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14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江苏13年版新版建筑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江苏华侨沪江臵业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江苏中郡建设有限公司 (简

称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京江北

农副产品批发市(二期)项目H栋大棚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南京江北农副产品批发市(二期)项目H栋大棚桩

基、钢结构、土建及水电安装。

2.工程地点: 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杨路、时代大道、新浦六路地块之间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六发改投(2011)230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桩基、钢结构、土建及水电安装。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桩基、钢结构、土建及水电安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11 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 1月 1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貮百肆拾叁万捌仟陆百玖拾元整整(¥ 243.869元);

其中: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瑚成东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

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3 年 11月 13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中山北路241号江苏华侨大厦5楼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招投标主管部门执贰份。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合同经办人: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传 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发包人: (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电 话: 传 真: 鉴证意见(盖章): 经办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承包人: (公章)

日日

篇二:2015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2015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第1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15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_________%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_________

5、2竣工日期:_________(以竣工报告为准)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

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

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罚款。

9、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3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

篇三: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含境外、省外施工企业在本省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实行自愿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照明、公共交通、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第五条 施工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不得增设备案条件,不得收取费用。

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备案的具体工作由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负责。

第七条 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承包人(含本省施工企业和省外施工企业)向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江苏省建设工程合同)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承包人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向受理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备案机构备案。

第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备案(涉密工程除外)。其流程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中予以说明。

合同当事人须在网上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施工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相关附件。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承包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

网上备案。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应结合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在承包方网上提交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合同的确认。

第九条 经网上备案的施工合同,应当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有关监督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及信用综合评定、评优评奖时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及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查验施工合同备案情况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结算收入”指标考核以网上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承发包双方同意补充、变更合同(含变更项目机构管理人员)的,承包人须在施工合同备案模块填写变更信息,并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变更备案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变更项目机构管理人员的须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因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等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持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及其他材料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否则,发包单位不得重新发包。

第十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信息的检查,遏制阴阳合同等违法违纪行为。检查合同备案信息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发现核查结果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或应备案未备案的,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当事人作为不良行为记入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 5月 1日起施行。

附件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