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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事故认定书案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6  分类: 案例 手机版

篇一:伪造、涂改有关证明骗取保险金案

伪造、涂改有关证明骗取保险金案 案情:1996年6月7日,宋某为自己的货车向河南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1997年5月30日晚,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的电话报案,声称他的车与一辆富康轿车相撞,已向事故发生地的天津北区交警队报了案。该保险公司当即决定派人去天津查勘现场。当业务员到达天津时,肇事车辆已被拖至天津市某汽车修理厂修理。经了解,情况如下:5月30日,货车行驶在天津北部时,迎面驶来一辆富康轿车。为躲避一个横穿马路的骑车人,货车司机向左打方向盘过猛,轿车撞在货车右脚踏板后弹出,撞在路边的大树上,轿车驾驶员和同车的一名乘坐人受伤。事故发生属实,但交警队尚未进行责任认定。1个月后,宋某带着各种证明和资料来这家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中有出事经过、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赔偿调解书、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协议书、医院收据、车辆定损单等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在审核有关单证时,发现宋某提供的天津北区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经济赔偿凭证上所盖公章印模在几个单证中的字体和颜色不一致,有异常。保险公司决定派员再赴天津调查。业务员首先到达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实住院收据。经过比较,宋某提供的住院收据上的印章与该院住院处的收费印章差别很大。为了查明两名伤者的真实医疗费,通过微机查得轿车司机的医疗费为10500余元,而不是宋某所提供的收据上所记载的19543.8元,另一名乘坐人的医疗费则没有查到,宋某所提供的收据票面总金额为36276.9元。最后,该院出具了没有开出宋某所提供的两张收据的证明。随后,公司的业务员又来到天津市北区交警队,对有关证明、凭据的真实性作进一步的调查。交警支队事故承办人否认凭证内容是他书写的,并回忆说,这起事故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我们没有进行调解,并找出存档的事故原始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1997年7月17日开出的。富康轿车违章超车,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驾驶车辆采取措施不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这与“索赔材料中那份责任认定书正好相反。存档时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内容为空白,而宋某所提供的调解书内容丰富,货车车主要负担轿车方的损失54872.4元。交警队也出具了宋某所提供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和经济赔偿凭证均为伪造的证明。保险公司根据内查外调的情况,依法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处理决定。分析:首先从一般的常识来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保险法》第27条第3、4款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依据,该条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其次,该案例构成了保险法所认定保险诈骗的一种,《保险法》第131条规定:“??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伪造事故认定书案例)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empirenews.page--]再次,《刑法》第198条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所以可以看出,伪造、涂改有关理赔证明不但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还有可能因此触犯行政法、甚而刑法,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是在现实世界中,这种现象不但屡禁不止,而且有大大强化的危险,纠其原因,不但在于各地方医疗、交通部门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而且我们也应该从自身找原因。绝对有效的办法没有,但我们可以从加强公司内部核单、理赔的工作来着手,并辅以加强部门的横向联合与协作。

篇二:车辆事故责任认定案例

8月7日更新:事情终于过去了,收拾心情,在这次事故中也学习了一些交通法规等方面的事情,这3000块钱就算是交学费了。说一下整个事故中我的一些失误的地方。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1、视频可以做为证据。如果真有什么大事故,比如这次撞的很严重,那么全责是打死也不认的。如果交警通过各种压力让认全责,一是提供视频证据。而是向上级机关反应。

2、还是说扣车的事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不复杂的30天之内必须放车。扣车单上写的15天是指,15天内要去交警大队处理事故,不是放车的时间。我错把这个当成放车的时间了,所以到后期觉得交警无所不能,有点着急处理和解的事情了。再者,扣车时候一定要拿到扣车单,没有扣车单,车就是白扣。有扣车单,扣车单交警必须放进案宗里了。我的错误在于第一次扣车没有拿扣车单,三天之后和对方家属同意取车,也没有让家属同意放车上签字。这两点直接导致我不同意给对方另外的补偿时候,交警可以理直气壮的再扣我车。

再者,第二次扣车的时候,我也是嘴笨了。他说扣我车是为了鉴定。我没说话。如果我说,你是鉴定受伤的人还是鉴定车?车已经洗刷了几次,没有任何证据,而且本身车一点伤痕都没有。如果他说鉴定车,我肯定告诉他到日子之后找他要鉴定结论,而鉴定结论也肯定鉴定不出什么。如果他扣车说鉴定伤者,那和车更没关系了。鉴定的费用理应是交警出具。但是,许多地方,许多时候都是车主出的。

3、保险。在本次事故中,保险赔付的是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医疗费没什么可说的了。有的检查费用也不是百分之百报销,大概是80%左右。超出医保的药也是不给报销。误工费我们家这保险是提供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即可获得相应赔偿,误工的时间按住院到出院的时间,这个时间如果上法院的话也可以鉴定。这个鉴定费用是伤者先出,由败诉方承担。当然如果认识保险的人,这个时间可以延长一些。交通不是打车,是公交费。伙食费没多少。在我的这个案子里,误工费和护理费是一样的。孩子没有误工费,家长有护理费。有的律师支持家长的护理费按照他误工费来计算,有的就是家长的护理费也只是护理费。和工资没有关系。

其实我还想写的更详细一些,不过感觉很乱。法律总是有漏洞的。每次事件不可能完全一致。

交强险赔付: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发生事故的是车主和小孩,应该是人家找车主索赔而不是直接找保险公司,因为保险是车主买的,应该是车主找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协助代理。这种一句话要受害人找保险公司的说法要不得,怎么说法律都是规定行人是弱势群体受保护。人家答应肯放车和垫医药费说明人家不是讹那种人,如果自己不差那一两千还是额外给他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

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

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

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垫付、 不探望 、不调解,没有钱。 转发:一位资深警察的微信,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从此理直气壮

昨天是2013年8月9日,本人于2012年10月13日发生摩托车碰撞事故已圆满解决,摩托车当时定的全责,本人在医院借了1万元给摩托车司机看病,事后摩托车司机拒不还钱,本人于2012年1月11日向当地法院起诉摩托车司机,4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7月30日强制执行到位。 1万元已全部到账。法官说摩托车司机愤怒的要火烧法院的节奏(笑哭)。

看了撞死人的帖子,很多新手车友不是太明白,觉得垫付医药费是道德的,人道的,不垫付医药费,万一将来交警定责的时候自己是主责,耽误了治疗,那自己就完了。 出事故垫钱,在我看来,完全是谬论!尤其在如今的国情下!

本人写了这么多,还在有人问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垫钱看病,对面的死了,那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只要你不是肇事逃逸,事故现场打了电话报警叫120,完全可以拍拍屁股回家睡觉。如果你想垫钱,请左转看我的《遇上机动车终结者一贴》,这个时代,准备狠宰你的人多的是,你还把脖子洗干净了给人家宰,我只能呵呵。

建议大家点击只看楼主, 后面有网友跟帖的补充,本人毕竟不是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很多详细的东西也一知半解,但出事不垫钱的原则绝对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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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跟帖出现“事故科交警”,说话语无伦次,煞是欢乐。在这里编辑到首页,针对有的车友在交警索要押金给患者时候应该怎么办。

一般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要求当事车主交一部分押金(等同于垫付医药费),给患者治疗先,具体怎么赔一般都要等事故处理完结算。其实在事故中,就算车主全责,车主也没有必须拿钱给伤者看病的义务,拿钱给患者治疗,这个纯粹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按法律程序,车主提供对方费用,或者说是预赔费用,伤者应该提供相应证实,比如病历,用药清单等,指已经治疗花费掉部分,没花的提供不出单据的不能算,但事实上,由于没有治疗结束,伤者也不可能提供这样一份凭证,所以,【欲先垫付款合理不合法】!!!保险公司一般都只会赔偿一次,不会一个案子分2次赔偿。所以其实可以一分不拿钱出来,事故照样会处理的很好。车主一定切记,你给他钱,一定要给证据,和应当赔付的依据,不然你拿出来后是很难拿回来的,哪怕你没责任。这样的钱一般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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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本人解释下遇到这类事故到底该怎么办,有哪些地方需要额外注意的。以及交警连唬带骗的手段有哪些。

首先从报警说起,撞到非机们,一般来说咱们的车应该不会报废,连车黑们都说我们日本车的框架里都灌满了水泥,据说有700KG重。开玩笑的,说正经的,报警的时候如果你不提到不需要拖车,那交警队一般会轰轰烈烈的开着一辆拖车过来要拖,先不说交警知不知道锐志是后驱,该怎么拖不该怎么拖,拖车费是要钱的,这年头没有谁跟钱过不去,一定要跟报警台说不需要拖车!

发生事故后一定要冷静!一定要冷静!一定要冷静!本着“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垫钱 不协商 不探望 没有钱} 伤者躺在医院哭天喊地的喊疼,疼是他疼,不是你疼,别犯傻一紧张心里害怕,再听交警在现场一忽悠:“来,快,把他送医院,你跟着去” 交警的意思无非就是让你先掏钱垫付。所以我

在前面也说了一定要冷静! 一般车辆撞到非机动车,交警肯定是想开车的认全责,因为有保险公司,他们也好处理省事,不管你是不是正常行驶,交警第一个套就给你下好了!

下面说说很多新手不知道的一点,如果伤者伤情比较严重,保险公司是有先行垫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责任的。

————————————————科普——————————————————————————

接“先行垫付”通知须立付抢救费

【条例规定,“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可以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但是,只要接到交管部门“先行垫付”通知,核对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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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述条例如果你不知道,交警也不会告诉你。因为如果你垫付的是自己的钱,事故现场你是次责甚至无责,垫付的医药费你觉得伤者会还给你吗?都心疼钱,算啦,就认个全责吧! OK~very

good! 交警和伤者皆大欢喜。恭喜你!你很荣幸的成为XX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XX警员第N+X个被忽悠的认全责的小型汽车车主!

正确的方法是,无论伤情是否严重,第一时间跟交警说,我没钱垫付医药费啊,车子贷款买的,身上就五毛钱,加油每次都是10块钱一加,你赶紧出个证明打个电话给我的保险公司喊他们送钱来啊,不然伤者死了残了就完了,我从小没干过什么缺德事,这要是耽误了别人的伤情害了别人一辈子多不好。 这样,有了交管部门的垫付通知,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条件都具备了,保险公司要是不给钱,那伤者死不死残不残就是保险公司的事了。这也是我前面说的,“不垫付,没有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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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垫付额度的详细解释

备注:后面有网友补充,保险公司垫付额度最高是1万元。属于交强险报销的医疗额度。 这里的有责垫付是交警初步确定现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多多少少占一点责任,无论是全责也好主责也好次责也好,都有的垫付。而且额度是一万元。如果是无责垫付,那额度责是交强险里医疗额度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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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救人乃最最重要的,这一点谁都认可。但是,非机和交警往往利用车主们的善良和小白的心理,想钻空子坑开车的。 非机们往往认为,保险公司垫付的钱不是真钱,因为撞人的不是保险公司而是机动车主。

如果是车主掏钱垫付的,哈哈哈哈! 非机们庆贺,咱们中奖啦!遇到沙比啦! 咱往医院一住,最好花个两三万什么的,花不到那么多万儿八千也行啊! 就算是自己全责,车主也会因为知道垫付的钱要不回来而被迫认全责。 啧啧,喜闻乐见,大快人心!

下面说说交警的一些手段。

1:现在的车友一般离了车跟断腿没两样,抱歉我说话比较糙 。 如果是有人伤的事故,伤情不轻,又明显是非机的责任,这个时候交警就会来一招死都不出责任认定书的招数,一点是看看你到底是哪路神仙,有哪方面关系,(一般出这种事都会找关系) 。二来,你要是没关系的又急着用车的话,行,车子可以给你,把全责认了再说。你要认了,你就等着受罪吧!

2:交警:“朋友你看,这个事故呢我也看了现场了,双方都有责任,但是我看你车损挺严重的,对方也没骨折也没住院,你就认个全责吧,你指望个骑电动车的穷鬼给你修车钱啊?不现实哎! 赶紧签了朋友,我忙的一比!下午马要去XXXX地方办事呢。他又没骨折又没住院,小伤小伤。”车友:“哦,好吧,我签,警察叔叔你得帮着我啊,我签了之后他不会再讹我了吧。” 交警:“不会不会,怎么可能,这个责任认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你拿着这个全责认定书,再拿着他看病的发票,就好去跟保险公司要钱啦!” (此时交警一副为小白车友着想的表情)。

如果你签了全责,恭喜你,你上套了。伤者这时候如果还在吃药挂水,你就得付一天钱,遇到好说话的伤者他会垫付,遇到不好说话的,你就跟着屁股后面送钱吧。 谁让你签了全责呢?法律认定事故是你的全部责任,受害者住院你没钱也得出钱,把车卖了也得出钱!

往往又有第二种情况发生,伤者也自己垫钱,说的好好的最后拿发票给你。结果到最后,伤者向你提出,想要发票啊?行啊,先把发票上的钱都给我,不然我不给你发票,你跟他好说歹说也不给,实在没办法,只能给。这时候发现,TMD!够日的杂皮!看病看了1万,保险公司最后只赔了我7000,我擦!因为保险公司的医疗报销仅限于甲类药物,属于医保用药报销范围内的一律报销,乙类药物报销百分之70,丙类药物一分钱不报。 垫钱认全责被忽悠的屌丝们哭去

吧!!!

综上所述,一切一切的祸根就在于,你个小白把伤者送往医院自己大方的垫付了医疗费用! 你只要一垫钱!恭喜你! 你已栽进套了,数不清的大坑在等着你。

3:如果你无责,非机全责,车子被扣了十几天,这个时候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你无责了,也开了放车证明了,你去取车的时候可千万别沙比的把停车费给付了,停车费是全责方付的! 交警当然不会跟你说你不用付停车费。 (交警队的停车场都是挂靠在交警队的私人停车场,没有任何权利扣押你的车辆)一些开明地区取消交警队停车场停车费的可以无视这一条。

本帖的中心思想就是在事故发生后本着“三不一没有”原则,千万不要垫付医药费,不然事情只会朝着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每天发生这么多非机与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大多数机动车都认了全责,很多都是因为垫付了医疗费用,没办法回头了导致的。

篇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例

【案情】

2008年5月19日,方某驾驶一辆粤SXXXXX号轻型厢式货车沿

107国道行驶至某区沙井新桥路时,该车车头与黄某驾驶的因故障停

在路中维修的粤BXXXXX号货车车尾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某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方某承担主要责任,黄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双方在公安交管部门主持下,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

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本案中,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李某由于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等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过错。同时,黄某驾驶的车辆因故障停在车道中,未移动车辆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过错。因此,在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以及过错严重程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

负事故次要责任。

据此,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同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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