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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6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HF-2007-0201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9年 11 月18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1月 17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 (人民币)

¥: 5,080,893.29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

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总则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执行通用条款2.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规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设计文件、合同执行期内的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时间: 无

4、图纸

4.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三天内,四套图纸 范》JGJ73-91、 《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装饰部分)(JGJ33-2001)、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4.2

5、通讯联络

5. 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哈 市 南 岗 区 宣 化 街 200 号收 件 人: 黑 龙 江 省 龙 运 大 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邮 编: 150001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区 西 杨 路 7 号 收 件 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163000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收 件 人:曲忠斌

邮 编: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无

收 件 人:邮 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 无

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7. 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无

12、财产

12. 1 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

二、合同主体

篇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成都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装修施工承包合同)任;

4.3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篇三:木工装修承包合同

木工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木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预定:

1、石膏板吊顶 XX元/㎡

2、灯带 XX元/㎡

3、中空密度板造型线条 XX元/m

4、背景墙大芯板打底 XX元/㎡

5、面板柜子 XX元/㎡

6、窗帘盒 XX元/m

7、做假梁 XX元/m(40分以上)

8、包门套 单面 XX元/m 双面 XX元/m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对于双包的工种,材料进场甲方预支材料款给乙方

2、按工程进度给于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

3、各工程完工以前付到造价的70%

4、工程竣工(业主验收)付到造价的100%

5、甲方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的,乙方有权停工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符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甲方签字(盖单): 乙方签字(盖单):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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