到老师向他们解释自己的行为为什么错误、会产生哪些有害后果时,他们常常会受益匪浅,并且在以后更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