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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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如何备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02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集体合同的如何备案

篇一:集体合同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集体合同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一、 申请

(一)申请范围:

顺义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依据: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申请方式:

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达。

(四)申请材料:

1、《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关于集体合同的决议;

3、集体合同正式文本一份;

4、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案,同时应报送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 受理

提出申请的企业符合集体合同备案条件的,且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合法,当即受理,出具集体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不予受理,当场指正,并为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 审查

1、审查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否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

2、审查集体合同的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是否与《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一致,不一致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3、审查集体合同的签订时间,按《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到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科备案。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劳动保障局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审查《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的填写是否正确,重点看双方代表人数是否为三到十人,人数是否对等,双方首席代表是否与集体合同文本的签名相符。

四、 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

公司:北京国明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鸿城大厦4单元905室

联系人:国明顺

咨询电话:4001-12-1009;010-56243424

更多信息请登录篇二:集体合同备案审核办理流程

集体合同备案审核办理流程及说明: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一节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㈠集体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三份;

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㈢法定代表人指派协商代表及委托首席代表的证明;

㈣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的证明;

㈤工会选派职工代表及委托首席代表的证明;

㈥集体协商过程的原始记录复印件;

㈦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

办理程序: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c90634ed71fe910ef12df8db?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bc448d28193b7844f5d199fc3772d3a7&sign=f279c35839&zoom=&png=10941-&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㈠对上述材料进行编号登记并及时告知报送单位收到时间。

㈡对集体合同的程序及内容进行审查,包括:

⑴资格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资格、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内容。

⑵程序审核。主要包括签订集体合同是否经过集体协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签字等程序。

⑶内容审核。主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

㈢经审查同意的,在集体合同正本、副本左上角加盖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审查专用章,并制作《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加盖集体合同审核专用印章并注明签发日期。㈣将正本二份、《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二份以及双方的协商记录送交企业。正本一份及《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一份留劳动仲裁部门存档。

集体合同报送备案程序

集体合同报送备案的从操作流程

报送部门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报所在区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审核。

报送材料报送集体合同所需材料:(1)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2)企业涉及协商工资增长比例的,应报《协商工资基本数据表》和《企业人工成本状况表》(报送的集体合同中未包括该项内容的,不需报送上述两表)。(3)《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一式三份。其中劳动行政部门存一份,退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各一份。(4)集体合同的说明一份。(5)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一份。(6)双方首席代(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集体合同的如何备案)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7)授权委托书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的,不需授权委托书。(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9)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该材料指企业上级工会批准成立工会的文件,含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企业,复印件审批部门留存。(10)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复印件。(11)企业地址、人数。

篇二:集体合同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集体合同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一、 申请

(一)申请范围:

顺义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依据: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申请方式:

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达。

(四)申请材料:

1、《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关于集体合同的决议;

3、集体合同正式文本一份;

4、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案,同时应报送法人授权委托书。

*集体合同范本、申请表(可登陆劳动关系科公共邮箱查询并下载表样,邮箱用户名:laodongguanxi11@163.com 密码:89444881)

二、 受理

提出申请的企业符合集体合同备案条件的,且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合法,当即受理,出具集体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违背

现行法律法规的,不予受理,当场指正,并为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 审查

1、审查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否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

2、审查集体合同的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是否与《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一致,不一致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3、审查集体合同的签订时间,按《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用人单位

应到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科备案。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劳动保障局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审查《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的填写是否正确,重点看双方代表人数是否为三到十人,人数是否对等,双方首席代表是否与集体合同文本的签名相符。

四、 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

公司:北京国明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鸿城大厦4单元905室

联系人:国明顺

咨询电话:4001-12-1009;010-5624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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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集体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新)

集体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一、集体合同备案内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及《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北部新区企业、民办非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订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或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以下统称集体合同),应在用人单位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自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送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二、审查备案权限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的集体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以上未涉及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北部新区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集体合同应报送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备案。

三、申请集体合同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均加盖鲜章)

(一)《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三)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的纪要(记录); (四)双方代表协商的会议纪要(记录); (五)企业法人、工会法人证明复印件; (六)双方协商代表资格证明材料;

(七)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案,同

时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所有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限及程序

(一)审查核查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监督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及履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签订及备案公示程序。对于拒绝或阻扰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存在违反《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严格按规定作出处理。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决定受理后,必要时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查。

(二)依法审查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集体合同备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备案,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范围;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审查意见,未对集体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集体合同文本应当用中文书写。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邮编:401122。经办:周建华(410室),联系电话:67308028。

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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