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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8  分类: 施工合同 手机版

篇一: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2006)正式版

合同编号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

(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

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的修改版本,自2006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元,管理费 元,税金(3.41%)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

篇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合同示范(2010版)版本

上海市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010版)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备案

使 用 说 明

本合同文本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一、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住房原始房型承重结构图,并明示设计要求。

二、乙方为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装饰施工、设计企业。

三、乙方应按照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制图,并按目录装订成册,其内容主要应包括: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测量图;

4、墙体拆建平面图;

5、平面、顶面、地面布置图;

6、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位置分布图;

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8、强、弱电布线图;

9、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0、厨、卫立面施工示意图;

11、部分立面图;

12、局部透视图;

13、部分节点详图;

14、主要装潢材料清单表。

四、装饰设计费应按照项目实测使用面积计费。

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无权改变建筑设计原有功能,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

六、凡承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任务的任何企业均可使用本合同。

七、本合同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制定,已经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备案号为:沪工商合示备[2010]1号。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住宅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居室的装饰装修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计项目概况:

1、区(县) 路 号楼室。

2、住房建筑类别(别墅、公寓、其它)、新或旧建筑房型卫,建筑面积平方米。

3

第二条 设计程序:

1、双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及完成的时间。乙方完成包括原始房型测量图,墙体拆建平面图,平面、顶面、地面布置图一套。

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2、初步设计方案图纸确认后,双方确定完成施工图纸的时间。乙方完成包括水、电在内的全套施工图纸。

3、乙方完成全套施工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

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设计程序中图纸完成时间,由“附件一”双方确认为准。

第三条 设计费用:

一、 设计费:

1、设计费:方米,合计人民币 元。

2、软装饰、园林景观及其它设计,取费标准和付费方式由甲乙双方在补充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二、设计费支付方式:

1元。

2﹪,即人民币元。

3、全套施工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1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四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1、全套施工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再向乙方提出,并再次约定设计时间及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

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不少于两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与交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设计师及时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甲方与乙方沟通时间超过约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甲方委托设计项目、范围、条件发生变化时,双方需另行鉴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设计师为项目主持设计,并应在设计图纸上加盖设计师专用出图章。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通知甲方前来进行沟通,超过约定期限 天以上时,甲方有权重新确定时间。

3、乙方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费的 ﹪。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天,应承担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4、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施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全额退还已收的设计费,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篇三: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5(免费)

合同编号SZ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5版)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号 沪工商合示备【2015】1号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度,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室内装饰。

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合同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合同文本所提供的各项条款。

四、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该企业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时,也应验看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合同文本”上应加盖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合同专用章。

五、凡由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双方都应如实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等;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根据室内装饰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工程管理费可上下浮动调整,但一般不得超过装饰总价款的10%。

七、装饰公司必须认真执行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室内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按合同要求向客户提供完整、清晰的设计图纸。

八、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后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

合同编号_____

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的室内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如发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室内装饰设计资质等级:_____室内装饰施工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___楼 _____室。

3、住宅建筑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厨_____卫_____阳台 ,套内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 __元。

其中费用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_____%。

施工期间如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7、工期:

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___个日历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本工程由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