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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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1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2012 年度代理商合同

2012年度

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区域代理商协议书

编 号:

签订地:深圳市罗湖区

甲方(供方):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乙方(购方):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地 址:

华佳广场5层533

邮 编: 邮 编:联系 人: 联系 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0755-25873836 传 真:电 子 信 箱: yunlaimei@163.com 电 子 信 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推

广、销售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 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见附录《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价目表》。甲方可根据需要修改产

品目录及产品价格。

二、 甲方责任:

1、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在 省(市) 渠道的区域代理商。乙方

在甲方区域管理人员安排下负责授权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分销推广及营销管理工作。乙方必须自

行配备足够的库存及具备对下线客户的服务、管理能力。如乙方的当地库存与最低订货量不符

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销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2、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3、供货折扣

甲方给予乙方本协议约定产品的供货价格按照甲方设定该产品的全国统一吊牌价的3.5

折。

4、规模让利

甲方鼓励乙方在授权代理范围内增长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市场销售份额,对于乙方的年

度回款金额(以正价折扣购货额计)甲方按下表的回款金额对应返利比率给予让利:

? 如乙方未达成年度约定规模 万,将被否决年度返利 。

5、 退换货支持:

对于以下情况,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比例退换货,未在以下约定的不予退换货。

5.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100%给予退换货;

5.2如甲乙双方首次合作,乙方购进的第一批(指第一次签约后下单购进)本协议约定的

产品,甲方给予乙方100%退换货率,以甲方发运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逾期不予退

换货;

5.3甲方新上市(指在全国第一次上市)的产品,甲方给予乙方100%退换货率,乙方应在

甲方发运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逾期不予退换货;

5.4因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甲方需回购乙方库存约定产品的,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1、2

款执行;

5.5退换货说明:

5.5.1产品包装完好、齐全、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退换货应向甲方书面提出《退

换货申请》并得到甲方许可。

5.5.2所有的退换货,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打包货运退回甲方指定地址,运费

由乙方支付。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甲方将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乙方

自行承担。

5.5.3除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外,其他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6客户服务:

5.6.1甲方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行业资讯及市场操作方案,优先给予乙方市场促销活动支持

和新产品上市支持。

5.6.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相关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

三、乙方责任: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向甲方购买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款总额为万元以上,首笔购

买金额 万元以上,(首付款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其余回款金额按

2、乙方切实肩负起甲方授权的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区域代理商职能,积极购进、分销本

协议约定产品。

3、乙方遵守和维护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政策:

3.1乙方保证将本协议约定产品供给分销商或终端的价格不低于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4.0

3.2乙方保证在自有门店或下线客户门店零售本协议约定产品的价格不低于全国统一吊牌

价的 8.0 折。

4、乙方积极建设、维护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的分销网络。乙方保证本协议约定产品在授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产品的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市场人员每月一次的数据核对,并在表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以促进甲方

跟踪产品的最终销售。

6、乙方积极执行甲方推出的各项市场活动,提供人员和场地支持,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

成长。 7、、双方合作的前两个季度为考察期。如乙方连续两个季度回款完成率≤60%,或出现其它

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而无需承担责任,并有权

回购乙方剩余的本协议约定产品以及甲方赠送的物料,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购价格按照原供货价

格回购。

8、乙方连续二个季度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如

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的,供货折扣从第四单元开始起由折调整为折。

四、货款结算

1、甲方仅接受乙方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

2、所有货款均需经银行统一结算,不接受现金方式结算。乙方须按货款全承付至甲方指定

账户,乙方不得擅自从货款中扣除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由乙方承担货款损失

赔偿责任。

3、甲方账号:

收款人:

五、订货

乙方以订货会的订货文件、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确定订货的数量、型号、款式。

六、货物运输

1、甲方负责短途运输费用(甲方公司所在地至深圳市内的货运站)。甲方应当在收到货款

的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2、乙方负责由深圳市内的货运站至乙方指定地的长途运输费用和风险。长途运输方式(货

运公司及保险等)由乙方指定或委托甲方代为选定。

3、为保障货物准时送达,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以下收货地址:

3.1乙方指定收货地址: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3.2甲方指定收货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罗庆红 0755—36821039

4、乙方每次收货时,应主动检查承运人所运输、交付货物的名称、种类、款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完好。如有任何异常或错误,应在签收前,向承运人提出,并采取清点、拍照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同时,应在事发之日当天向甲方书面报告,或及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作为报警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已如约完成自身义务,而无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收到货物时,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污染及封口胶有异常情况时,应要求运输公司在收货单上详细证明货物外包装箱的损坏情况,以便甲方向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追讨。甲方不负责损坏的外包装箱内的货品差异问题。

6、我司发货时需先替客户交发货的运费,并和运输公司声明必须送至客户店铺中,每月和客户一次性结款。

七、特别说明

1、如甲方与具有战略性的零售连锁或大型百货公司合作进入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市场整体布局。

2、关于合同的合作和终止

2.1如在合同考察期内前三个月由甲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则所有货品原购进价收回;

2.2如双方在考察期满后的时间终止合作,或是由于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及双方自然终止,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存货的本协议约定产品以及甲方赠与乙方的物料和赠品。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购价格如下:

2.2.1属当季货品按原供货价格的75%以下回购,所有货品包装完好和无损,无脏污,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2.2.2非当季货品按原供货价格的55%以下回购,所有货品包装完好无损,无脏污,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八、市场秩序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秩序保证金元,以保证在合作期间乙方无跨区域冲货、低价倾销行为。在双方合作终止时如乙方无上述行为,则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2、甲方确保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不受到恶意冲货。如乙方的授权区域内受到第三方的恶意冲货,甲乙双方联合向冲货方进行索赔,并给予乙方不超过该批货物零售价的补偿。

3、乙方承诺不策划和参与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如甲方发现并证实乙方存在以上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处罚,对于上述窜货导致其它区域代理商及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被查处窜货产品两倍的零售价罚款。

篇二:品牌年度广告代理合同

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过(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某某公司品牌年度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

为 年。

2. 广告代理区域:中国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和区域内,乙方不得同时代理与甲方于本合同中委托乙方代理的品牌相同或类似的品牌项目,就上述品牌的代理项目,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3.1服务的品牌和产品:甲方属下某某公司品牌与某某公司品牌产品。

3.2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上述品牌提供品牌战略规划、传播策略制定、宣传物

料设计、产品线规划以及配合甲方营销策略的其他相应品牌推广工作。

3.4服务的工作内容:

3.4.1品牌战略规划(品牌及产品推广及宣传物件的设计制作)

运用某某策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需求链、品牌印记、销售策略等)制定某某公司品牌战略,提供“某某公司”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推广、品牌延伸的策略,维护品牌形象;

3.4.2为某某公司品牌制定相应的产品策略、产品线规划,并对“某某公司”系

列产品的开发和改造提出建议;

3.4.3制订某某公司品牌相应的品牌整合传播、品牌宣传推广、公关活动、直效

行销、赞助等品牌策划方案;

3.4.4协助某某公司品牌相应的市场调研、公关、直效行销、赞助等综合辅助性

品牌推广活动(如涉及执行须按本合同5.2条收取第三方费用及相应的佣金和税金);

3.4.5某某公司品牌的视觉开发及执行,包含:

? 制定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VI,设计清单参照附件一《某某公司

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 品牌视觉载体:平面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宣传小册子、单/双面T型

路牌、报纸、杂志)设计,影视广告脚本创作,电台广告、网络广告、新型媒体广告创意设计。所有平面广告、网络广告、新型媒体广告必须符合发布媒体的规格要求。电视广告的规格与细则将在第三方合同(影视制作公司)中列明,该合同条款须经过甲方商讨确定;

? 产品独特诉求点的挖掘与表达

? 阶段性活动(例如五一节等)的策划以及以及所需广告物料开发; ? 关于某某公司品牌宣传的软文撰写,一年以36篇为上限;

? 搜集和开发各种用途、场合的宣传物料。

? 某某公司品牌的销售渠道建设所需的品牌推广策略及形象执行

? 大型会务的品牌传播策略,包括:2次的经销商会议的现场形象策划、2次

新品发布会活动的现场形象策划。

3.4.6市场检视

? 针对性市场研究,走访市场,发掘一线销售的实际需求及消费者的需求: ? 与甲方共同商讨决定,一年中安排两次由乙方的策略团队随同甲方的业务人

员,实际走访通路,并由乙方提交检视报告;

? 竞争对手广告活动研究,随时提供市场及竞争对手的讯息;

? 每季度提交一次主要竞争对手的品牌形象推广分析报告,包含:平面广告、

影视广告、终端推广活动与媒介费用之监测(竞争对手发布的广告收集仅限于在Ad man(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年度代理合同)go广告网站所监控的中国60个城市的平面、影视、户外广告素材;终端推广活动仅限于广州。竞争对手媒介花费数据监测报告,则仅限于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竞争对手媒介花费数据与CTR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户外花费监测).

3.4.7例行性工作

? 每周一由乙方提供每周工作进度表,总结目前各项工作进度及当周各项工作

进度。

? 每月结束后1周内提交《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 每月例会:每月举行一次,双方就目前执行工作提出建议与讨论。 ? 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由乙方于24小时内提交。

3.4.9媒介服务

? 品牌形象传播以及某某公司大型项目的媒介策划。

? 阶段性的媒介投放策划,一年以12个项目为上限。

? 乙方可提交方案参与媒介购买的竞标。

4. 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及监控

定义:第三方合作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以上服务同时不可避免需要与第三方单位产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平面拍摄、产品拍摄、电视广告片拍摄、广告物料的印刷制作、市场调研、媒体购买、画面中所需的三维或手绘造型、模特或代言人版权等。

? 乙方有义务和权利根据项目内容需要寻求相对应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如

甲方对乙方所采用的第三方公司存在疑虑或不满意,也可自行指定第三方合作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乙方有义务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质量监控。

? 凡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项目管理进行监控并且乙方收取质控

佣金的,乙方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项目管理负有全面监控的责任。如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第三方业务水平、设备技术等乙方认为将影响执行的问题,乙方有责任督促第三方改善并保证最终完成质量,如第三方改善不力或乙方未尽到监督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损失。

? 由甲方指定第三方并由甲方另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且乙方不收取甲方佣

金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第三方履约内容及要求,在此告知范围内,乙方同意在第三方执行过程中善尽监督之责,如发现第三方业务水平、设备技术等乙方认为将影响执行的问题,乙方有责任提醒甲方督促第三方改善,如第三方改善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向第三方追索赔偿;如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未尽甲方所要求的监督之责的,则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乙方将严格履行广告行业标准与规则,以确保第三方

之质量合符甲方要求,甲方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前向乙方告知该要求。若第三方之质量未达该书面要求的约定,而在一个月的修改期间内仍未有达到该书面要求的约定,甲方有权向第三方与乙方追索赔偿。

? 需要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额外费用,不属于乙方的服务月

费内,甲方应根据实际产生的第三方合作费用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乙方免费提供的部分分色打样、市场监视除外),第三方费用参考见附件二《第三方项目价格参考表》。

? 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所设计的广告在内容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告法例的要求。任何广告形式将由甲方权衡该形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所有广告形式与内容,必须得到甲方文字认可。(注:广告内容是指广告的文字、画面与音乐等元素所构成的信息;广告形式是指向社会公众传播广告内容之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电台广告与报纸广告等等媒介形式。)

5. 项目开展

? 为保证合同规定的合作项目顺利进展,确保合同项目取得更优成果,甲方须

给予乙方合理工作时间做为项目开展周期。乙方项目开展所需时间周期见附件4

? 甲方向乙方提出项目需求时须提前把该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原则上

策略性项目最少提前1周时间,平面设计项目最少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同时向乙方下发工作联络函。

? 项目的开展过程中需要甲方相关人员的配合和监督,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及

时跟进,具体跟进按该项目进度表进行

6. 乙方的服务团队:

团队组成参照附件三《某某服务团队架构》。此团队成员将投入精力和部分时间于上述所及的服务范围。

7. 乙方的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

为取得乙方本合同第3条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7.1月费及相应的税金

? 本合同第3条所涉服务内容,甲方同意每月付给乙方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的

收费标准:前6个月(即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8月21日)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月费人民币8万元整(即人民币捌万元整);后6个月(即2010年8月22日至2011年2月21日)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月费人民币6万元整(即人民币陆万元整)。

? 上述服务月费不含税金,甲、乙双方应各自负担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依

法因缴纳的各项税费。

7.2第三方费用及相应的佣金和税金

7.2.1制作费用佣金和税金:

? 乙方负责监督制作及品质监控的,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的影视广告拍摄制

作、拍照、印刷、翻拍、插画、送审、制作(含胶片制作,不含分色打样)、复带、录带、电脑喷画,以及透过第三方执行的活动,公关活动,公关软文撰写(超过一年上限为36篇)、调研等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费用(净价)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并收取制作费用(净价)8%的质控佣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和佣金总额之和的8.7%的税金。

? 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选定特定的第三方执行上述制作和活动,但就该第三

方的执行工作,除乙方进行品质监控外,甲方应当参与监控,任何制作成果的完成验收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7.2.2第三方费用中,关于平面创意品需要进行“分色打样”的费用,乙方将不

收取制作费用的质控佣金。在每个需要进行分色打样的项目中,甲方须负责2次的“分色打样”费用,超出2次的分色打样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在二次的分色打样都出现了由于乙方监控不足的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继续分色打样的费用,直至甲方认可为止。关于分色打样项目的尺寸与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三。

7.2.3乙方应尽力开发及找寻具价格竞争力的第三方供应商,以保障甲方可得到

的最合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第三方制作报价时,在收取第三方制作费用佣金和税金的前提下应遵守诚信报价原则,甲方如需向第三方核实报价,乙

篇三:标准代理合同

ENER产品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

签约地点: 珠 海 签约时间:( )

甲方:珠海艾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简称ENER)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42号协和大厦2楼 邮编:519015 法定代表人:杨力钧 电话:0756-3333074 3333076 传真:0756-3333077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 指

定产品的资格,并互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

2、 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采购任务有效期、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首期采购任务有效期为15日,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3、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年度采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4、 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5、 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授权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完成首

期采购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 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授权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15日内完成首期采购 万元人民币任务,半年内应累计完成万元人民币的销售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万元人民币的年度销售任务。

2. 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3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70%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4. 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甲方承担铁路行包或汽运及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具体操作按甲方《艾能电气科技2004年度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 产品保修(换)期限

ENER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ENER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

维修服务。

2、 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ENER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ENER将免费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

ENER产品售出后,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同时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否则ENER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①当乙方因自身销售原因,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采购后1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一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申请退货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采购产品日期(以ENER发货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30天。

②乙方退回的产品(以ENER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须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部分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ENER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 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ENER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1) 为用户特殊定做的大功率(非常规)型号产品。

2) 用户购机安装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3) 购机安装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价格调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ENER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ENER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代理商。

2、对于ENER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ENER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 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行为,ENER不负责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具体措施见《艾能电气科技2004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1.3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4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2.1在乙方完成首期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

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

证书。

2.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

工作时,甲方需按照《艾能电气科技2004年度客户服务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2.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2.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

3、乙方的权利

3.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享有按《艾能电气科技2004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

利;

4、乙方的义务

4.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4.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

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4.3严格遵守甲方《艾能电气科技2004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

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

知识产权的工作;

4.5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

营销信息;

4.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

方能发布;

4.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

各项活动;

4.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

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或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4、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首期采购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其它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