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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6-07  分类: 党性分析 手机版

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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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讲话稿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贯彻中央、 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对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 动员、再部署,担当实干,奋发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刚才,XX 同志 宣读了《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对专项斗争作了全面部署,各级要认 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事关社会大 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 建设伟大工程、 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责任 感和紧迫感。

(一)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 动要求快、 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

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规格高。

年初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中纪委、中组部、 中央 zd 委等近 30 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 委会先后 3 次听取汇报,XX 书记、XX 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委副书记 XX 亲自开 会部署。

二是力度大。

过去 “打黑” 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这次 “扫黑” 是更全面、 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 不但要打击犯罪, 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 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三是领域全。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 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 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 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 要坚决一查到底, 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 “保护伞” , 依法严惩, 除恶务尽。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把扫黑除恶作 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这是一次重要发展契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又是工商部门加强监管、提升能力的重大契机。当前,由于工 商职能和职权范围等客观因素的限制, 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尽理想, 涉黑涉恶势力暴力抗法 及阻挠执法的情形时有发生,监管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已滞后于百姓的期望,滞后于企业 的要求,迫切需要应对挑战,强力改变。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列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并纳入综合治理考评,这种高领导规格、集中 力量办大事的体制, 不仅有利于铲除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 也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里的违法 乱象,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工商监管职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举个典型例子,今年 2 月 8 日, 漯河市把卷烟打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 作为漯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场 硬仗,出动特警及烟草、工商执法人员 350 人,一举摧毁了一个日产 300 余万支假烟、涉案 金额 3000 多万元的特大卷烟制假窝点, 现场抓获制假主犯 3 人, 铲除了黑恶势力 “保护伞” , 受到了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表扬。我们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站牢人民立场, 全面提升“管”的水平和能力。

(三)这是一次全面作风检验。中央明确的十类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对象中,第六项“在 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 行霸等黑恶势力”和我们的职能高度契合,第七项“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 黑恶势力” 、第八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都涉及工商职能。可以说, 我们工商部门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一支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 总体上全省工商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省局制定了方案,下发了文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但成效 不明显。截至目前,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3 条(南阳市局 2 条、洛阳市局 1 条) 。对此, 省 “扫黑办” 很不满意, 在前天召开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 对我们进行了通报。

对此,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系统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梳理出政治站位不高, “四个意识”不强,中央精神理解不透,职责任务不清,担 当意识不够,安排部署不落实,宣传发动不充分等问题。聚焦问题,省局调整充实了领导小 组,修订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亲 自审定,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中央督导组将于 8 月 下旬对全国督导,我省是第一轮被督导的十个省市之一;省委也将于近期分成 18 个督导组 对全省督导。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按照“担当创新规范提升”年活动要求,树立“主 动整改是成绩,被动整改是问题”意识,敢于直面正视、 “知耻而后勇” ,以昂扬的斗志,打 起百倍的精神,以焦裕禄“三股劲”全面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去,有黑扫黑、无黑 除恶、无恶治乱,打出声势、打出水平,以优异的成果向全省人民和中央督导组展现河南工 商过硬的战斗能力和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迅速掀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 根据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和明确 的十个方面的打击对象, 我们工商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是, 立足市场监管 职能, 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及时发现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通 报给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围绕这一职责任务,下一步要迅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目录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十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 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十四、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十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 十七、“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1 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 5 个? 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十、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 3 类问题 指的是什么? 二十一、2018 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 是什么? 二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原文) 二十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二十四、公安局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二十五、扫黑除恶的宣传口号有哪些?2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 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 为期 3 年。

2018 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 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 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 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 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3 大梦想。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 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 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 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 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 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 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4 建设结合起来。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 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一、“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 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 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二、“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 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 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5 十四、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六、“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七、“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 5 个?6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 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 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 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 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 方。

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 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 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 3 类问题指的 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 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 伞”问题;7 3.地方党委和政府、zd 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一、2018 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 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 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 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 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 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 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 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 5 年内有严 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的;8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 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 6 个月,不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二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 法原文)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 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 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 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 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 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9 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范围包括(含 11 类打击的重点,详见第五知识点): 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 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 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 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 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 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 政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 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 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 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 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 民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其他 纠纷煽动、 组织聚众闹事; 在征地拆迁、 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 策划集体非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 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 闹访、缠访及上访“专业户”“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 人。10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 阻工扰工; 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 串标围标、 项目垄断、 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 乡霸等行霸;地痞罗汉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 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业豢养地痞罗汉, 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 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 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 坑蒙拐骗、强迫交易、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 载。

7.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势力非法组织、 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情敲诈;利用势力开设赌场,赌场 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电子 游戏机室、动漫电玩城;与境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 地人员到境内外赌博并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 社纵容贩毒吸毒;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强 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 “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11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 力,非法组织出入国(境)务工,利用“越南新娘”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存、携 带、运输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贩卖枪支及枪支零部 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 团伙性、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 力车和电瓶, 砸汽车玻璃等犯罪; 抢劫、 抢夺等违法犯罪; 诈骗犯罪, 特别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 案件;以拐骗、欺诈、绑架、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禽 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 制假售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 销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 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 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二十四、公安局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 经公安机关查证属 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 20000-100000 元。12 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 实 , 检 察机 关以恶 势 力 犯罪 集团提 起 公 诉的 ,每案 奖 励 人民 币 5000-50000 元。

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 实 , 检 察机 关以恶 势 力 犯罪 团伙提 起 公 诉的 ,每案 奖 励 人民 币 2000-10000 元。

举报恶势力个案具体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 常见涉恶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 1000-5000 元。

公安机关根据具体举报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 每 名奖励人民币 5000-50000 元。

抓获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 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 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 2000-20000 元。

抓获在逃的涉黑涉恶一般成员,每名奖励人民币 500-2000 元。

二十五、扫黑除恶的宣传口号有哪些? 1、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2、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3、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5、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8、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13 9、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 为。

10、全民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1、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12、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13、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4、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 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 恶势力犯罪线索。

15、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16、坚决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 17、坚决打击建筑业、运输业、采矿业、集市中的“行霸”、 “市 霸”。

18、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19、坚决打击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乡村基层换 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20、依法打击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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