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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9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四川兴咏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会见犯罪嫌疑人; [2009] 川兴所刑字第 号

□ 5、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

(三)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代理费: 元;

2、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协议第四条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

1、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2、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元,余款于本案一审审结之日交纳。

3、其它方式: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服务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部份或全部退还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1、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审审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四川兴咏律师事务所

主任(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律师办案文书4: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 ]粤刑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以及《合同法》等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提供如下法律服务(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3、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 2、会见犯罪嫌疑人;

□ 3、提供法律咨询 ;

□ 4、代理申诉、控告 ;

□ 5、申请取保候审 。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会见犯罪嫌疑人;

□ 2、提供法律咨询;

□ 3、代理申诉、控告;

□ 4、申请取保候审;

□ 5、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和案卷材料 ;

□ 6、辩护。

(三)审判段阶。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辩护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不得伪造证据或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律师费采用(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计件收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复印费、翻译费、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计时收费。

按照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具体见“特别约定”条款。

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乙方聘请律师,而律师已实际开展工作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收取律师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六、有下述情形之一,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乙方不予退还;甲方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未支付的,仍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项另行委托他人辩护或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回律师服务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辩护或代理准备后,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服务费。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以所收律师费一倍为限。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律师费或办案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暂停工作,逾期满五天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的送达。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所委托的诉讼阶段终结之日终止。

甲方所委托的诉讼阶段终结之日:侦查阶段为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或撤

销案件之日;审查起诉阶段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终结之日;审判阶段为法院判决或裁定之日,裁定发回重审之日,或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之日。

十一、特别约定:

十二、特别申明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执业规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对案件最终的诉讼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已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已经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广东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任(签名):

联系人: 承办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纠纷一案之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第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一次付清: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

2.分期支付:代理费总额为 ,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首笔代理费 ,其余代理费按以下方式结清:;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并按以下协议加收代理

费: ;

4.特别约定: 。

第四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须本着勤勉、谨慎、诚信原则,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谋取最大权益,格守职业道德,为执行代理事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或要求退还全部代理费,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条款共十条,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

份。

甲 方: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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