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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30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出租车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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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日租金赔偿至该车能正常运营为止)。

2.租赁期间出城营运(长途)营运的,乙方应当认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属于良好状态,并能回到城区。如在城区之外,发生安全技术事故(包括车辆正常磨损),由乙方负责施救回城区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合法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作他用,不得抵押、变卖、转租等非旅客运输的行为,若有以上行为,将不退还风险押金,并追偿由此带来的各项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驾驶期间拾到所有物品必须交车辆所在公司,便于退还失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遇有运管部门及出租车服务公司对营运出租车辆需统一要求,统一配备和更换车型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租车期间不准转借他人替班,如发现一次则扣风险金 元,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不出车,修理正常磨损,车主按当日车租误工补贴,如当班驾驶员拖班按20元/小时补贴。在承租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驾驶车辆,可委托甲方安排驾驶员顶班,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每月不得超过 天。对乙方不顾甲方能否安排顶班,执意休息,造成停班,乙方应支付停班的日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承担车辆运行费用、燃料费、罚款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足产生的费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及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500元本车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规定)。如需要保险理赔的:

1、动用交强险赔偿的,每次承担元保险损失(第二年保险费率上浮);2、动用商业险的,每次承担 元保险损失;3、前述二者都动用的则承担 元保险损失。因每部车承保险种不同,乙方承租该车即视为认同该车各保险种,一旦发生事故只能按该车所投保的险种进行理赔,不得以险种不同再行异议。针对无车身险的车辆,由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别承担车辆损失。

6. 乙方在交接班时未检查出车辆好坏,如缺机油、缺水、轮胎破损、刹车及其它机件,而造成车辆机件进一步损坏,或造成误班,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晚上查到车辆损坏的,在零晨壹点钟后无需补误工费,七点至十点补元每小时,十点至零晨一点补 元每小时。乙方不得因车辆需要维修和乙方交接班耽误时间为理由拒绝接班,但有权要求减免当日租金。

7. 乙方必须具备个人驾驶有效证件(如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证件不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甲方对乙方发生疾病或伤残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另付违约金 2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另付违约金 元。

第六条 合同解除、终止、纠纷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但本合同有约定除外。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承租,直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交接车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晚班司机必须每晚清洗车辆。

2.双方交接车必须检查车辆安全、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计价器、卫生、(车内外、车座套)轮胎、车身、底盘无划痕等。

3. 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接班,延迟交车的,按元/小时支付租金补贴。

4.其他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日期:

3

篇二:出租车承包协议

出租车短期承包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享有三门峡交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豫MT 的出租车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期为 两 年,从 2016 年 1 月 20 日到 2018 年 1 月 19 日止,每月 3 号前将 叁仟捌佰 元租金先交给甲方,方可经营该车辆,如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二、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随车证件及附属设备有:

1、证件: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道路运输证。

2、附属设备:车载电台、GPS、出租车顶灯、出租车计价器、备胎、随车工具。

三、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 肆万 元(不计利息),协议期满经双方验车合格,无经济纠纷、无刑事民事责任和交通违法的,由甲方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该车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补足。

四、本车保险由甲方按照交投出租汽车公司的要求购买保险。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乙方出现交通事故赔偿,造成下年保险费上涨部分由乙方承担。

六、本车的二级维护费、车辆评定费、车辆年审费、计价器年检费,以及公司统一代收的其它费用(不含每月收取的298元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定期更换机油、三滤、齿轮油)。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担。

八、如甲方和三门峡交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承包经营合同需提前解除,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车辆,不视为违约。乙方如需继续承包该车,需提前两个月同甲方协商另签协议;协议期内乙方不得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 贰万 元。

本合同违约金贰万元整。

十、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车辆不能营运,并承担车辆停驶期间和各项费用。

十一、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包,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无客运出租从业资格人员驾驶,如乙方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十二、车辆的所有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十三、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准时参加三门峡交投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并向公司提交从事出租车行业所需的一切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因交通事故和违规经营导致甲方被三门峡交投出租汽车公司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乙方应按每分100元给甲方赔偿。

十五、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每天检查水、机油、电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车辆如有故障应及时修理,如乙方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十六、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十七、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留公司备案。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出租车承包合同(大包乙方承担费用)

出租车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自治区等各级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出租车辆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附加费证、计价器、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复印件。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雪弗兰赛欧;车号 ;颜色:上兰下灰。 车架号:发动机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

2014年08月08日起至2017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大写人民壹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壹万元整。每月承包费1600元,(壹仟陆佰元整)。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维修及其他营运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以及车费发票,不能拖审。如:年审、季审、气瓶审验、计价器、税收、公司费用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租车期内,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完好无损,在租车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保持车辆在租车时的状况,完好无损交归于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有权扣除押金。

第六条 车辆保险

乙方必须每年在 月 日前购买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现阶段商业险不能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公司要求递增)。甲方每年检查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承租车辆期间若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

(三)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四)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五)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 (七)甲方如需出售此车,通知乙方即可,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还乙方押金,按每月剩余时间退还租金,终止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四)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五)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被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押金: 1、乙方逾期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

3、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4、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乙方应按本合同签定的租车期限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计收租金外,需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如按时不付给甲方,视为违约,押金不退还乙方,甲方有权收回此车,解除合同。

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承包合同,甲方除收回本合同所述出租车辆、扣除押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未租赁天数租金总数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担保人在合同期内,将承担乙方违约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担保人签字: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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