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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02  分类: 情况报告 手机版

篇一:我区反渎职侵权工作现状分析及建议

我区反渎职侵权工作现状分析及建议 (2007-05-27 0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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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反渎职侵权工作现状分析及建议

近年来,居巢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部门在院党组和上级院业务部门的指导部署下,全面履行反渎职侵权职责,积极开辟案源,突出查办重点,确保办案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2006年,我院利用更名契机,内挖潜力,外求支持,及时调整了反渎局人员配备,补充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干警到反渎一线,以期把握发展机遇,迎接全新挑战。但是,作为检察机关两大侦查部门之一,当前我院反渎职侵权局虽在名称上已与反贪污贿赂局成呼应之势,却在查办案件数量、质量上均无法与反贪局相比,其打击犯罪的震慑作用与预期目标尚有一定差距。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 Settings\Temporary Internet Files\Content.IE5\OLIRKTQR

一、近年我区反渎职侵权部门办案成果分析

从2004年至今,我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坚持办案与预防并重,发动干警积极为我区反渎职侵权工作作贡献。从寻找案源到移送起诉,每件办结的案件均可谓沙里淘金、费尽心血。

附2004-2006年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简表

注:以上数字引自反渎部门总结。

从上表不难看出,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初查多,立案少。三年中,立案侦查数量与初查数量相比,立案侦查率分别为6.3%、14.4%、16.7%,成案率过低,反渎职侵权工作处于“广种薄收”的尴尬境地。

——涉案罪名单一。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罪名多达42个,反渎办案空间较大,但实际上,我院只查办了玩忽职守类职务犯罪。2007年,我院率先在全市反渎部门突破立案空白,无独有偶,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仍为玩忽职守罪。

——办案质量较高。即使面队诸种困难,我院反渎职侵权部门慎用职权,成案即铁案。

——与全市其他院相比,成绩排名较为稳定。由此可以推知,全市县区院均只能以完成市院下达的办案基数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再求突破。

二、制约我区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纵观几年来的工作,制约该项工作难有突破的掣肘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立法、司法体制的问题。如渎职侵权犯罪法定刑偏低,威慑力不够。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种“不入腰包的犯罪”,其危害性长期以来不为人们所重视,实质上这种“灰色腐败”、“隐性腐败”造成的后果甚至远远超过贪污贿赂犯罪造成的后果。反贪观念深入人心,而反渎意识普遍缺失,这与立法不无关系。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轻刑化已成社会热点,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判罚则更轻。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多数施以缓刑,职务犯罪后“带病”工作、“带病”提拔的现象也屡屡见诸报端,司法公信力都是在司法过程中遭到削弱的。

其次是外部执法环境的问题。

——罪错不分,法治意识淡薄。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惩治渎职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把渎职犯罪与工作失误混为一谈,认为是“决策失误交学费”,“为公损失不犯罪”,“查案子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有的把个人攫取私利作为衡量犯罪的标准,认为渎职未中饱私囊,没有将惩治渎职犯罪这种“不装腰包”的腐败摆到应有的位置。

——查办阻力大。实践中,有的单位和领导从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出发,瞒案不报,封锁消息,导致反渎部门错失办案良机。有的单位和领导袒护渎职犯罪,用权力、利益、人情关系影响案件查办;有的甚至将查处渎职犯罪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惩治渎职犯罪会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损害本部门的利益,不让查处,进而发展到阻挠办案。

——社会认知度不高,群众举报、协助查办积极性不高。因为渎职侵权犯罪大都是发生在行为人履行职务的过程当中,其表现形式也多是过失犯罪,危害

性不像贪污受贿和严重的刑事犯罪那样直观,因此,这种犯罪也更容易让人们同情和谅解。有些群众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认为举证、提供线索是损人不利己,毫无“趟浑水”的必要。

——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以我区反渎职侵权部门队伍建设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队伍不稳定。相比于其它部门,反渎部门出成果难,导致检察人员不愿去,去了不安心。通过选调考试、选派挂职等方式离开反渎一线的检察人员多。 二是教育、培训未跟上。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罪名较多,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渎职侵权渐渐向新领域、新行业延伸。老盯着几个“传统”罪名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近年来,我院反渎人员没有机会和条件参加系统的学习与培训。

三是对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工作做得不够。侦查活动不仅需理论素养,更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实战锻炼是侦查员成长的最佳途径。实际上,近年来,我院反渎部门对年轻干警的持

关于我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续培养、放手使用问题认识不足、落实不够。

三、促进我区反渎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专群结合是基本方法。首先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打击渎职侵权犯罪队伍。其次要在反渎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任何工作,离开群众的支持,便会丧失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困扰反渎工作的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的最终解决离不开群众的参与。

——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是根本方向。首先要严厉打击渎职侵权这类职务犯罪,把漠视公共利益与人权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充分发挥出法律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同时,从节约社会成本与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在重大公共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积极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努力探索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的新途径。

——内外协调、形成合力是关键措施。首先反渎部门要加强与本院业务部门的联系,线索的移送渠道要确保畅通,特别是要与反贪部门要形成资源共享、互相配合的机制。反贪案件多涉及渎职侵权类犯罪,两部门配合更容易深挖窝案、串案。其次,密切联系纪检监察、安监、审计等部门,通过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第三要充分发挥市院的组织、协调、引领作用,帮助基层院克服受地域、级别等原因的局限,建立“大反渎”工作局面。最后,应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第四种权力”的作用,深入宣传,扩大影响,优化反渎执法环境。

篇二: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半年工作总结

反渎职侵权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院党组的要求和指示,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力度,强化措施,不断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平稳健康规范发展,现将1——6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查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高学历、高智商,反侦查能力强,社会关系网比较复杂的特性。犯罪主体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三难一大”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导致我们的工作很难开展、非常滞后,使我院检察工作陷入不均衡发展的局面。

2010年,我局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可是2011年半年过去了,我局成为检察长口中的“老大难”。面对如此现状,金检带领全局干警创新机制,努力提高侦查水平,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探索建立信息机制和联系机制,加强内外沟通,广辟案源渠道。现已初查案件2件,可立案1件,现在等待领导的最后指示。

二、积极开展“职责与使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为增强反渎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誉感,进一步统

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推动2011年反渎职侵权工作创新发展。根据高检院及市院反渎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职责与使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全局干警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院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最新要求。在学习上级文件的同时,又组织学习了反渎工作操作规程、反渎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通过学习,干警们把思想认识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上来,使反渎职侵权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反渎职侵权职能作用。4月,我院“规范执法推进年”活动动员会召开,会后,反渎局全局干警对照高检院编发的《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标准》开展了长达3个月的学习,因我局现只有干警3人,所以学习不受限制,基本上是做到“三学”,即有空闲了自学、人齐了就集体学、遇到问题及时学,学习效果和学习态度良好。

通过学习、讨论和思考,我们认为在突出办案工作的同时,要突出创新,要积极向成绩突出的兄弟院虚心请教,借鉴经验,不断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

三、下半年我们的任务

一是把立案作为首要的任务。从现状看,我局工作开展的不理想,没有达到院党组和市院的要求。这其中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全局干警要很好地反思,要在总结经验

教训的基础上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好心理准备,统一思想,精心谋划,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我们将积极疏通信息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高线索数量及成案率,把搜集案件线索获取信息和渎职、侵权案件的犯罪预防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线索排查、移送案件、侦查取证、专业协作和犯罪预防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线索的管理和评估,高度重视初查工作。面对线索较少的现状,在扩大线索来源的同时对手中的线索要仔细分析研究,充分筹划,要制定详细的初查计划,把发现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的工作重心前移到初查环节,以此增强初查的有效性,提高成案率。同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风险评估,防止发生涉检上访、缠诉等不利于稳定的情况发生。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把握案件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或线索,要主动与侦监、公诉等部门和其他专业机构沟通交流,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明确调查、侦查方向,及时完善相关证据。对于有争议的案件或线索要及时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检委会,切实保证和提高案件质量、诉讼效率和办案效果,避免类似我局去年办理的案件最终被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判无罪带来的困扰。

四是要坚决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全局干警加强廉正勤政教育,杜绝违法违纪和违规办案问题的出现。

五是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制理念,

全面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六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继续积极开展“规范执法推进年”活动,积极和技术科联系和沟通,以便我局干警熟练操作和应用新版办案软件和系统。从案件管理入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诉讼时限,狠抓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办案系统的各项功能,保证侵权渎职案件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案件的侦查活动程序合法,日常工作严谨高效。

反渎职侵权工作任务是艰巨的,困难是大家显而易见的,工作是不被大家理解的,道路是曲折且光明的。不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和挫折,反渎局的全体干警会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度难关,开创反渎工作崭新的局面!

篇三:2016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2016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我近期对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县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个部门,行政编制个,在岗干警名,50岁以上人,40-50岁人,30-40岁人,30岁以下人,其中副处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员名。全部干警中党员人,占比%,检察官人,占比%,大专学历人,占比%,本科学历人,占比%,女干警人,占比%。

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历层次较低

由于县是山区小县,经济相对滞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强,因此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学历只占全院检察干警的%,且部分本科学历是通过继续教育所得,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极少,大多为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

(二)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

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不高,因而缺乏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专业领域有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欠缺。

(三)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

2002年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以来,该院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者不多,参加者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因而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与检察官队伍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

(四)检察院的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

该院人少案多压力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满足实际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五)检察干警待遇偏低

该院检察干警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较低,且职级晋升较慢,工作生活条件差,致使部分检察干警不安心工作,选择调离检察机关,向发达地区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单位流动。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检察院缺乏进人的自主权

长期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编制管理机制不配套,检察院进人都是由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自主权。从这些年情况看,检察院进人渠道比较杂乱,主要是来自军队转业干部和当地领导以及检察院内部检察干警的子女,导致现有检察干警水平参差不齐。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部分干警由于司法考试难以过关,虽在长期执法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造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比例失调,制约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检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竞争力

由于县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高等院校的毕业学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时检察院干警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检察干警家属下岗或没有工作,部分干警子女就业有困难,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影响工作。还由于检察机关上下、内外交流机会少,导致干警职级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影响了检察干警队伍的稳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还导致检察院内部优秀人才的流失。

(三)检察院缺乏建设人才队伍的机制

检察院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检察干警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少数干警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法律素质相对滞后,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检察院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干警,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另一方面受编制的制约,符合条件的高素质人才不能顺畅地进入,出现了想录用的人进不来,要清退的人辞不去的尴尬局面,造成难以建设好检察人才队伍。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落实用人自主权,拓宽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检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权,要改进招录方式方法,广开门路选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引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壮大检察院干警人才队伍,解决检察院专业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要拓宽培养渠道,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到高校深造,到上级院挂职,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要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两个重要部门,干警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通过岗位资格准入考试和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提高准入门槛,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警选人反贪、反渎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侦查队伍的战斗力。要把检察人才培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检察干警,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狠抓学历教育,继续提高检察干警的学历学识水平。要针对检察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偏低的状况,加强检校合作,开办法律本科远程网络教育,组织不达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参加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警,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证书的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为高素质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领导素能和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此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干警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励他们认真努力,积极应考,争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

(三)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检察人才成长

要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全体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条件,鼓励年轻检察干警有更高的目标追求,敢于担当重任,让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检察干警感到有前途、有奔头,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阳光作业”,确保选用过程和结果公正。及时将竞争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人员报名、民主推荐、能力测试、党组决定等情况予以公开,扩大群众对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程度地争取干警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群众服气。让年轻有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

(四)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建立和谐融洽、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凝聚力。要通过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检察人才甘于在艰苦环境中工作作贡献。建设检察文化一是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检察干警投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要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及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财力增加的情况下,加大检察经费,改变检察干警收入少,待遇差的状况,使检察院能够稳定队伍、吸引外来优秀人才。二要关心检察干警的家庭生活,为没有就业的检察干警家属与子女,提供就业帮助,获得工作岗位,让检察干警放弃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与检察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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