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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2-21  分类: 垃圾分类 手机版

***局长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省厅***处长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说明省厅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刚才,**县李县长作了讲话,**同志作了经验介绍,大家一同参观了**县**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下面,我就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深入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最根本、最基础的环节,在整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是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新形势,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工作报告,提出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五大奋斗目标,赋予了劳动保障部门尤其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为艰巨的任务和使命。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成份多元化格局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还不容乐观,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等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只有夯实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扎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才能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才能促进和谐、巩固和谐、保障和谐,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是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确保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特别是《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出台,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为了树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实现依法行政,必须打牢劳动保障监察根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手段,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以贯彻落实。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是固本强基,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几年,随着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体系的基本建立,执法依据的基本健全,监察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从总体看,我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普遍存在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短缺,办案设备落后,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壮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已势在必行。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真正把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重心下移,夯实根基,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充分肯定民权县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近一年来,尤其是被省厅列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6个试点单位前后,**县劳动保障局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遵照省、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体现了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展示了敢于走在前、干在前,敢打硬仗、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县劳动保障局紧紧抓住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牛鼻子”,坚持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依托,大力开展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全县每个乡镇都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全县配备54名兼职监察员,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心下移,推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建立了县城、乡镇两级劳动监察管理网格,初步形成了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走在了全市前列。**县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得益于省劳动保障厅尤其是厅监察处的关心指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决策,**县劳动保障局上上下下更是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对此我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向省劳动保障厅,向**县委、县政府,向**劳动保障局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各县(市)区认真学习**县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现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突破、新跨越。
 三、明晰思路,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健全监管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人员素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实现“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和谐兴市,力争跨入中原崛起第一方阵”的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
 总体目标是:通过抓基层、抓基础、抓能力、抓作风,进一步创新执法模式,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使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各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努力创新执法模式。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力量,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等措施,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改事后纠正为事前预防,变被动应付为主动管理。各县(市)区要创新执法模式,以劳动保障信息平台为依托,积极推进“网络化”建设,交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行监察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要扎实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在城镇实行县(市、区)辖街道、街道辖社区,在农村实行县(市、区)辖乡(镇)、乡(镇)辖村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横向管理网格化、纵向管理层次化、监督管理基层化。
 (二)大力加强劳动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努力健全监管体系。健全的工作机构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组织保障。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基本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要求,积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按照辖区内职工人数不低于1:8000的比例配齐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要采取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聘任兼职监察员,在社区、村聘任联络员、在企业聘任法律监督员的办法,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努力形成以县(市、区)为基础、街道(乡、镇)为纽带、社区(村)和企业为重点,覆盖城乡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五级监管网络。
 (三)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建设是第一位的因素。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坚持“二级执法、五级监管”的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好的做法,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和按时结案制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和劳动保障联络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要切实做好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及时提请劳动保障部门立案查处,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要告知其其它处理渠道或司法救济途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遵照“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原则,提高办案效率,保证举报投诉结案率在95%以上。二是继续落实农民工维权告知制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落实建筑领域和餐饮娱乐行业农民工维权告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加强巡视检查,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和劳动保障联络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要监督具体工作的落实,保证每个建筑工地和每个餐饮娱乐场所都按照要求设立公告牌,告知农民工的法定权利和维权途径,使农民工知法、懂法,自觉依法维权。三是深入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要加强企业用工书面审查,加强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积极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被核定为C、D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要及时征集、更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逐步建立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要深入用人单位,加大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使更多用人单位进入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行列。四是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继续落实好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律监督情况通报制度、案件处理反馈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月要与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和劳动保障联络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掌握用人单位用工动态。要与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及时指导处理存在的问题。五是积极探索预防有效、监督有力的长效监管机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城乡并重、统筹监管”的方针,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规范企业尤其是农村地区“四小”企业用工行为的好做法,逐步建立起预防有效、监督有力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四)全面提升监察队伍能力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能力建设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的内容和基本保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一要加强教育培训。要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资格培训与干部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劳动保障干部培训规划和考核任用体系,通过经验交流、培训研讨等形式,切实增强监察工作人员五个方面的能力:即把握大局、谋划长远的能力,依法行政、公正办案的能力,调查研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能力,组织协调、打开局面的能力,廉洁自律、抵御腐蚀的能力。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二要规范人员配备。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联络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任职条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勤政廉洁的同志充实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三要严格执法。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主办监察员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实现岗位责任、办案人员、办案时限、案件结果、监督人员“五公开”,实现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执法用语、执法证件、执法标志“六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越位、错位和不作为现象。
 四、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领导。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多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情况,积极争取财政、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在系统内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围,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考核奖惩,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步伐一致,确保按省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同志们,工作思路已经确定,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以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新局面,为促进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为我市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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