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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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0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劳动合同意义

企业要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经常在想这样的问题,企业要不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搞清楚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

劳动合同是明确企业与员工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呢?其实这个问题才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很多企业经营管理者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什么用,签了往往不利于企业用工自由的行使,更有可能成为员工要胁企业的工具,所以,他们往往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我们仔细想想这个问题,你就会得出不同的答案。

先看看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第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员产生约束力。企业和员工间,只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对员工往往可以产生较强的约束力。员工在进行某项行为,如旷工、擅自离岗、自动离职时往往会考虑到劳动合同对其约束,内心中自觉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第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出现。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条件明确作出约定,如工时、工资、福利、加班等,只要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结合自身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就能够避免双方因为沟通不畅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首先,我们都知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用工超过一个月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要从次月起按二倍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和员工之间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很大的法律风险,二倍工资对企业来说,成本增加太高,但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一风险便不存在。其次,很多企业有侥幸心理,认为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会有把柄握在员工手里,员工如果要与企业打官司,难度就降低了。在这里,我们得说,这样的想法要不得,为什么呢?因为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会被认可,而且现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所需的证据极为简单,一套工装,一个押金收条,一份工资条,一张出入卡,甚至于两份证人证言都会被认可!事实劳动关系几乎到了无所不认的地步了,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几乎都会被认定,那么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有什么意义呢?第三,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增加管理成本。在日常的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设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前提,然后依据这个前提进行管理,要比那些随意管理节省很多成本,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个前提就是劳动合同,只要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管理就轻松多了。其实一个企业只要花十分钟与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就可能会避免后来因为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更多的减少因为解决这种纠纷而花费的时间、金钱等等。

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记得这样的话,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我们一定要平等的看待这种约束力,客观的看待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降低用工风险。

篇二: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在找到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1、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2、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

3、避免和减少发生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是有效的依据。

篇三:劳动合同的意义与功用

劳动合同的意义与功用

一. 签了劳动合同,具体对我们有啥好处?2007年7月3日,《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普法活动集中宣传日,山西省劳动保障厅有关领导以及太原市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就农民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现场支招。

“签了劳动合同,具体对我有啥好处?”

现场免费发放《条例》时,场面火爆,一位大同籍农民工捧着一本刚刚“抢”来的《条例》,指着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问“签了劳动合同,具体对我有啥好处?”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解释说,“以前用人单位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劳务合同,规避农民工应当享受的三险一金的劳动者待遇。现在要求用人单位和你签劳动合同,以保障你依法享受三险一金的权利,就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

一位运城农民工来太原不到一年,“咱太原又没有亲戚,人生地不熟的,没通过正规的职介中心,朋友介绍的工作行不行?”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处高处长解答说,“政府开办的公开的职介中心,或者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正规职介中心,一方面不会给你介绍‘不放心’工作,另一方面还可以提供维权方面的服务,比如介绍

劳动法等必备知识,建议你遇到麻烦时求助的途径,比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等。而亲戚朋友介绍的工作,让劳动保障部门无法监管,给日后的维权等问题造成一系列不便。”

今后,农民工子女进城将享受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待遇,但是很多农民工在办理子女入学时,缺少一些必要的证明。在教育部门咨询台前,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朋友:子女入学必须是“三证”齐全,就是暂住证、准生证、当地区县的证明。“三证”齐全后可到打工所在地教育局,让其安排子女入学。此外,子女上中学到市教育局、上小学就到区教育局。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违约金只限于两种情形才能规定:一种是职工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另一种是违反服(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务期约定的。

提醒: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劳动者不要对违约金误以为只要违约就必须支付违约金。 发生纠纷后别错过维权期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后,劳动者一方面要及时保留维权证据,另一方面要及时维权,不要过了时效期限。

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后,应在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用期根据合同年限有长短

根据《劳动法》和《省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根据合同年限有最高限制。即合同期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期6个月以上不超过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合同期1年以上不超过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合同期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80日。

明确劳动合同起讫期

“双方约定劳动期限为1年”,这样的劳动期限约定看似明确,实际上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这1年的期限的起讫期就“剪不断理还乱”了。

提醒:双方如果约定劳动期限为1年,在合同上应明确劳动合同的起讫期,如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劳动报酬不能低过“底线”

劳动报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但这是有最低“底线”的,即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目前太原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20元/月。

小心工资计算有“猫腻”

有不少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固定工资”,即连8小时以外的加班工资也算在内,这是不合法的。如果是计件工资,也要合理计算8小时工作时间能完成多少工作量,超过正常工作量的也应按照加班工资计算。

提醒:8小时内的上班工资和8小时之外的加班工资应该分开计算。

在现在的用工体系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非常严重,甚至有的一年要签很多次。企业通过签短期合同逃避一些自己应该尽到的责任,比如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还有不少用人单位,他们就用劳动者最精华的“青春期”,就只用员工三年,在员工最能干的时候招进来,等“青春期”过后就不再和员工签合同,特别是在女员工到了结婚年龄时企业往往不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这样对劳动者的权益是很大的侵犯,导致很多劳动者提心吊胆,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性 。

为了使中国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给劳动者更多的安全感,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倾斜的重要体现,是满足劳动者的就业愿望、更大程度地实现劳动权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的重要举措。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进行表决,这部历经4次审议、与每家企业、每位劳动者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终获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最新的内容直接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作为普通劳动者来说,又应该如何利用好这部即将实施的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由于现行《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得到保护。为此,《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出了严格限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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