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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0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河道承包协议

河道承包协议

为解决甲方承包河道需要,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下太镇新联村

高坎村民小组与 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协商,本着平等、自愿、 有偿、

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并一致同意对河道达成如

下承包协议条款:(下以甲、乙双方为称)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时限:

1、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的河流承

包给乙方,河道界址为:东于 界,西于 界,含河面、

防洪堤、坝、滩涂等,全长约 米。

2、双方议定:承包期限定为3年,自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3

月31日止。

二、双方原则

1、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2、在地位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三、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付甲方每年河道承包费计人民币元整( 大写),

2、帮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与本村村民相关利益事务的协

调工作。力尽所能为乙方实施河道开发、综合利用等项目工程。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乙方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协助

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响甲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以及用水秩序,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资源

(石、沙)开发权,并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承包开发、综合利用等,

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单位与个人、集体签订协议,否者,

一切事务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负。

2、乙方依法可以融资、扩股,与其他人签订协议。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双方议定在项目实施期内,如单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

款,另一方可依法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应守信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村

委会各执存档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中

如有分歧或纠纷由公证依法处裁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2014年9月1日

篇二:村河道承包协议

村河道承包协议

为提高山后村界的主干河流抗御自然灾害的功能,通过达到主干河道得到综合治理,利用资源得到合理开发,环境得到美化的目标。山后村 村民组与 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协商,对河道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下以甲、乙双方为称)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时限

1、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山后村界的主干河流承包给乙方,河道界址为:东于 界, 西于 界,全长约 米。

2、双方议定:项目工程承包期限定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双方原则

双方本着在优化环境,依法开放资源、利村利民造福一方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

1、在治理、优化环境中合法合理开发资源;

2、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3、在地位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三、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首付甲方 年度河道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整,定于此日为每年度付款日期。如乙方拖延付款日期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责任由乙方自负。

2、帮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与本村村民相关利益事务的协调工作。力尽所能为乙方实施项目工程营造一个宽松环境。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乙方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响甲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法办理项目界内资源开发相关手续和证件,积极做好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的申报和聘请相关部门编制规划设计等相关事务,争取项目资金,以治理河道为基础,积极配合村集体做好村公益事业。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资源(石、沙)开发权,并可在规定范围内发展 ,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单位与个人签订本项目协议,否者,一切事务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负。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双方议定在项目实施期内,如单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另一方可依法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应守信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村委会、 部门各执存档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中如有分歧或纠纷由公证依法处裁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篇三:河流承包合同的范本

河道承包协议

为提高的 河流旅游开发、综合利用、抗御自然灾害等功能,通过达到 河道得到综合治理,利用资源得到合理开发,环境得到美化的目标。根据国家《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 村

村民小组与

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对 河道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下以甲、乙双方为称)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时限

1、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的河流承包给乙方,河道界址为:东于 界, 西于 界,含河面、防洪堤、坝、滩涂等,全长约 米。

2、双方议定:承包期限定为50年,自2012年6月2日至2062年6月2日止。

二、双方原则

双方本着在优化环境,依法开发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利村利民造福一方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

1、在治理、优化环境中合法合理开发资源;

2、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3、在地位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三、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付甲方每年河道承包费计人民币元整( 大写),每十年度付款一次,十年承包费计人民币元整( 大写),付款日期为2012年6月2日、2022年6月2日、2032年6月2日、2042年6月2日、2052年6月2日。如乙方拖延付款日期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责任由乙方自负。

2、帮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与本村村民相关利益事务的协调工作。力尽所能为乙方实施旅游开发、综合利用等项目工程营造一个宽松环境。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乙方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响甲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以及用水秩序,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法办理旅游开发、综合利用等项目界内资源开发相关手续和证件,积极做好小河流域治理等项目的申报相关事务,争取项目资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挪用,乙方以治理河道为基础,积极配合村集体做好村公益事业。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资源(石、沙)开发权,并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旅游开发、综合利用等,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单位与个人、集体签订协议,否者,一切事务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负。

3、乙方依法可以融资、扩股,与其他人签订协议。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双方议定在项目实施期内,

河道承包合同

如单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另一方可依法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应守信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执存档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中如有分歧或纠纷由公证依法处裁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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