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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2016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6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精选范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共2篇)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公章)(甲方)代理单位:

(公章)(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本合同双方:委托单位(甲方):代理单位

(乙方):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

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

咨询等业务。2、招标代理的形式: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2、委托方

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

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

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

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

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四、费

用支付方式及日期: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

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

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五、违约责任: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

条款、不得违约;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

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

相关部门进行调解。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

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

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共2篇)]篇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阿图什市

教育局

受委托人: 克州恒

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监理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阿图什

市教育系统2012年教师周转宿舍(公共租凭房)项目监理 地 点:阿图什市教育系统2012

年教师周转宿舍(公共租凭房)项目监理 规 模:8152.76㎡ 招标规模:

8152.76㎡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

人为阿图什市教育系统2012年教师周转宿舍(公共租凭房)项目监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

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收费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

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

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

委托人(盖章):

阿图什市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阿图什市 邮

政编码: 传 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受托人(盖章):克

州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

银行喀什分行阿图什支行营业部

帐 号:

650017451000052501101

之外的附加工

作。

1.10 代理报酬:委

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 图纸:指由委

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 书面形

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

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 索赔:指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

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

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

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

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

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

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

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

下:

(1)本合同履行过

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

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共2篇)] 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

用条款

4.2 委托人按

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

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

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

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

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

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

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

下页篇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

1 gf-2005-0215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共

2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重庆聚诚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

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按原国家计委【2002】

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

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

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

六、受托人向委

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

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

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3

1.10 代理报

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

托人提供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2016

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

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

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

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

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

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

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

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

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

下:

(1)本合同履行过

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篇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 程 名 称:龙首壹号 住宅小区

工 程 地 点: 甘肃省金昌市

委托方(甲方):金昌市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方(乙方):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6月5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金昌市东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方(乙方):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金昌市龙首壹号住宅小区建设工程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3、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

4、招标内容:金昌市龙首壹号住宅小区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计价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代理业务范围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拟使用的合同条件、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料清单;

3、协助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4、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组织开标、评标;

6、参与开标、评标,提出建议或咨询;

7、协助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咨询、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7、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的人为干预,维护公平竞争;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公平、公正、公开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及影响正常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初步设计批复、资金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3 日内做出书面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5、对招投标相关资料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

7、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进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参加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按国家发改委[2002]198号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元整(¥: )。(不包括专家评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于本协议签订后,招标结束后委托人一次性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陈 彬 职务:工程部经理

十一、违约、赔偿、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方与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a、b两 种方式解决:

a.提交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代理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三、其它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篇三:2016规范招标代理合同之管

2016规范招标代理合同之管

莲山

招标合同书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具体内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依照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2、招标代理合同现状

2.1国家没有相应的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我国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而在建设工程的其它方面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都已经有了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这些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有序运行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提供规范的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任务,迫切而重要。

2.2招标代理合同相关的配套文件不完善

我国有关招标代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实行为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或有待明确的地方。如:①《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给出了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但对非全过程招标代理的情况没有给出确定的收费标准;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服务招标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的基数为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的服务费,其收费标准明显偏低;③《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根据招标代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占有招标代理业务中很大的一部分工作量,仅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费用,显然不尽合理等。

3、规范招标代理合同的重点

3.1确定招标代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3.1.1确定招标代理服务的范围

目前,许多业主在招标时,习惯于将部分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项目另行招标而在招标代理合同中不予以明确,从而导致招标代理范围的不确定。通常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业主可能进行另行招标的项目有:燃气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及防盗防火门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人防工程;防盗对讲及监控安装工程;电话、电视及宽带网安装工程;变配电安装工程及三箱设备;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发电机安装及消声环保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二次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生活污水环保处理工程;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等。

以上项目是否包含在招标代理范围中,应在签订招标代理合时予以明确。

3.1.2明确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

(1)前面提到,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可以包括很多,这些工作内容,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往往没有进行详细的约定,现行招标代理合同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中有关工作内容的条款处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内容为施工总承包(或施工监理)的招标。招标代理的内容显得非常含糊,为实际操作中招标代理人的工作带来难度,同时也给招标人的招标工作留下隐患。

(2)同时,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一定将上述工作内容全部委托给招标代理人去做,如①编制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及其它工作内容等,这些工作内容可能由招标人自行完成,也可能由招标人委托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去做。

3.2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2.1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

在合同双方的权利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招标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如工程承包方式;招标人指定分包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分包项目内容;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函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代理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①招标工作的组织;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招标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招标代理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代理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招标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

(4)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工本费,但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5)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人员有权在受委托的范围内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表达思想和意愿,同时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拒绝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3.2.2明确合同双方的义务

在合同双方义务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免费向招标代理人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2)招标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招标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对代理人所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认可和签章,为代理人尽可能的提供便利条件。

(3)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向招标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招标代理的资质证明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负责人任命书、招标代理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5)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招标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

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3.2.3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

在合同双方责任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代理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失败或重新招标,应由招标人承担招标失败或重新招标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的主观干预,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3)代理人对招标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责任。

(4)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招标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5)由于代理人不当代理或表见代理而合招标人遭受损失的,代理人应当予以赔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有完整的程序,专业化强,组织工作繁杂。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其它许多相关的事宜,同时,招标代理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避免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纠纷的发生以及减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的风险,就必须对招标代理合同进行规范,制定和推行招标代代理合同示范文本,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谈判和签订合同时参考,从而更好的为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服务。 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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