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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7  分类: 证明书 手机版

篇一:证明

证 明

中国农业银行支行:

系我村长期居住村民,并在我村有固定居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诚信守法,品行良好,无黄赌毒及酗酒等不良嗜好,家庭净资产元, 上年家庭纯收入 元。保证以上证明情况真实。

证明单位: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经调查,情况属实,具备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具备我行 规定条件。

调查人: 调查人: 年月日

推 荐 证 明

中国农业银行支行:

身份证号码)系我村长期居住(一年以上)村民,并在我村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诚信守法,品行良好,无黄赌毒及酗酒等不良嗜好,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现向贵行推荐申请农户贷款,保证以上证明情况真实,如出现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自愿协助贵行进行贷款的发放、管理、催收等工作。

推荐证明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注:此证明适用于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采用多人联保方式的,对每个联保小组成员出具一份。

收入证明

中国农业银行滑县支行: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月收入人民币(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如果保证人个人收入与家庭收入不易区分时,应提供家庭主要成员的收入证明。农户作为保证人时,可以由客户经理调查其家庭年税后收入作为依据。

篇二:职务证明书

职务证明书 兹证明xxx,男,“政治面貌”,19xx年xx月生,自xxxx年xx月至今,在我公司工作,

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员工,现任xxx。特此证明。xxx 年 月 日篇二:在职职务证明书 员工在职职务证明书 职务证明 兹证明童强,男,于xx年x月x日出生,自xxxx年起至今在我单位任局长一职。 特此证明。

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篇四:职务证明书 职务证明书xxxxx局:

兹证明xxx(男,汉族,1986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我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我公司生产工作。 特此证明!xxx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x月x日篇五:董事

长任职证明书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范本) 证明,兼任,公司,职务,法人,同志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有

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该同志不是(是)党和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职。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总经理任职证明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经审查该同志履历中无下列备注栏中的

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正式选举(委派、聘任)拟在xxxxxxxxxxxxxxxx

公司担任 职务,根据章程的有关条款行使职权。 股东签名或盖章 xxxxxxxxxxx公司

年月 日 备 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期满未逾五年;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期满或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

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七、是国家公务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的。

篇三:任职证明

________有限公司

任职证明

兹证明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股东同意拟出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股东同意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并经审查上述同志履历中无下列情况: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期满或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

日起未满三年的;

4.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5.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 是国家公务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的。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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