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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6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规定

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 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

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篇二:农村土地出租合同期限规定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期限规定

[导读]农村土地出租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达成出租协议,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协议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一、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来买地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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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滕庄村民小组 代表人: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___________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总计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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