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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授权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3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网络游戏代理合同书

网络游戏代理合同书

协议双方:

1、公司名称,国家,城市,地址,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研发公司)

2、公司名称,国家,城市,地址,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运营公司)

协议双方说明:

1、 研发公司负责研发和升级中文版****游戏的服务器端和客户端软件及技术, 并享有维护上述软件的权力;

2、 研发公司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来自协议区域的收益;

3、 运营公司应当在协议区域内负责产品的运作,推广,发行,生产,使用,销售和服务;

4、 研发公司允许运营公司按照以下协议约定在协议区域内提供产品的服务,营销,推广和使用所有商标,标识;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含义如下:

“内部测试”代表第本协议中的质量认证测试。

“商业秘密”代表运营公司的一切商业秘密和信息,包括(但非全部):1、运营公司服务的技术与设计。

2、运营公司的人事、政策及商业策略等。3、运营公司服务对付费用户的各项规定条款,但不包含已经

公开发布的。(否则将视为破坏保密协议)

“无形资产”代表研发公司拥有的名称、商标、图标、徽章、设计图案、服务标识以及其他任何特殊的无形资产。

“工作日”代表中国除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

“文件”代表所有关于游戏最终用户端程序及服务器端程序的使用手册、说明书、用户指南、网站文档等。

“合作伙伴”代表任何由运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运营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任何公司、集团公司、合伙公司、合资公司等一切实体。

“Alpha版”“Beta版”在本协议中代表”*****”中文版正式上市前由研发公司提供给运营公司的任何版本的最终用户端程序和服务器端程序,以及各种必要的用来帮助进行内部测试的技术说明文档。

“交付时间表”代表研发公司将游戏的Alpha版、Beta版及最终正式版交付给运营公司的时间表。详见附录。

“最终用户端程序”代表供游戏的终极用户使用来连接到游戏服务器的电脑软件程序,包括任何改进、更正、修订、升级及内容增加等。详见附录。

“最终用户”代表购买游戏客户端软件供自己使用而非再销售的个人。

“正式版本”在本协议中代表通过了运营公司内部测试并由运营公司确认可以作为正式版上市销售给经

销商及最终用户并使其连接到游戏服务的最终用户端程序和服务器端程序的版本。

“不可抗力因素”代表运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无法预估和支配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限制、电力中断或网络设施及服务器的损坏。

“游戏服务”代表由运营公司开发并包含于运营公司服务内容的在线游戏服务。

“游戏”代表此款名为”*****”的多人网络游戏。

“知识产权”代表现已存在或将会存在的各种知识产权内容,包括:专利、商标、注册的设计、之前描述过的各种应用程序、版权、商业秘密中涉及的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创造性的美术设计。

“产品”代表与适当文件包装在一起的最终用户端程序。

“收入”在本协议中或在本协议中规定今后将执行的账目、商务及审计过程中代表由运营公司通过销售产品和提供产品授权获得的由付费用户为享受游戏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分成比例”代表应由运营公司从其收入中支付给研发公司的比例。

“服务器端程序”代表将被安装于运营公司服务器上用以使最终用户能够享受游戏服务的电脑软件程序,包括任何改进、升级及内容增加等。

“运营公司服务”由运营公司运营的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宽带互联网接入、导航指南、收费内容服务、游戏及其他相关服务。

“付费用户”代表由运营公司认证并向运营公司付费以通过运营公司服务享受游戏服务的任何人。

“期限”代表**条款中描述的时间期限。

“数据记录”代表所有处理数据或记录,由游戏服务处理执行的一切信息,并且包括所有与付费用户相关的信息和通信。数据记录是运营公司的商业秘密。

“更新内容”代表本协议中规定的应由研发公司提供的本产品或游戏服务的改进或补充。

“URL”代表统一资源定位符,包括域名和二级以及其他任何用来访问或定位游戏服务的名称。

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有关本产品的”出售、销售”都是代表允许使用此产品的授权过程。所有有关本产品的”购买”都是代表购买允许使用此产品的授权。

协议有效地域

由双方约定协议有效地域范围。

经双方协商一致,研发公司与运营公司同意以下条款:

1.开发与可交付使用

1.1游戏的开发与支持 研发公司应向运营公司提供游戏的开发与设计、最终用户程、服务器端程序以及相关文件。同时,研发公司还应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交付时间表进行同步的相关支持。

1.2未能按时交货 如果研发公司不能依照交付时间表完成,运营公司有权暂时不支付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费用,直到交货的问题得以解决。时间将不会成为本协议的根本问题。

1.3可交付使用 研发公司应当依照交付时间表同步提供最终用户端程序、服务器端程序以及相关文件,包括所有结果代码、文档、列表、库、数据文件以及需用于游戏服务的所有相关程序软件。(”可交付使用”)

1.4本地化 研发公司应当负担游戏中文简体版本地化的费用以及游戏内所有的详尽文字内容,运营公司应有机会评估本地化的结果,并且提供确认。

2.指定及授权

2.1唯一指定 研发公司在本协议中提供给运营公司以下独家的唯一的权利:

(a)再生产、演示及展示本产品;

(b)对中国大陆的用户直接进行或通过经销商和分销商进行本产品的销售、市场行销、分销等活动; (c)允许中国大陆的最终用户可以以结果代码的形式使用此产品;

(d)提供维护与支持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支持、软件支持、客户服务及在线客户服务,所有GM将对研发公(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网络游戏授权代理合同)司的专门GM负责人汇报。所有运营公司的GM必须依照研发公司提出的客户服务规范对中国大陆的最终用户进行服务;

篇二:《xx》游戏代理协议

《暴走刀塔》发行代理协议

甲方:西安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授权代表人: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 xxxxxxxxxxx

乙方:成都xx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授权代表人: xxxxxxx

联系方式: xxxxxxx

鉴于:并有效存续的

1、 双方均为合法设立企业法人或公司指定负责人,双方均依法享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相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是网页游戏《暴走刀塔》的研发公司(或研发公司的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乙方承诺对本游戏具有(或因授权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乙方拥有游戏服务器端和客户端软件及技术(包括所有结果代码、文档、列表、库、数据文件以及需用于游戏服务的所有相关程序软件)的全部权利,并有维护和升级上述游戏软件的权利和能力;

3、乙方将通过本协议授权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进行本游戏的和服务。

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就乙方授权、委托甲方对乙方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网页游戏《暴走刀塔》(已获得中国版权保护

中心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软著号: 软著登字第2012SR038500号】,下简称“本游戏”)进行运营、推广、发行、使用、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与委托内容

1.1乙方授权甲方为本游戏在全球(含ISO,ISO越狱,安卓版本)的唯一代理商,甲方如需增加语言版本或者平台,乙方不可另外收取费用。

1.2 乙方完全拥有本游戏(包括中文版及其他语种版本)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在各类公开场合做出任何涉嫌侵权的不实宣传。

1.3 甲方的代理期限为: 2 年,自本游戏正式发布之日起算。代理期限届满后甲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与乙方签署网络游戏授权代理协议的优先权。协议到期后,如果甲方无重大违约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其他情形发生,则协议自动延续2年。

第二条 代理权限

2.1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在本协议中授权甲方以下权利:

2.1.1 甲方代表乙方与合作平台运营商谈判在合作平台发布、运营、演示及展示本游戏;

2.1.2甲方对合作平台的用户直接进行或通过合作平台运营商进行本游戏的市场行销等活动,并可以将本游戏转让或再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代理运营,及或向第三方销售本游戏;

2.1.3 乙方提供服务器技术支持、市场接入、商务推广等维护与支持服务,以及对最终用户的客服工作,乙方会指定专门GM来和甲方的GM联系沟通,为甲方提供协助;

2.2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所有关于本游戏的升级资料、补丁、版本升级、服务器端程序的升级以及最终用户端程序的升级都将被认为是本游戏及服务器端程序的补充。甲方将对以上所有更新资料自动享有代理权而无须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2.3所有用于访问合作平台的游戏服务的URL以及其他相关权利都为甲方独家拥有。其中,“URL”代表统一资源定位符,包括域名和二级以及其他任何用来访问或定位游戏服务的名称。

2.4乙方应当确保本游戏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已存在的的知识产权,游戏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本游戏在开发完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独自负担。

2.5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所有平台范围内各语言版本游戏的代理运营权具有唯一

性,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在任何平台运营或授权第三方运营本游戏。

2.6双方约定本游戏外广告资源游戏内外均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独立运营,盈亏自负。乙方原则上不得在产品内添加任意与本游戏无关的链接,除乙方自行研发的游戏产品外,不得将其链接到第三方游戏类产品网站。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负责本游戏的商务推广,负责落实本游戏与合作平台沟通、接入的全部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若确需乙方人员提供实地配合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3.1.2乙方授予甲方“本游戏全球唯一的发行商”身份,甲方有权修改游戏名称,应用列表的开发者显示甲方的名称,乙方保留今后可以在本游戏中加入乙方的公司名称和logo的权利。

3.1.3为配合本游戏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甲方有权审核本游戏的游戏功能、安全性以及在本游戏新版本中增加的应用方案和功能模块,并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的产品发布流程,拥有进行本游戏或本游戏新版本在合作平台发布的权利。

3.1.4甲方有义务利用自身现有渠道平台上的游戏和其他甲方社区游戏作为推广资源,投入不低于200W的费用或资源保证全力推广本游戏。

3.1.5本协议不被理解成乙方享有的本游戏相关知识产权发生任何形式的转移或分割。甲方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汇编、反编译、跟踪、拷贝、或以其它方式获得中间结果)侵害乙方对本游戏的合法权益。

3.1.6 甲方对其发布在本游戏外的广告承担保证责任,若因此产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对于甲方代理的本游戏的冠名情况和代理情况有知情权,甲方须按照乙方要求随时向其提供该等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2.2. 乙方对于与甲方代理本游戏相关的任何财务情况(收入、支出)都享有知情权,甲方须按照乙方要求按时向其提供该等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2.3. 乙方保证有专门GM支持甲方GM,对甲方在合作平台上发布本游戏提供代理QA(Question Answering)支持,但具体客服执行由甲方负责,乙方保证产品的顺利、安全、及时的上线运营。

3.2.4. 本游戏服务器的管理权限归属乙方,但乙方应提供甲方访问游戏充值数据库的接口,该接口不具有读写权限,且所有的服务器运维及其他相关成本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3.2.5. 乙方在对本游戏进行必要的变更工作时,应当向甲方提交变更的细节内容和所需时间的计划,保证游戏正常有序地运营。

3.2.6. 乙方独立拥有提供本游戏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与本游戏运行相关的全部产品版权的合法性。乙方在开发本游戏及更新升级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之行为(包括抄袭、非法复制、逆向工程等)。如因乙方原因开发的本游戏或本游戏发布的任何信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当独立进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7. 乙方应确保本游戏不含有任何恶意代码(包括计算机病毒、“流氓软件”),且运行稳定可靠。乙方负责本游戏的系统调试、开通、优化、升级和扩容工作,并保证前述工作不影响甲方运营游戏及用户的正常使用。

3.2.8. 乙方应在本游戏提交甲方测试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文档及测试环境。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甲方测试验收的本游戏新版本或新功能已通过乙方自身测试验收。

3.2.9. 甲方将根据本游戏在合作平台的运营情况及本土化环境制定本游戏运营推广方案,甲乙双方将协商对本游戏进行改造和优化。

3.2.10. 乙方授权甲方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在推广本游戏时使用本游戏的商标、标识以及乙方的公司名称、LOGO,但不得侵犯乙方已存在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分成及付款

4.1 盈利分成

4.1.1 以甲方名义发布的乙方游戏,分成比例按以下方式执行:

A可分配收入= 总收入-渠道获得收入-运营团队费用-服务器及运维费用

B 游戏在任意发布并接入支付后,以上述可分配收入为基数,进行分成,具体为乙方分得该基数的50%

4.2 支付和税负

4.2.1 每月20号之前,甲方提供给乙方上个月的收入财务报表,即所有合作平台官方开具的游戏结算单,乙方在月底前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乙方在月底前出具等

额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安分成比例向乙方支付账款。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经乙方许可后可顺延。

4.2.4游戏玩家在付款后欺诈退款导致不良交易,由此导致没有实际收入到账的话,则这种不良交易不作为分成收入,甲方负责对此种交易向乙方提供具体证明。

4.2.6乙方的账户信息为

银行卡号

开户行

开户公司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5.2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5.3 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若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害,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4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网址信息、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本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所负义务或者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的,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6.2如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或者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

6.3如游戏接入测试平台后,次日留存低于30%,7日留存低于15%。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此协议,不支付任何费用,且在测试期间获得的任何收益均归属为甲方所有

篇三:网络游戏代理协议

网络游戏代理协议

研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营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戏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协议双方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研发公司)

2.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运营公司)

二、协议双方说明

1.研发公司负责研发和升级中文版________________游戏的服务器端和客户端软件及技术, 并享有维护上述软件的权力;

2.研发公司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来自协议区域的收益;

3.运营公司应当在协议区域内负责产品的运作,推广,发行,生产,使用,销售和服务;

4.研发公司允许运营公司按照以下协议约定在协议区域内提供产品的服务,营销,推广和使用所有商标,标识。

三、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含义如下:

1.“内部测试”代表第本协议中的质量认证测试。

2.“商业秘密”代表运营公司的一切商业秘密和信息,包括(但非全部):

1)运营公司服务的技术与设计。

2)运营公司的人事、政策及商业策略等。

3)运营公司服务对付费用户的各项规定条款,但不包含已经公开发布的。(否则将视为破坏保密协议)

3.“无形资产”代表研发公司拥有的名称、商标、图标、徽章、设计图案、服务标识以及其他任何特殊的无形资产。

4.“工作日”代表中国除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

5.“文件”代表所有关于游戏最终用户端程序及服务器端程序的使用手册、说明书、用户指南、网站文档等。

6.“合作伙伴”代表任何由运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运营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任何公司、集团公司、合伙公司、合资公司等一切实体。

7.“Alpha版”“Beta版”在本协议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中文版正式上市前由研发公司提供给运营公司的任何版本的最终用户端

程序和服务器端程序,以及各种必要的用来帮助进行内部测试的技术说明文档。

8.“交付时间表”代表研发公司将游戏的Alpha版、Beta版及最终正式版交付给运营公司的时间表。详见附录。

9.“最终用户端程序”代表供游戏的终极用户使用来连接到游戏服务器的电脑软件程序,包括任何改进、更正、修订、升级及内容增加等。详见附录。

10.“最终用户”代表购买游戏客户端软件供自己使用而非再销售的个人。

11.“正式版本”在本协议中代表通过了运营公司内部测试并由运营公司确认可以作为正式版上市销售给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并使其连接到游戏服务的最终用户端程序和服务器端程序的版本。

12.“不可抗力因素”代表运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无法预估和支配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限制、电力中断或网络设施及服务器的损坏。

13.“游戏服务”代表由运营公司开发并包含于运营公司服务内容的在线游戏服务。

14.“游戏”代表此款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多人网络游戏。

15.“知识产权”代表现已存在或将会存在的各种知识产权内容,包括:专利、商标、注册的设计、之前描述过的各种应用程序、版权、商业秘密中涉及的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创造性的美术设计。

16.“产品”代表与适当文件包装在一起的最终用户端程序。

17.“收入”在本协议中或在本协议中规定今后将执行的账目、商务及审计过程中代表由运营公司通过销售产品和提供产品授权获得的由付费用户为享受游戏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18.“分成比例”代表应由运营公司从其收入中支付给研发公司的比例。

19.“服务器端程序”代表将被安装于运营公司服务器上用以使最终用户能够享受游戏服务的电脑软件程序,包括任何改进、升级及内容增加等。

20.“运营公司服务”由运营公司运营的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宽带互联网接入、导航指南、收费内容服务、游戏及其他相关服务。

21.“付费用户”代表由运营公司认证并向运营公司付费以通过运营公司服务享受游戏服务的任何人。

22.“期限”代表________条款中描述的时间期限。

23.“数据记录”代表所有处理数据或记录,由游戏服务处理执行的一切信息,并且包括所有与付费用户相关的信息和通信。数据记录是运营公司的商业秘密。

24.“更新内容”代表本协议中规定的应由研发公司提供的本产品或游戏服务的改进或补充。

25.“URL”代表统一资源定位符,包括域名和二级以及其他任何用来访问或定位游戏服务的名称。

26.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有关本产品的“出售、销售”都是代表允许使用此产品的授权过程。所有有关本产品“购买”都是代表购买允许使用此产品的授权。

27.协议有效地域:由双方约定协议有效地域范围。

四、经双方协商一致,研发公司与运营公司同意以下条款

1.开发与可交付使用

1.1 游戏的开发与支持 研发公司应向运营公司提供游戏的开发与设计、最终用户程、服务器端程序以及相关文件。同时,研发公司还应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交付时间表进行同步的相关支持。

1.2 未能按时交货 如果研发公司不能依照交付时间表完成,运营公司有权暂时不支付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费用,直到交货的问题得以解决。时间将不会成为本协议的根本问题。

1.3 可交付使用 研发公司应当依照交付时间表同步提供最终用户端程序、服务器端程序以及相关文件,包括所有结果代码、文档、列表、库、数据文件以及需用于游戏服务的所有相关程序软件。(”可交付使用”)

1.4 本地化 研发公司应当负担游戏中文简体版本地化的费用以及游戏内所有的详尽文字内容,运营公司应有机会评估本地化的结果,并且提供确认。

2.指定及授权

2.1 唯一指定 研发公司在本协议中提供给运营公司以下独家的唯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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