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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劳务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9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矿山劳务承包合同书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业主方) 尉犁县蓝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方) 薛克行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地、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 尉犁县蓝天矿业公司 的剥采(石英矿)承包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及条约,以便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蓝天矿业有限公司石英矿开采

2、工程地点: 尉犁县兴地山

3、工程内容:根据甲方的施工方案划分施工区块,进行石英开采、废石土方剥离。

4、工程地点、矿证坐标:

5、合同有效期(2年)自2014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根据甲方规定、乙方可优先续签施工开采合同。

6、施工任务:年产不低于 20万吨。

二、承包方式

1、工程以大包干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所需的设备及人员配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工程单价和结算

1、开采(石英矿石)综合承包价以矿山现在平台为准,平台以上开采矿石 元/吨(大写: )平台往下开采矿石元/吨(大写:),不包括矿石转动费等,转运费由甲方承担。

2、废料剥离方式:含(钻孔爆破,由甲方指定范围(装车)。 元/方(不包含运费),按实方计价,经甲乙双方人员现场每天实测方量作为依据结算。

3、上述单价包括、油料、机械、人工、后勤保障费等(施工生产成本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火工品由甲方垫付结算时扣除。

四、工程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款每一万吨以现金的方式结算一次,矿石量以甲方过磅单为结算依据(过磅一式4份,双方各持份)。经甲乙双方确定计算出工程款总价、甲方应于当日付清、如果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十一条的第2条执行赔付)。

2、以上各项单价均为税后价。

五、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和生产作业。

2、乙方对双方协商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六、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控制依据。

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同时,甲方必须从委派人员技术沟通和指导,如果甲方委托人当天之内未对乙方施工有异议,就等于认可乙方施工。

4、甲方只承认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进行本合同相关的施工款结算或借支生产关系,不承认与其它任何人产生与本合同无关的经济往来。

5、按时支付乙方施工承包费,该承包费支付时间若因节假日顺延每次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造成损失按十一条第2条执行赔偿)

6、乙方进入矿区所带机械设备、以及自备物质归乙方所有。

7、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存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如拒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甲方有权按《矿山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8、乙方必须管好内部治安秩序,如出现打架斗殴、闹事情况,矛盾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性持恶劣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同时,将肇事人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9、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采矿石当天必须拉清不得堆积,以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如有特殊原因而堆积矿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吨位为准,结清付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开采计划,不得拖延、滞后、消极、停工、如有拖延、滞后、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处罚。

2、乙方负责开采承包全程所需机械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制定可行的施工管理方案、施工设备清单、施工

由和权利。

2、因甲方原因(包括采矿手续不完善、资金不到位、火工品停供、销售停滞、或政府行为等)造成乙方停工或设备被扣押,超过三个工作日后,每停工一天,甲方需对乙方提供以下经济补偿:甲方向乙方赔偿工人每天200元/天,挖掘机每台第天2000元/天,装载机每台每天1000元/天,车辆每辆每天1000元/天,潜孔钻每台每天1000元/天。

3、如设备被扣押,甲方负责取回,费用由甲方自提担;超过10天,仍不能开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除支付上述补偿外,还必须在10日内性支付乙方的投资及搬迁赔偿金 万元。

4、因乙方原因出现矿山停工,则之日后,第四天起,乙方补偿甲方每天2000元整(贰仟元整)(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5、如甲方在合同期内将矿卖掉,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万元。

6、为了保证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和石英开采的质量,乙方必须交纳 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到期甲方于以全部退还。

十二、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无法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员及管理人员名单(所有人员的个人身份证、简历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个人两张近期照片)报送甲方存档案,严格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承担施工全程的安全事故负责,为每位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伤害险、办理完人身伤害险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及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伤亡(轻伤、重伤、死亡)事故,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双方共同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施工合作期间,不得向第三方转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承包合同。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调整施工方案时,必须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执行。乙方负责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1、除双方在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任何一方未按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和执行本协议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必须赔偿二十万违约金给守约方,守约方并有终止合同的自

篇二:矿山劳务承包合同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贵州汇坤矿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为了搞好市场经济,合理有效开采资源,达到“安全第

一、效益为首”的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承包方式:

乙方按总包方式承包甲方位于贵州省瓮安县草塘镇黑山村铝土矿露天开采,总计11.2平方公里内的全部工程劳务。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瓮安县草塘镇黑山村矿石开采施工中所有手续,如手续不全,所造成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确保水、电、路通,正常生产。

2、甲方指定开挖面积及所有矿点,如开挖矿石达不到品味,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在7日后,乙方有权用所开采出来的矿石低于市场价的50%处理,抵作工程款。但甲方必须提供所需销售手续。

4、油料由甲方垫付、在结算时全部扣回。

5、监督乙方为工人购买意外保险和机械设备保险。

6、地皮、林业、道路、环保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要求时间,乙方备齐一切所需生产设备,按时进场开工。乙方进场5日内必须向甲方每个标段交纳伍拾元安全保证金。

2、安全保证金,甲方在第4个月退还乙方50%,余款签订的标段完工后,无安全事故,全部退还。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生产任务的完成。

4、便道具及土石排渣运输路均由乙方负责、维护,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工程不能转让,如发现转让甲方有权向乙方罚款壹佰万元。并且收回所有工程。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已承担。

5、原矿废石不能超过百分之八,际氧化铝矿不能有任何杂质。

四、排渣、采矿价格和结算方式:

1、剥离土方:按当天的实际车方运输计算,每立方 1000米以内,每超出500米每立方加2元的费】。

2、采挖铝矿:每吨元【乙方将所采铝矿倒到甲

方指定的货场,货场于施工点不能超过300米】。

3、以上单价全部为税后价。

4、土石方每月按实收方结算100%付款,矿按甲方磅单为准,每月25日报进度,月底30号结清。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开挖,不准乱采、乱挖,不浪费矿产资源。

五、其他协议:

1、乙方生产的铝土矿石甲方必须尽快运走,以免影响乙方生产。

2、甲乙双方应和谐合作,不得相互推责,如在工作中有不同看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3、乙方机械设备进场施工5日内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缴纳安全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赔偿甲方损失贰拾万元。若发生重大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责任事故:

乙方要合理规划,按章操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生产。如乙方有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连带责任。

七、特别约定:

1、甲方承诺:对于乙方的资金甲方愿用本矿山的所有经营权来作抵押。

2、由于甲方的原因:如果每月造成停工3天,乙方的

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超出3天以上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挖掘机每台每天2000元;装载机每台每天700元;双桥车每辆每天500元;人工工资每人每天100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2014年 月 日

篇三:矿山开采劳务承包合同书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大火焰开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大火焰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铝土矿开挖

2、工程地点:息峰县永清镇老厂村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10元/m3,石方按20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1、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90%,剩下的10%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

2、工期:有效工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1%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500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1000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60

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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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代表人(签字):管理员代表人(签字):

(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矿山劳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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