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代理合同 > 列表页

保险代理合同什么好处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9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保险业务代理合同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务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 、代理险种及地域范围:

2、(1)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 代理收取保险费;

(3) 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

理甲方签订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一)见费出单业务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刷卡缴费:客户或乙方将保费划入甲方指定保费收入账户,甲方核心业务系统获取银联公司(或银行)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生成打印有效保单。

2、支票缴费:甲方指定专人依据银行返回的保费到达甲方指定保费收入账户书面通知(不得以客户或乙方进账回单为依据)在核心业务系统确认后,方可生成打印有效保单。

客户或乙方采取以网银、汇款等方式缴费的,也应符合以上要求。

3、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当月手续费正规发票后15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见费出单业务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4、甲方按实际所收见费出单业务保费通过所在分公司统一的手续费支付账户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5、乙方在此确认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代理权。

5、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7、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8、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9、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厦门地区专用,其他地区参照适用)乙方销售人员应当正确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要求投保人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投保单所列各项信息,并保证投保单上的签章是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的,严禁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

10、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1、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订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13、乙方应建立单证管理系统或台帐,及时完整记录保单领取、使用、作废、回销等详细情况。

四、反洗钱条款约定

甲乙双方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遵守以下相关内容:

1、乙方在代理甲方从事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或协助任何机构、个人从事洗钱活动。

2、甲乙双方应按照反洗钱要求,分别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等相关监管要求,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甲方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业务客户身份信息,必要时,可以从乙方获得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4、甲方应向乙方代其识别客户身份提供培训等必要协助。

5、甲乙双方应对对方的客户信息保密、及时向对方提供符合监管机构反洗钱检查要求的客户资料,共同作好反洗钱工作,尽到应尽职责。

五、 反商业贿赂条款约定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

任何一方经办人或其它相关人员均不得索取或接受本协议约定外的明扣、暗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实物、礼品、请吃、旅游等形式的不正

当利益。如经发现并核实,将按法律规定处理。

本款所称“其它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六、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5月1日零时起至2015年4月30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拒不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6)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

篇二:保险代理合同

保险代理合同

被代理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盐湖

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

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

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

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保险代理合同什么好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

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

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

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 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保险的意义和作用

保险的意义和作用

我们要了解保险的意义与作用,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社会保险同商业保险一起,被誉为构成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安全保障的两大支柱,在保障经济、促进改革、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确认识保险的意义与功能,不仅能够调动个人参加保险的积极性,还有助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来谈一下关于保险的意义。正确认识保险的意义与功能,对于保险功能的发挥具有重大意义。保险是应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伤害、自然伤害损失和规避责任风险的最佳选择,其意义可以分为微观方面和宏观方面。 1.从微观看保险的意义:保险通过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帮助个人或机构减少经济危害,增强其风险管理意识,保证其在受到损害时及时的恢复和转移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帮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加强人们对保险的意义与功能,不仅对个体发展带来良好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发展影响不可忽视。

2.从宏观看保险的意义:保险在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及对外贸易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可以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积极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同时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入平衡,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家支付能力。 其次,我们知道了保险的意义,再进一步了解保险又有什么作用。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这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最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特征。

一、经济补偿功能。经济补偿是保险的立业之本,最能体现保险的意义与功能,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财产保险的补偿和人身保险给付。在灾害发生后,保险人及时的补偿功能对于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资金融通的功能。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而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保值和增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必须对资金进行运营,从而保证了资金融通存在的可能及增强资金融通中的风险意识,这也是保险的意义与功能相融合的表现之一。

三、社会管理的功能。通过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整个社会及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就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以上就是我对保险的意义与作用的见解。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