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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1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纠纷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纠纷

lizhuoyu123|Lv3|被浏览36次

检举|2013-03-13 9:41

因年龄问题,我的父母亲在1994年后陆续把10余亩土地让给村人耕种,二轮承包时也由对方承包,但对方和我父母均未在承包书上签字,现在我父母还可以把土地要回来吗 满意回答

检举|2013-03-13 21:19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了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这些规定,对承包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作出了保护。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这些规定是对承包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限制。 基于以上的规定,我个人认为:二轮承包时也由对方承包,对方未在承包书上签字,只能说明承包人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不完善,你父母无权要回已让出的土地。如果你父母要地,只能找村民委员会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协商。

篇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

农地合[ ]第号

甲方(发包方): 委会 乙方(承包方): 住址: 村 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完善、规范土地二轮承包管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和期限

甲方将本集体经济组织第 村民组农村集体所有的亩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土地二轮承包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及时规范办理好因国家征收、征用、集体占用土地及农户流转土地的相关手续,搞好土地档案管理。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5、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6、负责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和集体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占用,应自觉服从,但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村镇规划区内耕地,因农户建房需要的,应当(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服从甲方的安排。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积极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项目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

4、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须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的,流转合同报甲方备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涉及国家征收和征用、集体占用和规划区内农户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从安排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年去甲方处办理合同、清册、证书等相应变更手续。乙方放弃办理,后果由

乙方负责。甲方拒绝办理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作废。

2、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姓名: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乡镇经管站各执一份。

甲方: 村委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沙湾县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合同书

沙湾县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印制

沙湾县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合同书

( )农地交易字( )号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乡(镇) 村 姓名: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 64 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 10年,承包费五年一付,

金额83200 元。到2022年1 月 1 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 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

万元。

六、其他事项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

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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