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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5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调味品经销商合同

XX有限公司销售合同

甲方: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XX市 乙方: XX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12-5-20

第一条 产品及价格:(具体见价格表)

第 二 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全权负责。 第 三 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损耗:瓶装千分之三、袋装千分之五;如果出现非正

常破损,须相关部门提供正式的、合格的证明;

第 四 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乙方指定站

第 五 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铁(汽) 运, 乙方 承担。

第 六 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 及期限:质量如有异议,货到五日内,乙方有权提出。 第 七 条 结算方式:(报货凭传真、注明条码)款到发货

第 八 条 乙方须真实拟报市场相关费用,如虚报假报,一经发现甲方即取消所有应支费用。 第 九 条 甲乙双方约定每月对账一次,甲方向乙方发出对账单,乙方若有异议,必须在三

日内书面列出明细与甲方财务部联系,否则视为认可。

第 十 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2012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如在合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共识,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方的销售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

协议及合同附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约定事项

(1)乙方市场条码费用甲方承担,但需提前申请,待批复后进店,进店之后处理50%,一年之后产品仍在处理余下的50%;两次处理都须提供一月内商超验收单或商超单品购物小票(小票上须有产品条码)。

(2)市场需要促销时需先申请,待书面批复后方可操作。

(3)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年销售额的 %,超过部分视为恶意库存,不计入乙方本合同期内的销售额。

(4)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连续2个月不发货,即视为放弃渠道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渠

道内开发第二家客户。

(5)乙方只允许在双方约定的渠道内销售,如果超区域销售,甲方有权中止此合同。

(6)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销售人员,由销售人员

写出书面申请,待甲方批复后方可退货,乙方负有协助处理的义务。

(7)从出厂日期始一年内,如乙方提出不适销的产品,甲方给予调换货,乙方承担调往其

他地区间全部费用,并承担10%的货物损耗,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8)公司的所有批复件有效期为:两个月(南方市场可以到三个月)。经销商在商超进场批

复日期两个月内仍未进场,批复件自动失效。如再进场,另行申请公司批复。

(9)门头广告报销须按批复要求提供名称、规格均相符的户外广告照片,并提供制作广告

公司的正规发票 ,制作图案不得随意改动,品牌宣传图案必须在总图案的正上方,并不得少于总图案的三分之二,否则不予处理。

(10)如遇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需严格执行;

(11)汽运每次报货不得低于26吨;铁路报货只能报20吨箱或车皮;

第十七条:经销商销售任务: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完成销售任务为240万元,且须

按照下表进度完成,任务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在一个季度内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即视为放弃渠道总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渠道内开发第二家客户。

第十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间,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为240万,完成销售任务给予返点1%;完成销售额300

万,给予260万元以上增长部分返点2.5%,未完成任务无返点。销售任务考核期:截止至12月15日,报货办款为准,逾期不列入本年度销售额之内。

2、乙方在冬季来临前应合理保证产品的冬季正常销售库存,年底储存库存为平时月销售

的四倍,年底最晚发货期为十一月份底,冬季发货甲方须做好保暖措施,不是由于甲 方的保暖措施不到位现象造成冻破损现象,甲方一律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篇二:调味品协议..

调味品供货协议

甲方:安徽思麦尔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于 年 月日在 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 价格制定

2.1 乙方每15日以纸质或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甲方报当批调味品价格,经甲方核价后,甲、乙双方签

字确认后开始执行;

2.2 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货品价格不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客户的价格,也不得高于当地市场批发价格,

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差价;

2.3乙方报价为含税到货价,乙方负责码放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存放地;

2.4乙方并非甲方采购同类货品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货品的权利。

3. 质量要求

3.1乙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2乙方在协议期内供给甲方的调味品必须保证是正规行货,如发现假货等问题,乙方按当次货物的一百倍赔偿;

3.2调味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要求;

3.3如乙方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等一切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全部的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也立即终止。

4. 货物交付和验收

4.1 乙方承诺依照本协议约定的调味品质量及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地供货,并经甲方验收货物数量、质量合格后向甲方交付货物。验收单须有甲方仓库、厨师长或主管及餐厅经理签字确认。甲方初步验收只对重量等非隐蔽性做验收,隐蔽性质量问题不受验收期限制;

4.2甲方提前两天,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

4.3乙方自甲方交付订单之日起两日交货,加急订单需在下单次日早上九点前到货。每逾期一天处以500

—5000元的罚金;

4.4乙方需分批次提供特殊货品(如食品添加剂等)的合格证明文件。

5. 款项结算与支付

5.1乙方向甲方交付质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赔偿事项,

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该质保押金;

5.2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提供当月全额货款的发票,甲方在每月5日对账,双方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的全额货款;

5.3甲方结算货款时可以直接扣减乙方因违反协议约定或其他原因而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

于代付款,赔偿金及违约金等);

5.4付款方式:转账。

6.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6.1 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以下事件时解除本协议,但同时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1) 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协议义务;

2) 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无偿付能力。

6.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3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7.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向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8. 协议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开户银行:交行合肥祁门路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3413 2700 0018 0100 55945帐 号:

地 址:合肥新站区学林路与文忠路交口地址:

修学院内

电 话:0551—4372837电话:

传 真:0551—4372837传真:

廉 政 责 任 书

甲方:安徽思麦尔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企业廉政建设,规范交易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集团有关文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物资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将其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

第二条 甲方承诺

甲方应在开展交易前告知乙方本廉政制度,请乙方在《廉政责任书》上签字确认,并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参加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

(二)不私自收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物、礼券或其他以低价付款的物品;

(三)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的礼金、贿赂、帐外回扣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四)不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招待的娱乐、游玩、考察以及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手段;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不向乙方或相关单位介绍或推荐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供货商,或要求乙方购买交易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合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宴请、旅游、考察、健身、娱乐等活动。

(二)不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

(三)不在帐外暗中给予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不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

(四)不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提供方便,不提供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

(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的,严格按甲方相关公司制度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三条的,按乙方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与交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调味品代理合同

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甲方审计督查中心投诉。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监督电话: 13365692992 监督电话:

备注:各单位在使用本《廉政责任书》时,不得删改落款签署部分的项目,不得删改监督电话和集团

督查部联系人和电话。

篇三:干货调料 食品配送合同

长安初中干货调料配送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武胜县长安初级中学

配送方(以下简称乙方):武胜县定远市场干货批发商 金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甲方将该校食堂所需的干货调料食品交由乙方供应、配送。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定立如下条款:

一 、配送范围

1、甲方食堂所需的全部干货调料食品由乙方供应,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于甲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甲方食堂。超出约定时间1小时,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违约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4次为限)。

3、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通知甲方后,乙方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配送到,给甲方带来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二 、报价方式

甲方每月到周边市场对所需的各类干货调料询价一次,大致了解干货调料销售价格,然后同乙方协商定出干货调料配送单价,双方均同意方生效。

三 、订货方式

1、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第二天所需的干货调料的数量清单以电话、手机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2、甲方必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

四 、数量确定

1、乙方必须保证供货数量准确,数量以甲方验收为准。

2、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五 、结账方式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六 、质量保证

1、乙方配送的干货调料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经自我检测后符合质量要求才能配送,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

2、凡属于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2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相关检测部门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七 、协议期限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暂定2016年8月29日至2018年7月14日止,试用期一星期,甲方如基本满意一星期后此协议自然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再协商是否继续或终止。如果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方针前提下,可以续约。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

3、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大型采购政策的特殊规定,本合同两年内一直有效。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到乙方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处大量采购干货调料,否则视同违约。违约责任按本次违规金额的五倍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武胜县长安初级中学武胜县定远市场干货批发商 金君 单 位(盖章): 单 位(签名):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