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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运营聘用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06  分类: 聘用合同 手机版

篇一:电商运营总监保密协议

电商运营总监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或因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职务所必须

披(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电商运营聘用合同)露者外,乙方自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秘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

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

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

方法、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

检测报告、试验结果、图纸、样品和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

形式确定:对于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

秘密信息。

2、有关需保密的字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卡号、密码、银行帐

号、公司相关的网络账号和密码及相关的人名、地址、数字等所有录

入信息资料。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

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乙方保证除非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

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形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

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地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

等泄露秘密信息。

3、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

图纸)手册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在任何时候及

在受聘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交还甲方,乙方不得

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部分任何复制文件。

4、本协议之规定不妨碍甲方受其他相关法律有关商业秘密、商标、

专利、著作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之保护。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2、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

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

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对其故意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以及因其过失造成

的泄密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以盈利为目的,或受他人指使,窃取甲方商业秘密为已

所用,或提供、出售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

失,并追回非法所得,严重的甲方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对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内部行政处理: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开除,

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对乙方提起违约或侵权民事诉讼: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甲方都有权依法以违约或侵权为由,对乙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

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乙方因其违约或侵权应当赔偿的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额,同时

甲方可以按照泄密造成的损失额的500%向乙方追索赔偿费。

(五)、乙方意识到由于其违约和侵权,将会导致甲方对通过乙方非

法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第三方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其侵权的民事或刑

事责任。

(六)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

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2、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六条 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签订于 ,于签订之日生效。

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二: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行业)合作合同

协议编号

存档日期

甲方:

江苏广田智文慧业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电商协文

[2005]22号文件精神代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职业经理认证管理办公室)

(协议生效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电子

乙方:

商务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项目行业授权培训中心商业承办单位)

经协商,乙方与甲方进行“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项目合作,承办该项目的培训工作及相关日常运营、发展、管理等事宜。本协议期满,自动失效。即若各方未续签协议,乙方必须停止该项目的实施。各方如果继续开展业务合作,必须续签协议。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乙方责任:

1. 统一口径:确保乙方对外宣传、合作及开展工作时:

1) 确保统一使用CCCEM、甲方规定的项目名称、固定用语、文件规范等; 2) 确保统一使用CCCEM、甲方规定的项目介绍、项目描述、形象识别物等;

3) 确保统一认可、宣传、链接官方网站社群、明确官方网站发布文件规范最高效力、明确官

方网站发布成绩\证书最高效力、明确官方网站在线认证最高效力等;

4) 统一对外口头或书面声称:各方合作关系、乙方授权区域及市场运营权力等约定。 5) 官方网站社群规定如下:

本条及上述具体约定作为各方合作基本原则及前提。一经违反,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本协议,并向CCCEM申请收回授权证书,乙方承担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

2. 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通过老学员、宣传册、海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途径宣传

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项目,公布招考信息,吸引学员报考。

3. 每期开课须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开班申请书》。收到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根据批准的《开

班申请书》的约定正式开班。

4. 组织学员报考,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咨询、答疑解难、组织学员报名填表;审核学员报名是否

符合规范;向学员收费、统计;发放通知;安排考场等。

5. 为培训配臵所需之场地、设备,并在每场授课前检查进场学员是否已经缴清所有费用。 6. 按协议规定选派师资参加学习,并通过考核成为注册培训师,承担全部培训工作;或邀请、使

用甲方推荐、同意的注册培训师。乙方需直接与注册培训师签定劳务协议,由签约注册培训师承担全部培训工作。

7. 有义务成为考点:承担指定区域内特定考次书面总测试所需的考场、监考人员监考事务安排、

管理及费用。

8. 如需甲方派出CCCEM考务督察人员临场监考,由担任该批次特定考次书面总测试考务工作的

授权培训机构负责CCCEM、甲方考务督察人员的接待工作并承担往来交通及食宿费用。 9. 接受学员的成绩查询及证书查询辅助、服务工作。

1) 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认证证书通过 网站查询结果为本管理办公室

唯一有效认证结论;

2) 乙方有责任及义务:A,在学员报考前,向学员介绍及演示“证书在线验证及电子认证证书

功能”;B,在学员通过考核后,领取证书前,在“证书在线验证及电子认证证书功能”中确认证书持有者信息;

10. 负责从甲方领取证书,并直接向学员发放,应确保学员领取证书时携带身份证件,签名填写《证

书领取登记表》并及时将填妥的《证书领取登记表》返还给甲方,以免引起争议。 11. 负责帮助未获通过的学员进入下一批次培训与考核。

12. 指派专人对培养与资质认证工作过程进行协调,并由此人与甲方指派的联络人对口联络工作; 13. 须在每批次学员开课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结清认证费、教材费;若在开课之日起七日内有新

增报名学员的,授权培训机构须在开课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结清新增报名学员的认证费、教材费。自开课之日起第七日后,不得继续接受该班次招生。

二、甲方责任:

1. 全国范围内的宣传与市场推广,提供后期运营支持及各项目的教学培养大纲。 2. 负责CEM认证项目在全国的授权培训机构开发、联络、日常管理等事务。 3. 指派专人与CCCEM进行协调。包括:

a) 负责对各培训机构的挑选并选送CCCEM审核,在这些培训机构通过CCCEM认可后,

与这些培训机构直接签约,并按其约定,独立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b) 对获授权的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对任何违规培训机构可以建议CCCEM取消并收回授

权。

c) 负责对注册培训师的日常监督与协调。

4. 在收到授权培训机构的开班申请书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批复开班申请。

5. 在CCCEM指导下,承担对各授权培训机构的学员考核和认证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授

权培训机构及注册培训师年度审核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对各期学员课后作业考核、论文测评和书面总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定期向CCCEM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6. 负责审核授权培训机构的宣传方案和内容、合作体系、培训管理体系。

7. 有专人负责考务工作,并对每次书面总测试指定一个授权培训机构作为本地区考点。

三、费用标准:

1, 每位参加CEM认证的学员缴纳认证费标准为:初级230元/人(Level C)、中级380元/人(Level

2, 每位参加CEM认证的学员缴纳专用教材费标准为:人(Level B)、高级250元/人(Level A)。

3, 每位参加CEM认证的学员缴纳考试报名费标准为:100元/人。

4, 每位参加CEM认证的学员缴纳培训费标准为:CCCEM提供的建议参考价格,即,初级750

、费标准由授权培训机构根据市场自行决定,事先书面报甲方备案。

5, 各类CCCEM合作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专业方向、职业等级)教学培

养大纲》的规定,安排CEM项目注册培训师开展培养、培训、授课工作。

6, 对于不同专业方向、职业等级的认证,如果CCCEM对认证费等费用的标准另有专门规定的,

则遵照该规定;如果CCCEM对认证费等费用的标准进行调整的,则遵照该调整。 7, 认证费和专用教材费由乙方代为收取后统一向甲方缴纳; 8, 考试报名费和培训费由乙方自行留取。

9, 费用标准中的各项条款应当作为合作协议的保密条款及各方商业秘密,除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职业经理认证管理办公室知会与备案及其他法定情形外,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费用标准中的条款内容。一经违反,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本协议,并向CCCEM申请收回授权证书,乙方承担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

四、授权代理费:

1.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授权代理

费是授权机构交纳甲方的管理费用和加盟费用,同时证明乙方的诚信和承办本项目的能力。 2. 授权代理费的金额根据并可以根据获得授权、项目

运营后的实际招生人数从中抵冲作为认证费使用。

3.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授权代理费,

以此获得本协议有效期内规定的:①行业授权培训中心运营权、②行业授权培训中心商业承办单位资质、③额定的资质认证名额数量。

4. 预先支付资质认证名额认证费的约定:;

②额定名额的认证费标准为:380元/人。

5. 资质认证名额认证费为乙方向甲方缴纳授权代理的计算方式使用。不作为上述三中提到的专用

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培训费等任一费用的组成部分,并且不与上述三种提到的专用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培训费等规定发生任何关联。

6. 乙方应在否则,视作本协议并未

生效、本协议有关约定立即终止、失效。

7.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同意时,甲方须将资质认证

名额余额(根据实际发生学员人数计算扣除)全部退还给乙方。

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时,甲方不再将资质认

证名额余额退还给乙方。乙方可以将余额使用完毕后,即终止合作。

五、费用结算方式:

1. 乙方须在每批次学员开课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结清认证费、教材费;若在开课之日起七日内

有新增报名学员的,授权培训机构须在开课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结清新增报名学员的认证费、教材费。自开课之日起第七日后,不得继续接受该班次招生。

2. 就本项乙方与甲方进行“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项目合作,承办该项目的培训工作

及相关事宜,乙方只得与甲方进行任何相关费用的结算、确认。

3. 一旦乙方未能根据协议要求进行费用结算,则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本协议,并向CCCEM申请收

回授权证书,乙方承担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

六、若续签协议,乙方须在原协议期满壹个月前正式致函甲方。

七、其它:

1. CECA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英文缩写,CCCEM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职业经理认证管理办公

室的缩写。

2. 协议中止或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得再以CECA或CCCEM有关合作机构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3. 本协议不因任何一方的人事变动或单位名称的更改而失效。甲方有义务及时在CCCEM官方网

站公布该地区信息及联系方式。

4. 合作各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从而恶意误导学员及社会公众。

5. 乙方在没有违约及违反CCCEM所制定的统一规章制度、CCCEM系列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甲

方不得终止协议。

6. 各方明确: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44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开展该项目的宣传、招生、培训等实

际工作,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时乙方获得的授权资格取消。

7.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CCCEM所制定的统一规章制度、CCCEM系列文件的规定,规章制度及文

件规定等依据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公示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内容与原件完全一致。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均须遵守这些附件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违反行为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 本协议备注条款如下,作为本协议有效组织部分:

1) 无

9. 本协议包含附件如下,作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1) 无

10. 本协议壹式四份,乙方执两份。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

江苏广田智文慧业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盖章及骑缝章

以下无正文

篇三:电子商务主管(兼职)服务协议-网络推广合同-电商运营契约-网站-网店-操盘

电子商务主管(兼职)服务协议

甲方:中山市XXX五金灯饰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张XX 中国电子商务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的业务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聘请乙方为雇员,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身份:乙方(张XX,身份证:XXXXXXXXXXXXX)属于XX公司临时职工,由甲方聘请并派遣到甲方单位主持电子商务工作。

二、聘用期: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合同;

1、 固定期协议,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日止。

2、 合同期满,根据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限。

三、服务内容

1、 甲方应授予乙方相应的职位权力实施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

2、 乙方应全力以赴对甲方电子商务工作的计划与实施负有相应的工作责任。

3、 服务内容分为:平台建设、网络推广、日常电子商务管理(除业务和销售工作)。

4、 乙方有责任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进行最大化节约成本原则,优先选择免费方式。

5、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努力打造最有优势的电子商务团队。

6、 乙方需要虚心听取与决策甲方提出的要求与改进,并采取合理的工作建议。

四、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应为乙方购买一份交通保险,主要用于保证乙方在来往公司的交通保险保障。

2、 甲方与乙方经过洽谈并确定在本合同服务期间需要每月1-5号前发放上月工资。

3、 甲方与乙方经过洽谈并确定乙方的每月基本工资为2800元。

4、 甲方与乙方经过洽谈并确定整个电子商务团队达到营利时,进行相应的提成磋商。

5、 其他合法的福利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五、关于商业机密

1、 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资料,乙方无条件进行商业保密。

2、 合同终止当天,乙方需要删除相应的工作资料

六、协议的履行和变更

本协议双方均有相应的权利与责任,双方需要遵守承诺。协议变更时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确立合同关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