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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印花税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9  分类: 保险合同 手机版

篇一:印花税习题(1)

印花税(300题)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

号内。)

1.下列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的是( B )。

A. 供水合同 B. 购销合同C.客运合同

2.下列哪项属于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的征税范围。( C )

A. 身份证 B. 驾驶证C.房屋产权证

3.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 A)

A. 万分之三 B. 万分之五 C.万分之零点五

4.按税法规定可以免缴印花税的凭证是( C )。

A.财产保险合同B.仓储保管合同C.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按印花税现行规定,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是( B)。

A. 投保金额 B.保险费收入 C.定额五元

6.以印花税票完税的凭证,多贴印花税票者,如何处理。(B)

A. 对多贴部分退税

B. 对多贴部分一律不予退税

C. 对多贴部分揭下重用

7.下列哪个账簿,可以免贴印花。( C )

A. 企业的资金账簿

B. 企业的明细分类账簿

C. 企业为职工谋福利对内所办食堂设置的账簿

8.在下列保险合同中,不征印花税的是( C)。

A. 财产保险合同 B. 责任保险合同 C. 人寿保险合同

9.记载资金的帐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 A)。

A. 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B. 按件定额贴花

C. 按原有资金数额依率贴花

10.我省规定,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单位,具体核定比例为:工业按购进货物金额和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分别以(B)的比例核定计征。

A. 50%和60% B.40%和70%C.50%和70%

11.某国有粮食收购站,与农民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A)

A. 免纳印花税

B. 按购销合同由收购站贴花,农民免予贴花

C. 按购销合同贴花双方各自贴花

D. 按购销合同农民贴花,收购站免予贴花

12.下列凭证应 贴印花税的是(C)

A土地出让合同B土地转让书据

C代替合同使用的要货通知单D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13.下列凭证应贴印花税的是(C)

A土地出让合同 B土地转让书据

C加工承揽合同 D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14.下列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论述中,你认为正确的是(D)

A、对采取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定的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B、对于由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合计数为计税依据

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总额扣除分包或转包金额后的余额

D 、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

15.在确定合同计税依据时应当注意,有时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对于此类合同,一般按(D)贴花,以后结算时,再予以补贴印花。

A、定额10元 B、预期金额5元

C、定额15元 D 、定额5元

16.下列应税凭证中,可免纳印花税的有(A)。

A、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B、合同的副本或抄本

C、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企业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D、仓储保管合同

17.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给(B)所书立的书据,应纳印花税。

A、政府B、国营企业 C、某大学D、残疾人基金会

18.永安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2000万元测试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向工商银行签订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D )。

A.1500元B.6500元C.7000元D.7500元

19.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300000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400000元的水泥,货物价差由A公司付款补足。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3‰,A、B两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为(C )。

A、90元 B、120元C、420元D、480元

20.A公司向B汽车运输公司租入5辆载重汽车,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5辆载重汽车的总价值为240万元,租期3个月,租金为12.8万元。则A公司应缴印花税额(B)。

A.32元 B.128元C.600元 D.2400元

21.某企业1996年实收资本数为500万,资本公积数为400万元。该企业1995年资金帐簿上已贴印花税2000元。该企业1996年应 纳印花税为(C )。

A.0 B.500元C.2500元D.4500元

22.下列各项中,(C)不属于印花税的作用。

A 税源稳定、广泛,有利于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

B 有利于提高合同的兑现率

C 实行轻税重罚,有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法制观念

D 通过对印花税的检查,便于了解各行各业的涉税情况,有利于对其他税种的征管

23.对合同、书据等凡是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并各执一份的,(B)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A 其当事人各方商议确定的一方 B 其当事人各方均

C 税务机关确定的一方D 其当事人各方均不

23.专利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属于(D)。

A 购销合同B 财产租赁合同

C 技术合同D 产权转移书据

24.以下属于购销合同的有(A)。

A 商品买卖合同B 个人房屋转让合同

C 单位销售自有不动产合同 D 转让无形资产合同

25.以下不属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是(D)。

A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合同

B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承包合同

C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承包合同

D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责任合同

26.关于借款合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C)。

A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

B 非金融组织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贴印花

C 重新签订的转期贷款合同不贴花

D 银行同业拆借合同不贴花

27.技术服务合同是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提出的实施方案,以下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的是(D)。

A 接受委托制定保护环境资源的实施方案

B 接受委托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实施方案

C 接受委托制定改进产品结构的实施方案

D 接受委托为生产经营目的制定勘察设计的实施方案

28.以下不属于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是(D)。

A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

B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

C 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D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所立的书据

29.(D)的税率与其他在产权转移书据不同。

A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

B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

C 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D 股份制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交割凭证或股权转让书据

30.以下属于记载资金帐簿的是(D)。

A 记载无形资产的帐簿 B 记载收入的帐簿

C 记载货币资金的帐簿 D 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帐簿

31.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帐簿,在(A)计税贴花。

A 分支机构所在地 B 总机构所在地

C 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 D 企业自行选择的地点

32.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以下处理正确的是(D)。

A 可在签订时按定额5元贴花

B 可在签订时先不予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C 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5元补贴印花

D 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3.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以下处理方法正确的是(C)。

A 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B 应按“购销合同”计税

C 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D 应按“加工承揽合同”或“购销合同”计税

34.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在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以下处理方法正确的是(A)。

A 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B 应按“购销合同”计税

C 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D 应按“加工承揽合同”或“购销合同”计税

35.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B)。

A 0.5‰ B 0.05‰C 5‰ D 5%

36.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书立双方当事人分别按(D)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A 0.3‰ B 0.5‰ C 3‰ D 2‰

37.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199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在1994年1月1日经后有更改、换证、换照转让行为的,应(D)。

A 按规定减半贴花 B 免征印花税

C 不缴印花税 D 按规定贴花

38.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所立的书据免缴印花税,这里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D)。

A 吸收残疾人工作的单位 B 社会福利单位创办的企业

篇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其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印花税对纳税人来讲是个普遍征收的税种"的说法是比较确切的,但 "只要从事经营活动就要缴纳印花税"的观点是不准确。现将现行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有关的政策内容归纳如下:

一、经济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种应税经济合同和四档税率,其中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税率税率为千分之一;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五;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执行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引起注意:

(一)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税凭证包括四部分:一是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合同;二是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三是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四是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1.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合同未列明金额的,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3.调剂合同(双方或多方互调合同)、以货易货合同属于"购"和"销"两个合同,应就"购"和"销"两个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属于购销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

5.单位和个人订阅图书、报刊、音像的征订凭证不征收印花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以及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合同。应税凭证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合同,同时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也属于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计算完税时主要看材料是谁提供的:

1.在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2.在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情况下,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

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筑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计税。

(五)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不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暂按借款合同计税)和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有关经营权的租赁承包合同。

(六)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但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按以下办法计税: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

2.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3.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4.在贷款业务中,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

5.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

人寿保险合同印花税

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6.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

(七)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证等保险合同,但只对财产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人寿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金额。

(八)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需注意三点:

1.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2.技术转让合同中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这部分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咨询合同不包括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即对法律、会计、审计咨询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九)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且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计税方法不同:

1.国内货物联运。

(1)由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金额,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2)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金额,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2.国际货运。

篇三:印花税

印花税作为一个财产性质的小税种,不少企业在处理时往往不够重视,造成时常出现印花税缴纳不规范。该贴印花的凭证没贴,不该贴的反而贴了印花,财务人员一头 雾水,很是纳闷。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对于征税范围没有清晰的把握,特别是对应税凭证与非应税凭证把握不清,另一方面对于免税凭证没能及时了 解。

一、印花税列举凭证

众所周知,印花税是采取列举方式确定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即仅就列举范围之内的凭证予以征税,非列举范围内的凭证不属于征税范围;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列举的印花税凭证包括: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列举

1、人寿保险合同

依据暂行条例,印花税的保险合同征税范围仅指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畴,故一般而言人寿保险公司不需要按保险合同贴花。

2、企业间借款合同

参考《印花税暂行条例》借款合同仅限于银行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所签定的合同,由于企业间借款双方均为非银行与金融机构因此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3、涉及法律、审计、会计咨询等的合同

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4、土地租赁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列明的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由于土地租赁合同不在列举范围之内,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5、租赁承包经营合同

企 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照规定贴花。财产 租赁合同列

举式征税: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承包经营合同不在其列,因为承包的是经营权而不是财产,而门店和柜台属于器具。

6、集团公司内成员公司之间订立的应税凭证

国税函(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 或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7、股权投资合同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股权转让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股权投资合同不属于股权转让协议,同时为非列举凭证不需要贴花。

8、修理单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9、代理合同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10、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11、工程监理合同

建 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 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

《国家税务局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贴花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1)1268号: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的性质问题,经与国家土地管理局联系,该登记证属于地方政府制定并发放的过渡性的土地使用权证,具有地方性和临时性。因此,对其是否贴花,可由你局自行确定。

三、印花税免税凭证列举

正确把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还应了解印花税的免税范围。列举以下免征印花税凭证:

1、已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以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5、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6、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7、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8、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向专业银行发放的各种期限的贷款不属于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借据应缴纳印花税。

对上述贷款中的日拆性贷款(在此专指二十天内的贷款),由于其期限短,利息低,并且贷放和使用均有较强的政策性。因此,我们意见:对此类贷款所签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征收印花税。

9、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10、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1、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12、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13、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14、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15、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16、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17、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18、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19、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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