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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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1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粮油总代理合同书

总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粮油代理合同

2、代理区域:。

3、代理期限: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三年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销售许可

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15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 %,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食用油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2)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3)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

消。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万元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万元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万元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 万元,(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 元)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 %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 %给予返利。

4、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5、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 %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 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 5 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培训时。交通自

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扩张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

篇二:粮油销售合同

粮油销售合同

供方:(甲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公司办公室

需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一、粮油品种、等级、质量、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二质量、数量

三、验收办法及地点:供方张圩库电子磅检斤。如有异议,需方有权要求有资质的部门学称,费用责任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用费承担:库内车板交货,车辆、运输需方承担。

五、保证物供应和费用承担:需方自备。

六、合同定金事项:合同签订之日,需方缴纳金壹拾万元整(定金到帐合同生效)

七、汇货款及利息结算方式:实行先款后货,分批结算方式。如超出合同履行时间,未提货物占用资金利息,按农发行同期利率计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乙方交纳的定金额。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协商和

解;不愿和解,可去公商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公章): 法人代表: (或有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需方(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或有权委托代理人)

篇三:粮油副食采购合同

餐饮食材、食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及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

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

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

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每批货物交付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

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3、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

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

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

青岛市同种货物的市场的批发最低价;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的价格按照报价单进行。

报价单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品名、产地、单价、质量标准等。

3、报价单约定的价格有效期内任何乙方不得变动。如因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

行调整时,任何乙方可在订货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乙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3、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批发最低价格,则

以市场最低批发价格进行结算,并对高于批发价的货物按照品种,每种除以100元以上的罚款。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担: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

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转账支票方式;

2、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备齐

上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3、甲方将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指定的帐户,不

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乙方指定收款员为: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

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乙方指定收款帐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八、合同履行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本合同履行完毕,双方确认不再续签且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

双方没有其他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若双方继续合作,则该保证金转入下期合同的履行保证金。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导致违约金扣除后低于5000元时,甲方立即

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补足。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期限提供货物时,每迟延一天按照当批

应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

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项损失无法确定时,以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1万元计算;

3、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

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酒店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或合同履行保证

金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

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

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

成时,双方同意提交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

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关附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订单和往来文件(包含传真和数据电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定点采购乙方食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价款:

1、本合同适用于供货单位供应食用米、面、油、杂粮、冷冻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食品。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等的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每月报价两次,每月29日报下月1-15号价格,14日前报当月16-30(31)的价格。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定价稳定,直至下次定价有效期开始为止。对双方确认的货品价格,双方均不得以市场价格涨跌而拒绝供货、收货或要求调整价格。

3、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4、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二、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2016年度预定采购额暂定: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货款按月结算。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于次月 5—10 号凭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送货单到甲方财务处核对上月货款。双方核对金额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财务提交等金额的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的文件,甲方财务于当月25号前支付上月货款。如因乙方无法提供有效的等金额发票以及相关付款必需文件,甲方付款时间可以顺延到乙方提供为止。

三、交货地点和费用负担: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

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甲方所在地。在运输途中,未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货物损坏或遗失的风险或由于售后送货人员个人行为影响了货物质量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按乙方的包装标准,费用已计入甲方采购价款中,包装物不予回收。

五、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食品、食材原料、调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若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责任。

2、在供货时乙方必须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为合格的,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3、乙方食材送达甲方后,甲方派人负责对所供进行过秤验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并作为采购凭证,票据和凭证一并作为甲方做食品索票登记台账使用。

六、双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所采购的全部食品,按双方协议商定的条款做好售后服务;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索赔。

2、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国家行业规定的行政许可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以上证件与法人身份证及送货人员身份证每年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食品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与当月货款相等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商资格或解除供应合同:

3.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2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且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3.5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

超标的蔬菜等,以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的食品。

4、乙方要有足够的货源,同等产品必须等同或低于市场价格,并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

品。

5、因乙方所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由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