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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4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副本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地 点: 灵璧县境内

规 模: /

招标规模:3.5m宽砼路:1000m、水塘开挖清淤:13300方、机井及配套1套。 总投资额:726000.00元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按原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2

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5月 6日

合同订立地点: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邮政编码:234200 邮政编码:234200

联系电话:0557-6155273 联系电话:0557-6089700

传 真: 0557-6155273传 真:0557-6089700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灵璧县工行

帐 号: /帐 号:1312050019300067826

3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4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5

篇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规模:;

1.4 招标规模:;

1.5总投资额:。 2 招标代理范围和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的 招标代理工作。

2.2 招标代理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

3 代理费用及支付

3.1 招标代理费用

3.1.1 招标代理费用总计:小写大写税/不含税)。

3.1.2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 等费用,按下列第 款规定的方式承担:

3.1.2.1 包含在本合同第3.1.1款,由乙方承担;

3.1.2.2 没有包含在本合同第3.1.1款中,由甲方承担。

3.2代理费用依据下列第 款规定的方式确定:

3.2.1 招标代理中标价。

3.2.2 其它:。

3.3 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款规定执行:

3.3.1 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招标代理,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与甲方签订相应合同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3.2 分期支付:

3.3.2.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

3.3.2.2(进度支付):。

3.3.2.3 乙方完成招标代理,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与甲方签订相应合同后,甲方支

付招标代理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3.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4合同履行期限

4.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 按合同约定,接收符合约定的招标代理成果。

5.1.2向乙方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5.1.3审查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5.1.4要求乙方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1.5要求乙方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1.6 根据评标结果选择中标人。

5.1.7委派相关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招标活动。

5.1.8 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1.8.1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5.1.8.2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

5.1.8.3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

5.1.8.4 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5.1.8.5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5.1.9 甲方对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

5.1.10其他约定: 。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按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5.2.2 组织招投标工作。

5.2.3 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5.2.4 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做出解释。

5.2.5 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5.2.6对招标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应当提出建议。

5.2.7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5.2.8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5.2.8.1 组织招标工作时间和内容(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

5.2.8.2 为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5.2.9 应对招标工作中乙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2.10 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

篇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GF-2005-021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重庆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按原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3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4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