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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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不缴纳社保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14  分类: 劳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修改版劳动合同(项目部用不买社保)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 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事宜,特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劳务合同不缴纳社保)方协商一致,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签订时间为1年一签)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地点主要在重庆范围内。甲方可根据需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合理安排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经双方协商,对变更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不视为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 工作岗位

(一) 根据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级乙方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表现、及健康状况,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

动),同时执行“岗变薪变”,乙方应履行新岗位职责内容。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工作时间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初定具体为,乙方应依法缴纳的税收,按重庆市政策和法律处理。

(二)甲方实行岗变薪变制度,甲方有权根据不同的岗位而定制的工资规则调整乙方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甲方还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等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惩。

第六条 社会保险

乙方每月社会保险费 元整,由甲方支付,乙方承担部分应自行缴纳。(第5条根据第六条填写工资数量,涉及不办理社保的,按照3500的下限处理)

第七条 劳动保护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和重庆市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因乙方违约、违法行为,导致甲方利益或声誉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主张相应法律权利。

(二)乙方承诺已知悉并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内容。乙方如有违背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甲方有权按照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四)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违反甲方指定的劳动安全制度或未按作业规程操作造成的甲方损失(含人身及一切财产损失)、乙方个人伤害、第三人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严重违纪

乙方有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1. 弄虚作假套取工资的;

2. 参与、组织、煽动他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消极怠工或罢工的;

3. 盗窃公司或他人财务的;

4. 侵占、挪用公款的;

5. 因失职、渎职致使甲方损失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7.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处罚的;

8. 其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 辞退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辞退,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 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 连续矿工三日或年累计旷工五日以上;

3. 盗窃公司或同事财务,经查明属实;

4. 无辜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5. 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6.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于员工之间的感情,清洁严重;

7. 未经许可兼营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8. 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2次;

9. 连续两年排位列末等;

10. 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漏公司机密,只是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1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3. 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公安、司法机关拘审;

14. 其他应予以辞退之事项。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离职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未办毕交

篇二:劳务合同书,兼职只能签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

劳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

本协议于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终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 按甲方现行的商铺工资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10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 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帐目,帐目不清,弄虚作假,贪污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且自愿放弃各项社保福利。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继续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第三方保密。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临时性岗位用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临时性岗位用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案例】

A是2个月前通过一家街头职业介绍所介绍来到甲公司当营业员的,说好每月工资400元,但不签劳动合同。听人说干不长,营业员干得最长的也不到半年。公司也不给上保险,其他什么待遇都没有。对此,甲公司副总经理左某承认上述事实,但他强调,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招多少人,用多长时间,应当由企业说了算。他说,商贸公司的业务有淡季,有旺季;营业员也是有时要用,有时不用,有时用多,有时用少。他认为,招“临时工”与招正式工可以有区别,不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招用“临时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评析】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尤其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如果说职工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日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制度的区别。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规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同时还规定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社会保险的条款,将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同样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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