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销售合同 > 列表页

移动电源销售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0  分类: 销售合同 手机版

篇一:采购合同书(电源)

电源采购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自愿、规范送货行为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源一事,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合同标的

2500个 10W投光灯电源。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的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出售的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等,(是否含增值税需双方协商,以采购单为准)。

2,本合同的价格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售后服务费用。

3,本合同的具体价格和是否含增值税, 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四方的采购单为准。

4,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三、本合同的有效文件组成

下列有关本采购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的采购单,乙方的送货单(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保管的模具图纸资料;

3, 乙方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以及国家规定需要的乙方企业货物生产需可证复印件;

4, 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

书、货物自检报告书、符合税法要求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项根据采购订单而定);

5,甲方确认乙方的货物合格验收报告或验收单;

6,必要时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四、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它所有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出售给甲方的物品保质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乙方应保证此电源能够零下40度启动。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规格一致,若甲方没有对货物进行特别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

4,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进行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5.针对乙方提供的电源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索赔,维修费用及甲方该订单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或邮寄抵达甲方公司所在地。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有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品。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七、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公司所在地,乙方承担运费和邮寄费。

2,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在交货过程中乙方所指派的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单来交货,多交或少交,甲方有权利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期限与乙方结算。

4,收货的验收标准包括:型号、规格、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整等内容。

5,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送货单、质量检查报告、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说明手册)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在( )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如甲方提供样板和承认书的,要求按照甲方的样板和承认书上的要求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以甲方的质检部门授权代表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并签字和盖检验章后为准。甲方采取抽样检查时,不能视乙方的产品全部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的货物在甲方的产品上时为验收的最后期限,如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甲方有权按约定顺延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八、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甲方以上月的26号与本月的25号之间的送货为本月的货款,每月26日为对帐日,乙方每月26号要提供对帐单与甲方对帐,最迟不能超过30号.对帐完成后,乙方应提供发票等资料给到甲方,以便甲方付款。甲方定于次月的5号前付款,最迟不超过15号。由于乙方的资料提供不完整所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甲方因此还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十、保密与保管约定

1,甲方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上述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中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价格条款、

3,除接受甲方的通知外,乙方不得利用用甲方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加工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产品,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查实发现市场上有经乙方私自流出的产品,乙方应承担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因保管不善或无正当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引起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乙方借口保管不善或其他理由致使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损毁的、丢失而有本条第3项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3项的合约内容向乙方提出违约和赔偿主张。

5,乙方保管甲方存放在乙方处的货品样品、模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期限为甲方收回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在于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止。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产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对方,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时,可以减免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行为不可抗力的,应担承担本合同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条款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均同意以甲方合约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十四、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篇二:电源营销协议书

电影营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证件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关于数字电影《 》的营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数字电影《》的营销代表,负责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的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高清带一盘、DVD光盘一个、发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个。甲方向乙方收取万元发行费。如果电影《》在一个半月内没有达成央视电影频道收购、签订收购合同,则乙方必须无条件一次性将万元发行费全部返还甲方。

三、乙方在《》的营销过程中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乙方与任何单位发生的纠纷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影片《 》营销所需的相关素材及资料。

五、甲方提取《》营销收入的20%(税后)作为乙方的酬劳(结算时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万元),在营销款到达甲方账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必须保证《》为首次向电视台电影频道销售。甲方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 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14年12月日 2014年12月日

篇三:移动电源工业设计合同书-20150322

委托设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移动电源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1.1 项目名称:移动电源

1.2 服务内容:

1.2.1 外观造型设计

1.2.2 最终方案的色彩及表面处理及丝印设计

1.2.3 结构设计

1.2.4 手板跟进

2 项目要求

2.1 设计技术要求按双方沟通后签署确认的技术文件。

2.2 项目进度要求按双方沟通后签署确认的《项目

移动电源销售合同

计划进度表》。

2.3 乙方为甲方成立专项团队,项目启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组成员的联络方式。

2.4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已完成阶段的设计成果以阶

段确认单的形式给予书面确认。前一阶段的成果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会安

排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阶段确认单同时作为甲方付款和乙方收款的凭证。

2.5 甲方应能理解设计的复杂性,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的局部或细节调整和因此带来

的模具调整给予配合和支持。

2.6 合作过程中,双方往来的技术文件,在双方项目责任人签字后方生效。

3 项目成果形式

3.1 提供最终造型效果图、色彩方案效果图及表面处理文件;

3.2 提供最终方案的表面处理文件(2D文件)、三维外观建模文件;

3.3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外观手板,提供表面处理及丝印文件;

3.4 结构设计3D文件以及物料清单

4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费用为人民币(RMB7000 元)。费用按下列方式支付:

4.1 合同签字生效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RMB3000元)作为项目启动款给乙方;

4.2 结构设计通过甲方确认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RMB4000 元)设计确认款给乙

方;

4.3 合同履行期间,应甲方要求而使乙方发生的广东省外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4.4此项目费用不包含税点。

4.5帐户信息: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5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保证按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方案及其他工作成果,并接受甲方对项目设计

开发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2 甲方已确认的技术要求或已确认的造型方案,如因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甲方为此需

支付乙方本协议以外的设计变更费用,费用金额视乙方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在项目进展过程中,若出现如下情况:(1)甲方单方面停止或者暂缓该项目;(2)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甲方对硬件做了调整而没及时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不能顺利实施项目或者使乙方设计反复;(3)甲方对前一阶段书面确认后的设计成果重新调整。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进度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5.4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项目进度,甲方可对乙方主张权利或提出起诉。但如甲方已确认

了该延误阶段的设计成果,或未书面确认但要求继续进行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则视为甲方已默认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自动放弃追究乙方进度延误责任的权利。

5.5 如甲方未根据合同按时履行支付阶段设计费用的义务,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的3

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建项目,并有权另行处理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对甲方利用乙方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生产、展览等另行提出利益要求。

5.6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所议项目取消或计划改变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

成阶段的各项费用。

6 知识产权

6.1 乙方对按甲方要求而在设计中采用的方案(包括外观方案和应客户要求选用的参考

外观方案)、元器件、部件等不承担可能涉嫌侵权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6.2 除以执行本合同为目的,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使用

甲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徽标、商标和本次设计成果)。

6.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发设计成果是自主开发设计的,并保证其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

方的知识产权。

6.4 本协议中乙方受甲方委托设计所产生并最终由甲方确认的开发设计成果,其知识产

权及包括专利权在内的其它相关所有权利,在项目费用全部支付完毕前归乙方所有,项目费用支付完毕后归甲方所有。

6.5 对于甲方未选定的设计方案,其所涉及或包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未经

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或将其

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7 保密义务

7.1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对甲方

选定的图纸、方案应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技术信息。若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而使第三人知悉上述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7.2 甲乙方对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果、本协议的内容以及本协议的存在负有保密义务,未

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7.3 对乙方曾向甲方提案,但甲方未采用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未尽到保密义务,导致

乙方的第三方客户采用该方案经济受损时,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乙方损失费用(被泄漏或自行使用之方案的全套设计费用)。

7.4 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外界展示本合作项目的外观效果图。

7.5 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至本合同终止后壹年。

8 不可抗力

8.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或其他双方所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8.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不

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8.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开发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双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清除后立即就协议后续合作及履行问题进行协商,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的履行中断超过60日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9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以仲

裁决议为最终结果。

10 项目结束后,乙方开具普通税发票给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