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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意向性工作合同书英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28  分类: 合同书 手机版

篇一: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细则

附件4 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千人计划”的部署,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为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引进和支持500名左右高层次创业人才(以下简称“创业人才”)。

第三条 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由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省(区、市)组织部门会同本地区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遴选重点创业人才及其创业项目,协调落实对其前期创业的资金支持,提供有关创业服务,配合专项办评选优秀创业人才。

第五条 省(区、市)组织部门会同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实施本地区的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对重点创业人才进行初选,协调落实相应配套支持。

第六条 各园区是引进和支持人才创业的主体,具体实施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组织推荐重点创业人才,并为他们提供创业服务和重点扶持。

第三章 引进标准与程序

第七条 重点引进人才一般应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二)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三)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第八条 省(区、市)组织部门会同本地区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培育新兴产业需要,制定实施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对重点创业人才,经组织专家评估后,将人才引进申报书同时报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九条 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人选及其团队的创业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预期产业规模和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重点创业人才建议名单,在20个工作日内形成综合意见,报专项办。

第十条 专项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各园区和相关部门根据专项办批复,在20个工作日内协助重点引进人才完成回国(来华)创业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经过1-3年的培育和观察后,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人才,由省(区、市)组织部门推荐,中组部会同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予以表彰。

第四章 政策支持与配套保障

第十二条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创业人才给予以下配套支持:

(一)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

(二)给予多次出入境签证;

(三)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四)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须另行批准),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第十三条 对获得表彰的创业人才,在永久居留、医疗、

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可享受的待遇

1、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

2、给予多次出入境签证;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3、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创业人才在做出突出贡献后,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并在永久居留、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条件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需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及《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

可享受的待遇

对于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国家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特定的生活待遇,如,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 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可参照当地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五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各种生活补贴,协商确定合理薪酬。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千人计划”短期项目

为支持不能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短期为国服务,现就实施“千人计划”短期项目作出如下规定。

一、引进条件

“千人计划”短期项目是“千人计划”的重要补充。在“千人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长期项目为主、短期项目为辅的原则。申请短期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二、申报程序

1、“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的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

2、用人单位物色人选并签订正式合同后,填写申报书,按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

三、待遇

中央财政给予“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四、其他

1、“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专项办同意。中央财政再为其发放人民币 50万元的补助。

2、本《细则》实施前已进入“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但因特殊原因未能履行原工作协议,自愿转入短期项目的,需商用人单位并报专项办同意,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中英文合同意向书范本

中英文:合同意向书范本

Busin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 20_____

This is a non-binding letter of intent that contains provisions that are being discussed for a possible sale of the Business named above from the possible Seller named above to the possible Buyer named above. This is not a contract. This is not a legally binding agreement. This is merely an outline of possible contract terms for discussion purposes only. This is being signed in order to enable the Possible Buyer to apply for financing of the purchase price. This letter of intent is confidential and shall not be disclosed to anyone other than the parties and their employees attorneys and accountants and the possible lenders of the Possible Buyer. The terms of the transaction being discussed are attached hereto but the terms and the possible sale itself are not binding unless and until they are set forth in a written contract signed by Possible Seller and Possible Buyer. The word shall is used in the attached terms only as an example of how a contract might read

and it does not mean that the attached terms are or ever will be legally bindin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Witnesse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Witnesses

(合同意向书范本)

潜在资产出让合同意向书

潜在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潜在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20_____

本意向书不具有约束力所包含之条款有待上述潜在卖方与买方就可能发生之交易本处应指“资产出让”进行磋商。本意向书不应被视为任何合同、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而应视作仅为磋商之目的而订立的有关本意向书项下可能达成之合同的条款概述。签署本意向书之目的是为了能够便于潜在买方就购买价格筹措资金。双方应对本意向书之内容保密且除了本意向书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潜在买方之潜在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次磋商之交易条款随附其后但是除非且直到潜在的买卖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这些条款及潜在卖方自身将不具有约束力。随附条款中“应该”一词仅为合同阅读之惯例并不意味随附之条款具有或将要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三: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一、 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 引进标准

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

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

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

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

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

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

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 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

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

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

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

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

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

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 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

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

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意向性工作合同书英文

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 培育

1、入职教育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

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

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

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

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

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 评价

1、 考核组织

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2、 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

3、 考核指标

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的应用

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 激励

1、物质激励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