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与血液分析有关的案例分析
血常规中的单核细胞比例增高
【案例经过】
下午5点10分,门诊已就诊患者处理完毕,笔者打开工作台,没有新挂号的,准备下班。刚要收拾,进来一对母子,妈妈手持一张化验单,焦急的说:“大夫,快给我看看,我儿子血检有异常,呼吸科医师说要检查骨髓,我可舍不得让孩子吃这个苦。大夫,你看看这个化验单,没事儿吧,不会是血液病吧?”这是一个16岁孩子,因发热伴咳嗽、咳痰2周于呼吸科就诊,呼吸科医师检查了血常规:白细胞(WBC)2.3х109/L,中性粒细胞(N)30%,淋巴细胞(L)43%,单核细胞(M)25%,血红蛋白(Hb)120g/L,血小板(PLT)70х109/L。胸片提示两肺感染。笔者马上告知患者家属确实需要进行骨髓检查,可是母亲看着孩子,怎么也不愿意穿刺。于是,笔者只好建议患者先进行外周血分类,20分钟后接到形态室电话:外周血可见10%幼稚细胞,疑为急性白血病,立即收住院。
血小板低时手术是否叫停
有一个在胸外科住院的中年女性患者,因为咳嗽、发热待查,在外院做X线胸片发现纵膈肿物,建议手术切除。入院后马上进行检查。血常规是最早回报的结果,血小板只有20х109/L。检验科当时就打电话通知笔者说患者血小板很低,一定要查明原因,建议行血涂片和骨髓穿刺进一步确诊。笔者也马上进行了这些检查。骨髓穿刺回报:非霍奇金淋巴瘤骨髓浸润。结合患者病史、影像学,考虑纵膈肿物也是淋巴瘤的表现,于是首选化疗。转给血液科化疗后,纵膈肿物明显好转。这个患者因此也避免了手术的打击和风险。
另外一个因脑膜瘤住在神经科的患者,也是在术前查血小板很低。因为有以前经验,首先排除了服用抗血小板药物情况,血小板功能是正常的,又赶紧查了一些血液方面的检查,结果都是阴性。经过和检验科教授讨论后,考虑送检试管中的抗凝剂(EDTA)可能对血小板计数有影响,于是改用其他抗凝剂试管(枸橼酸盐)送检,这下血小板计数正常了。之后,患者顺利的接受手术治疗,最后康复出院。
篇二:典型错题案例分析
错题案例分析(一)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抽错血的案例分析)计算失误的错题:
错题分析:以上几题计算都属于计算的严重失误!它出错的原因还是很复杂的。很多教师都习惯地认为计算出错只是孩子粗心大意、马虎造成的。一直都以为孩子粗心大意才会算错,把计算失误完全归罪于孩子的不认真,粗心大意。认为根源是孩子学习不认真,学习态度不端正。学生在发现自己计算错误后,也往往以“粗心”为由原谅自己,为自己开脱。他们总是把"粗心""马虎"作为借口。“粗心大意”
已经成为大多数学生自我安慰的一个借口,成为学习进步的烟幕弹,它严重地阻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对于数学学科尤其如此。我以前对错题的认识也仅限于此。然而,近来通过求教和学习,我才发现粗心之中大有文章存在。其实它还有感知错误、注意力发展不完善、思维负迁移的干扰以及缺少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学习心态。所以针对这样的错误一方面克服马虎、粗心的习惯。另一方面培养学生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学习心态才是重要的。
错题案例分析(二)
计算失误的错题:
错题分析:
对于乘数是整十数的乘法的口算,积末尾的零的个数,不能快速的作出确定!导致口算失误!又因做完后没认真检查,以致于答案错误!其实这属于基本口算不熟练,基本口算技能低下、不过关。
其实我们许多教师都对口算教学认识不够。口算也称心算,它是一种不借助计算工具,主要依靠思维、记忆,只凭思维和语言进行,直接算出得数的计算方式。具有速度快、灵活性强的特点。小学阶段的计算,分为口算、笔算、估算四类。口算既是学习笔算、估算、简算和四则混合运算的基础,也是计算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笔算是以口算为基础的,笔算技能的形成直接受到口算准确和熟练程度的影响。笔算的正确与熟练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口算制约的。任何一道整数、分数或小数的四则运算,最终都要分解成一些基本口算题加以解决。口算不熟,会导致计算缓慢;所有口算中只要有一个错误,计算结果必然错误。基本口算技能低下、不过关,势必会影响笔算的正确率。坚持口算训练,不仅能提高计算速度和正确率,也能有效地培养学生
的注意力、记忆力和思维能力。
因此,培养学生的计算能力,首先要从口算能力着手。狠抓口算训练,应切实加强口算能力的培养,打好计算基础。
错题案例分析(三)
计算失误的错题:
错题分析:
这属于知识掌握缺陷引起的失误。因为学生对乘法口诀掌握不够所以造成计算错误。在小学数学中概念、性质、算理、法则、定律等基础知识,学生只有在深刻理解、牢固掌握的前提下,才可能正确、灵活地加以运用,形成计算技能。由于某些知识不理解、概念不清、没有真正地理解算理和熟练地掌握算法,对于计算法则、概念或运算顺序没有很好的掌握等,学生在计算时就会出现错误,并且学生自己并不意识到是错误的。
112 + =,2.3+7=3。就充分说224
明学生对于分数、小数概念不清,对同分母分数加法计算法则、小数加法法则不熟悉,这是算理理解错误所造成的。任何数学运算都是建立在一系列数学概念之上的。概念不清、算理不理解会导致对数学运算理解不清或张冠李戴。如计算在有余数的除法中,虽然运用了商不变的性质,但是却忽视了余数的位置。即将余数的处理与直接运算的方式相混淆了,致使余数错误。
篇三:案例分析中常见的错误
案例分析中常见的错误
一、罚款
1、是否履行罚前告知
2、违反“税务登记、账薄设置保管、备案制度、银行账号、税控装置”等规定是否责令限期改正
3、违法行为是否超过5年
4、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5、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否过了复议和诉讼期限(复议:60日,诉讼:3个月)
6、构成犯罪是否只罚款、不移送
7、税务所是否超越权限(罚款2000元以下)
8、加罚3%的罚款
9、当场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公民:5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1000元)
10、当场收缴是否符合规定(简易程序做出;20元,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被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并申请当场缴纳)
11、罚款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二、税收保全措施
1、一般是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采取(检查期间)
2、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能对扣缴义务人、未办证的、临时的、未报验的、不生产经营的采取;
3、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4、必经程序:违法认定――提前清税――纳税担保――税收保全
5、扣押的价值不得过高(相当于――不是等于,而是大体一致)
6、保全解除:1日
7、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书、财产清单、担保资格,两方签字税务机关确认
8、查封使用清单;扣押使用收据。
三、强制执行措施
1、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2、程序:认定逾期――限期缴纳――强制执行
3、对象:税款、滞纳金及特定情况下的罚款
4、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四、第三十七条
1、未办证的、临时的、未报验的
2、扣押期限:15日(特殊情况可缩短)
3、直接扣押,拍卖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五、对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的限制
1、不得扣押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上的住房不属于。
2、其他财产: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3、权力使用:法定的税务机关
4、扣押查封价值:包括税款、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
5、拍卖机构――代为销售――限期处理――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国家规定收购单位收购
6、剩余:3日内退还
六、税款追征
1、税务机关责任:3年,不得加收滞纳金,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执行行为违法
2、纳税人计算错误:非主观故意,一般3年,特殊5年(10万元以上),加收滞纳金
3、偷、骗、抗税的,无限期。
七、税款退还
1、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不加算利息
2、纳税人发现的:三年内申请,30日内退还,加算利息
3、利息: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
4、加算利息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五、复议
1、是否在60日内提出,5日内受理
2、是否拥有管辖权,不能越级,没有管辖权是否转送或告知
3、复议前置:征税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
4、方式:书面或口头
5、不予受理情形:不属受案范围;超期;无明确地被申请人和复议对象;一想起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且被受理;未结清税款滞纳经或提供担保;不具申请资格
6、复议中止、终止应书面告知
7、复议决定:决定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六、其他
1、不加收滞纳金:因税务机关责任、缓缴期间
2、赔偿:直接损失、税务人员行使职务造成的、索赔时限2年
3、逃避追缴欠税罪:1万元,无法追缴,主体是纳税人
4、税务检查权(8项)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运输和邮政企业查证权、查询存款账户权、保全和强制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调查权
5、收据:收取保证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扣押、调回空白发票查验
6、清单:查封、调账检查
7、偷税:(四种)①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薄、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税款的,②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或少列收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③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④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
8、抗税:①只能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抗税
②拒不缴纳税款的――抗税(罪),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妨害公务罪
③情节轻微:未使用暴力或暴力程度极轻,(如仅限于一般的推搡);威胁方法仅限于一般的词语;不是指抗税的数额
时间
1日:解除保全
2日:当场收缴罚款:执法人员――2日税务机关――2日银行
3日:①听证提出;②税务管理责令改正;③诉讼告知当事人参加;③强制执行后余款退还;
5日:①复议申请受理;②诉讼起诉状送达被告、③答辩状送达原告;④按日申报;
7日:①听证通知书送达;②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③复议依据不合法,转送有权机关;④诉讼受理;⑤个所申报;⑥
10日:①扣缴义务人设账;②复议,被申请人书面答复;③诉讼,被告提出答辩状;④纳税申报;⑤上诉,裁定书;⑥退还,税务机关责任;⑦赔偿受理;⑧《外管证》缴销;⑨
15日:①设立账薄;②报送备案;③注销税务登记;④开立、变更存款账户;⑤遗失税务登记证件;⑥减免税变化报告;④限期缴款通知书最长期限;⑤诉讼:经复议后诉讼;;⑥上诉,判决书;⑦听证的举行;⑧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⑨缴纳罚款;
20日:批准延期缴纳;
30日:①复议:有权对依据规定的处理;②复议延长;③办理税务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