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02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筑合同种类有哪些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分类及组成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及组成

1.按承发包方式分:①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②单位工程承包合同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④bot合同(特许权协议)

2.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①总价合同②单位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可分类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单位合同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位与包干混合合同等。

3.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②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③建设工程保险合同④建设工程担保合同

4.按工程建设阶段分为:①工程勘察合同②工程设计合同③工程施工合同

1z206030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的组成②总承包的内容③双方当事人的权得义务④合同履行期限⑤合同价款⑥工程质量与验收⑦合同的变更⑧风险责任和保险⑨工程保修⑩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⑾索赔与争议的处理⑿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履行: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按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②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不利于转包③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分包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3.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的内容:①工程概况②工程承包范围③合同工期④质量标准⑤合同价款⑥组成合同的条件⑦承包人向发包人的承诺⑧发包人向承包人的承诺⑨合同的生效

4.组成合同的文件依据优先顺序分别为: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专用条款⑤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资质设2-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劳务分包资质设1-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

6.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7.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8.劳务分包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9.劳务报酬的支付:全部工程完成后,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约定的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最终支付,结算资料在递交的14天内工程承包人进行核实确认,在承包确认后4天内,向劳力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1z206040 建设工程担保

1.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具有投标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2%左右,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交付现金②支票③银行汇票④不可撤销信用证⑤银行保函⑥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保证书

3.投标保证金的作用:主要用于筛选投标人

4.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约合同的义务的担保。

5.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保留金。

6.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

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7.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50%

8.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超过10%)一般在工程移交时发包人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满1年后(一般最高不超过2年)14天内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9.预付款担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担保。10.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一般为银行保函,也可由担保公司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11.预付担保的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公司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

12.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预付款额,应在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呈交或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和已经发包人认可的条件对全部预付款价值进行担保的保函之后,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13.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14.支付担保的形式:①银行保函②履约保证金③担保公司担保④抵押或质押

15.发包人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担包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

16.支付担保的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进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17.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① 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②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2)可调总价合同。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用于准确报价的详细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在传统承包模式下,不同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比较见表1-1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形式繁多、特点各异,业主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选择不同计价模式的合同: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

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好是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时,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是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施工风险因素的有效办法。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施工招标时所依据的工程项目设计深度,经常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详细程度能否使投标人进行合理报价,取决于已完成的设计深度。表2-1中列出了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的选择关系。

表2-1 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选择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如果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业主和承包商在这方面过去都没有经验,且在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定额中又没有可作为依据时,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

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不可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即使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各个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阶段,也可采用不同类型的合同。在划分标段、进行合同策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作出决策。

一般而言,在合同工期在1年以内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的建设工程,可选择总价合同;紧急抢修、救援、救灾等建设工程,可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他情形的建设工程,均宜选择单价合同。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

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编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

大的特点。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填写范列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自筹 。

5.工程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基坑支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通风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26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零叁仟叁佰壹拾肆元陆角玖分 (¥ 103314.69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4 年 3月 5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参照(CF-2013-020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甲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