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项目推广代理合同
篇一:房地产项目整合推广代理合同
项目整合推广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地集团芜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整合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1、项目名:
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指定的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体推广策略、创作设计、实施建议等服务。(具体服务事项见合同附件一)
二、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期间乙方的月度服务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考核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即乙方月度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2、 如本项目住宅部分停止推广,则月度服务费用变成为人民币 万元整+月度考核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住宅部分推广终止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函告形式通知乙方。)
3、 付款方式
每月 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当月月度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整(¥ 元,含税)及上月月度考核金额,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三。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给甲方。
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需购买图片或邀请模特拍摄照片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提供购买或拍摄建议,甲方同意并签字确定后负责费用支付;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翻译费、打稿费、制作费等由甲方支付。
四、工作评价标准:
1、 乙方承诺在服务时间内,项目组主要人员每月参与月度工作例会,具体以双方高层实际沟通
为主。
2、 乙方项目组按甲方需要安排设计、文案各一名驻场,与甲方共同办公。
3、 每次工作会议后须提交会议记录,并排出工作计划表,每项工作须明确完成时间。
4、 在一个服务年度内,乙方需保证项目小组人员稳定,甲方同时应稳定甲方沟通团队。
五、 双方工作程序
1、 根据市场特点制定专业对接工具:如广告策略创意单、工作任务单、确认函等,以便执行工
作顺利开展。并按照以下规范的流程进行:
工作沟通—→计划形成—→客户审定—→策划通过—→创作指令—→创意设计、文案撰写—→初稿提交—→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客户确认—→(制作执行)
2、 乙方服务形式采用团队服务模式。
3、 专案沟通制度及项目服务保密协议详细见合同附件二。
六、 双方权责:
甲方权利
1、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有计划、调整权,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执行甲方制定的
工作计划。
2、 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修改
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及损失,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 乙方按本合同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均为甲方所享有。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项目图文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相关规定,如创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图片为版权图片,乙方应提前告知甲
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由甲方出资费用购买。
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
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4、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5、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酬金。6、 甲方需承担销售资料制作费用、售楼处、样板房装饰费用、对外导示系统制作、发布和媒体
发布、sp活动等费用。
乙方权利
1、 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广告宣传资料在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
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九天机构”字样,但署名的样式、大小及位置须事先得甲方同意及确认。
2、 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 在乙方按约完成合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按时收取整合推广服务酬金的权利。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甲方的工作计划及《工作联系单》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广告服务工作,如需甲方提供
的项目资料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应考虑甲方所需的制作时间按时完成经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工作联系单》后,应在当日签字认可或说明完成工作的具体时间,须以传
真的形式通告甲方,以便甲方综合考虑具体工作的展开时间。
3、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及平面设计方案必须按甲方实际广告投放的效果进行设
计,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
4、 乙方应针对甲方每一阶段的销售情况及市场实际反映效果进行阶段性推广策划方向,为该阶段
设计稿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广告创意、设计形式、平面表现等后,设计师才可根据此意见来做设计稿。
5、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项目宣传的企划、设计等广告服务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并须向甲方提供制作公司供甲方选择,甲方亦有权委托其指定的制作公司,不论所选定的制作公司是否由乙方选定,乙方均须予执行沟通协调以确保制作顺利完成。
6、 经甲方确认的广告策划方案,乙方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7、 在服务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附件二的沟通制度。
七、 确认和执行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的设计,包括文案、样稿、图片说明、影视广告脚本均应得到甲
方的确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工作联系单》所下发的内容开展工作,甲方确认分为提出细部修改
调整意见的初步确认和准予使用的正式确认。
3、 甲方做出初步确认的同时应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调整意见,乙方收到调整意见后应确认按
甲方的调整意见或提出不同意见。4、 如甲方不确认,则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尽早通知乙方,乙方重新创意设计。
5、 甲方确认或不确认应当在经乙方确认甲方已经收到的前提下,以甲方收到乙方文件之日起算
两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通知乙方,超出该期限而甲方不表示确认或不确认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所送文件的确认,该文件则可以执行。
6、 如因乙方没有按时提交需甲方确认的工作,而提交初步确认及审阅的时间足两个工作日,再
修改的时间已没有预留则视乙方的工作失责。
7、 如因甲方自身审阅时间的延迟的原因得不到及时确认的,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并视乙
方完成工作,但若甲方因项目本身的进展延迟而无法确定相关因素,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成果提出修改权。
8、 文件指除本条第1项所述内容外,还包括:甲乙双方行政事务往来文件、信函及双方在沟通过
程中的沟通文件。
八、 著作权
1、 乙方为甲方设计创作的广告依法享有著作权,甲方依约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整合推广服务
酬金后,该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乙方享有仅在本项目推广中使用的权利,不得用作其它项目。
2、 乙方在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将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
的竞赛评比活动及公司自身宣传活动。
3、 乙方的所有推广工作均应符合我国广告及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如因乙方原因引发上述纠纷,均
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在合约期服务结束时须将合约期内的工作整理成文本及电子文档交甲方留档。
九、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生效,如无违约行为,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
应负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
2、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则承担应支付但未支付数额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无故逾
期付款10天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为甲方服务,甲方除应支付乙方未付服务费外,另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后的其余服务费不再支付。
十、 其它
1、 甲、乙双方为本协议事宜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的重大事项均应以书面按本协议所载住址挂号或快递邮寄送达,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甲、乙双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均负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双方通过传真传递的文件视为书面文件。
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所有报价、建议书、工作任务书(单)、协议均为本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因本合同产生的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引发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应当加盖骑缝公章。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地 址: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代表:篇二:xx项目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合同 xxx项目
商业物业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xxx公司与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就xx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xx广场项目商业物业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委托事宜进行合作,特制定本商业物业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二章合同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邮编: ;电子邮箱: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 号_;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邮箱: b
第三章 合作范围、内容与期限
第二条 合作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 )
三、项目地址: 四、建设性质:新建商业用途
五、项目内容:
1.占地面积 约 平方米
2.建设规模(面积):地上平方米,地下 平方米
六、项目现状:
1.主体工程完工。
2.配套工程完工
3.物业管理公司自管第三条 合作范围
一、合作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投资建设的 xxx项目商业物业的营销策划、推广方案设计及销售代理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并完成,同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的服务费用。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模式并进行相关的工作,同时同意接受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标准、时间以及款额。
2.本项目商业物业可销售面积及套数:
商业可销售面积约为 平方米。套数为套 。(以上为暂定建筑面积,实际面积以国家相关部门最终实测确定数值为准)
二、本合同中相关名词的专用定义
1.商业物业:国家有关部门机构审批本项目后确定的公用建筑中用于写字楼、商场(购物中心)及其店铺、超市、宾馆、酒店、商务公寓、停车场(位)等用于办公、购物、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经营服务形式的物业。
2.营销策划及营销推广:为完成本项目商业物业的销售目标,乙方向甲方提出的相关战略与策略、方案与计划、建议与说明,并根据甲方所具有的传媒资源及其形式,依据与项目商业物业相关的战略策略、方案与计划、建议与说明等而提出的平面设计方案及其宣传的策略、方案、计划等服务工作。
3.销售代理: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本项目后确定的可出售的商业物业,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或认购的工作。
4. 销售底价:本项目商业物业出售前由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位价格,销售价格不得低于该销售底价,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销售价格:乙方代理出售本项目商业物业的实际单位价格。
6. 销售溢价: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的价格差的数值。
7. 服务费用: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商业物业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工作的费用。
8. 服务工作: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理甲方而进行的本项目商业物业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的工作。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商业物业营销策划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费用分为如下事项款额:
(一)本项目商业物业销售代理服务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商业物业销售代理服务费用分为如下事项款额:
1.营销管理服务费:按照每个月人民币万元支付
2.销售代理服务费:按照每个月实际销售金额的计提
3.本项目商业物业销售溢价分成费用
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本项目部分商业物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乙双方认定的销售底价的5%之内、不含5%时,则超出的溢价按甲方、乙方 的比例分成。如销售价格超出甲、乙双方认定的销售底价的以上,含时,则超出的溢价以上部分按甲方乙方的比例分成。
(二)甲方对乙方完成本项目商业物业销售目标的界定:
1.如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且一次性付款的以款到账为销售完成:
篇二:产品推广代理合同
充电桩产品推广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DHS-CDZ-2016-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责任期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推广业务权限
乙方仅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3、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4、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资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甲方存档。
2、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销售量。
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6、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
8、乙方在宣传推广甲方产品时如有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但乙方无过错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支付
1.乙方前期因推广甲方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成功推广甲方充电桩产品后,甲方按充电桩产品销售金额的%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推广费用。
3.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甲方与乙方的推广单位签订充电桩产品销售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甲方收到乙方的推广单位付清全部充电桩产品销售合同款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支付合同价款义务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逾期支付钱款部分总额 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和/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七、保密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对自甲方处获取的技术信息、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工作人员亦承担保密责任,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发表。
2.若因乙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受到的行政处罚、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3.乙方依据本合同从甲方取得的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归甲方所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如甲方提出要求,应当及时归还。
八、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三:项目营销传播代理合同.
营销传播代理合同
甲方:重庆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迅视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X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_重庆迅视传媒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推进甲方的江南.金茂中心 市场发展、广告传播工作进行友好洽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营销传播代理公司,全面负
责甲方在协议区域的营销传播工作(详见下文所述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双
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以下合作协议:
1 合同期限: 18个月
2 合作目标市场:全国
3 代理内容:合同期限内甲方在合同目标市场所经营的XXX中心 品牌营销、广告摄制、
商业活动的推广宣传。
4 合作模式:乙方作为甲方中国大陆地区广告传播代理商存在。合作时限内乙方必须组
建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专属团队,人数不少于 5 名,其中常驻江南.金贸中心
项目组人数不少于 2 名。(团队构成见附件一)
5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5.1品牌管理及营销发展:
5.1.1协助甲方进行 XXX 在 全国 地区的营销、传播工作,协助制定整体品牌经
营规划及年度营销推广计划并指导执行;
5.1.2协助甲方品牌经理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和指导工作;
5.1.3协助甲方进行品牌梳理、品牌维护、品牌传播及营销推广工作;在实际工作
中及时指出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措施。
5.2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协助甲方组织促销活动,为甲方实现有效营销做好支
撑工作。
5.2.1参与市场营销的决策,与甲方共同制定市场营销计划及预算,协助甲方做出
相应的品牌推广和产品促销推广策划、公关活动策划。
5.2.2在不同时期协助甲方调整在目标市场中的市场策略和广告策略。
5.2.3对甲方开展的广告促销活动、集团发展、客服服务、渠道建设等工作,按甲
方要求进行过程控制和调查分析,并提交建议报告。
5.2.4对甲方开展的活动和主导产品进行评估分析,及时提交分析报告。
5.2.5甲方每月按要求开展例行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和提交检查结果,及时提交月
度检查报告、月度工作简报和工作建议。
5.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创作服务(其中5.3.2和5.3.3两项中平
面设计部分完成至色稿并进行完稿过程的监督):
5.3.1在所制定的品牌策略的基础上, 完善创意及文案工作。
5.3.2平面广告(如:报刊、杂志、DM)的创意设计,创意设计的深度符合甲方要
求。
5.3.3与售点促销相关的终端物料的创意设计(如:海报、折页、宣传单页、派发
卡、桌卡、立牌、挂幅、吊旗等POP、培训手册、招商说明书、服务手册、
反馈卡等)。
5.3.4影视广告(如:电视广告、企业和产品的介绍)的创意、监制。
5.3.5网络广告(不含网络动画设计)的创意和平面初期设计。
5.3.6电台广告的创意、监制。
5.3.7户外广告(如:候车亭灯箱、路牌、店内灯箱、车身等)创意设计。
5.3.8商业活动的创意及策划。
5.3.9乙方应在双方协定日期内完成相应工作,确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如因延
期应有甲方的书面同意批准)应提前通知甲方, (如因延期应有甲方的书
面同意批准)双方再行协商。
5.4相关培训:协助甲方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对甲方市场前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素
质和技能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帮、带等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广告专业传播、市场营销知识、品牌管理等内容。
5.5在甲方需要的情况下,负责与第三方签订与甲方品牌业务推广相关的制作、执行等
方面的合同,并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进行把控。
5.6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项目,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6.1甲方须及时将品牌成长历程及产品特性等资料告知乙方。
6.2甲方须及时将市场营销现状统计、市场目标及情况、竞争品牌资料等告知乙方。
6.3乙方须在每月末提供甲方应制定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并确定相应的工作量报甲方审核。
7 收费标准
7.1基本服务费: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需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人民币 5 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万圆整)。(若乙方服务质量和人数不达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调整当月服务费用)基本服务费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的资金和收益。乙方按照结款情况提供国家规定服务性发票,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
7.2付款方式:
7.2.1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于每月10日向甲方开具当月的基本服务费请
款书和发票;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十五天(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的方
式向乙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 5 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 万圆整)。银行
账户:6222 8037618510009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开户名:
7.2.2在合同约定的合作期结束后,双方须在一个月内核算财务(含第三方费用)
并结算所有费用。
7.2.3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3第三方费用:
7.3.1乙方可提供合适的第三方给甲方,但不承担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如果甲方
认为乙方所提供第三方价格不宜,乙方愿意与甲方所提供的第三方合作,并
将全程管理第三方工作,所有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进行商洽并支付。如有个
别制作或执行是由重庆迅视传媒完成的,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不与每月基本费用冲突。
7.3.2第三方费用主要包括:租片、修图、雕刻、排版、平面印刷、印刷材料采购、
人工、拍摄、后期制作、校对、展示制作、场地租赁、活动执行(如:软文
发稿、发布会、现场促销)等费用,以及一些在特殊审批、申请证明、个人
肖像权、著作权上所发生的费用。
8 其他费用说明
8.1乙方对广告活动及营销战术的指导、相关培训、策划、管理等工作,不再向甲方收
取任何费用。
8.2在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合同规定范围外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而发生的包装、税金、
邮资、以及出差、长途电话和杂费,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净费用,净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规定范围外乙方在发生如市场调查、市场调研的费用之前,需要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出费用计划、单独立项,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应费用。
8.3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广告宣传画面、照片和印刷小样等的修正,及乙方承担跟踪责
任的广告宣传画面、照片、印刷小样等资料制作、执行,如差错而发生的修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修改及甲方提供的第三方原因而产生损失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0 著作所有权
10.1涉及所有乙方创作的创意、设计、文案、标语、音乐和文稿以及商标、产品名,
一经甲方确认后,其版权即自动归甲方所有,此后,未经过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10.2乙方务必使用真实、合法的名称、图片和其它资料;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务必
真实、合法。如因使用材料不当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由提供非法、虚假版权(知识产权)的一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项目推广代理合同)10.3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保证甲方的资料之安
全、保密,如因其保密不当而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并对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乙方须全权负责。并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归还其保留的所有甲方资料,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印件。
10.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必须保证创作内容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广告发布前必
须通过法定审批部门的广告审批。如因甲方使用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作品由于创意不当而引起法律纠纷时,乙方将维护甲方的名誉并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11 作业形式
11.1对于甲方书面提出的除固定月费所含内容以外的广告及营销推广活动要求,乙方
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方案和预算供甲方确认。
11.2乙方进行的广告活动及开展与第三方的工作,事先需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广告方
案和预算。
11.3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确认的工作单,在向甲方书面承诺的完工时间内按时递交工作
成果;但因为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完整、甲方撤销工作项目等各类情形,乙方可相应顺延完成日期或撤销工作项目。
11.4甲方代表签字的会议纪要、样稿和创意作品以及电子邮件的打印稿件签字作为设
计确认;经乙方与甲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传真件可作为甲方的项目确认书。双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可作为请款的财务依据。
11.5甲方有权书面取消、更改、延迟广告活动的进行,口头通知活动的取消、更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