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集体合同 > 列表页

区域性集体合同与行业性集体合同冲突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02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国集体合同类型有() A.行业性集体合同 B.区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本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甲方:(区域或行业名称)乙方: (工会) 协商代表企业名称: 涉及企业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 人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工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 工会(或行业工会)与(协商代表企业)等 (区域或行业名称)企业代表共同协商签订。就员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生产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 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董事会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利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应充分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依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员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八条 企业支持工会按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组织,及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并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津贴、补贴。

第十条 企业实行计时、计件等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企业人工成本的状况,重庆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15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期间有关待遇,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按照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2000?47号)执行。

第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区域性集体合同与行业性集体合同冲突)损失的,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八条 企业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得四十小时。特殊工种和岗位因和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九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九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做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对从事业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死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二十九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条 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福利费用,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 女员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给本人相应的工资或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员工怀孕后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育(含人工流产)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三十五条 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为女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三十七条 企业坚持男女员工平等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三十八条 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侵害女员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篇三:劳动合同法解读53: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地位,一方面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该条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例如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分别在《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由此,全国第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在济南诞生。该合同内容涉及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争议等多个方面。全省3000余家企业、科研院所和300多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协议工都适用该集体合同。该合同有许多“闪光点”:如明确规定职工最低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基础上浮20%——50%;工资要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工资增幅不得低于利润增幅三个百分点;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见,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具有以下优势:(1)同一领域的各企业具有行业共同性,在利润和职工工资水平、职业危害状况、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往往比较接近,可以就某一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共同标准,从而容易达成行业性集体合同。(2)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更广泛地保护整个行业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行业整体素质也得到提升。(3)协商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减少劳资谈判的社会成本,因此行业性集体合同有逐渐向越来越广大区域扩展的趋势。

本条规定里提到的,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特点都比较显著,决定了这些行业容易订立切实可行的行业性集体合同。例如建筑业、采矿业大量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造成人身危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就此工会出面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对于约束建筑企业、保护农民工利益能够起到较好的作用。据《劳动午报》2005年10月19日报道,通州区总工会针对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在制定建筑业行业性集体合同时,积极协调区建委等职能部门,把职工保险等难点问题纳入集体合同文本中,使集体合同真正起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像餐饮服务业,劳动者工资报酬通常比较平均、比较低下,在这些方面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建立良好的工资调整机制、有效提高餐饮服务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二、区域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指镇、区、街道、村、行业),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经济组织或区域内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根据《劳动午报》2005年11月9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德胜街道工会推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四步走”方法,一是精心做好准备;二是加强指导,搞好协商;三是严格按照程序签订协议;四是按时报送审批。街道工会牵头搞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相对于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无疑是一种新型的实践。

发展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区域性集体合同是不适合在大范围大区域内推行的,由于企业性质差异、各行业劳动者需求不同等,在一个较大区域内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往往比较困难,即使签订集体合同也往往因为缺少针对性而难以实施。(2)区域性集体合同的优势在于基层(镇、村、街道)较小的区域内,发挥好基层工会熟悉当地企业和劳动者的优势,就当地某些特殊情况、特殊需要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涉及本行业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