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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调查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9  分类: 调查报告 手机版

篇一: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最早以前,我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单位给我交各种社会保险。现在出来做保姆了,这些保险一直都没人给缴上,我跟家政公司签的只是中介合同,雇主就更不可能为我交保险了。没有保险,我始终感觉没有保障。我现在还干得动,可过了50岁怎么办?”说起社会保险,李大姐是无限感慨。

这番话,也让周围几个在等雇主的保姆深有感触。

家政:给保姆缴社保难做到

为保姆的社保投入买单,保姆中介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采访中,几家保姆中介公司均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每介绍一名保姆上岗,收取的劳务管理费不足百元,如果要给每位保姆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至少每月须支出数百元,这是家政公司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长沙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这样保姆不仅能参加专业培训,工作优秀的还可以享受公司购买的社保。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员工制”。如现在大多数保姆的工资一般都仅有几百元,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使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很多都放弃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保姆中介业务利润少、责任重,长沙有几家家政公司,甚至悄悄地放弃了保姆业务,转而将经营重心放在卫生保洁等业务方面。雇主:不愿也不会为社保买单

“请保姆签合同?我觉得没有必要。请保姆是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只要双方满意,就可成交。如果保姆不行,我就换人,保姆不满意雇主,也可随时走人。”几位聘请保姆的市民说得很直白。

谈到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雇主的反应更是一致:凭什么让我来承担保姆的社保?家住德政园的刘先生说,他家已换了18个保姆,他能给保姆的待遇就是,每月给付约定的工资,每月给2至3天休息时间,重大节日发个红包。“至于买社保,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提供。”

不过,也有些雇主认为,有条件的话不妨给保姆买商业保险,花上不多的保费,可以买个安心。据了解,保姆在做家务中致伤、患病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其难以得到工伤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的保护,由此经常引发保姆、雇主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纠纷。

专家:职业化是最好自我保护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不是公司制的;从雇员来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从劳动关系上说,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国家应逐步强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为保姆寻找有效的利益保护途径,将其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适当提高其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稳定性。

篇二:劳动法调查报告

浅析南通市劳动法律法规

实施情况及相关对策建议南通市总工会 葛玉琴2014年9月

一、我市劳动关系基本现状及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基本情况

(一)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及特点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劳动关系近年发生了显著变化,劳动关系在各方

利益碰撞中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始终以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

系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运作,社会配合,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目前我市职工队伍现状基本稳定,劳动关系基本和谐。

1、主体明晰、利益多元化的新型劳动关系初步形成。主要表现为: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健

全、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放大、劳动用工基本合法合规、职工工资上升较为稳健、劳动保护

措施扎实细致。

2、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一办法七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劳动法制

和劳动标准体系建设水平的提高,为我市劳动关系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及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不断完善,为依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基础。

3、劳动关系状况基本和谐。劳动合同制度已普遍实施,强化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契约、

守法意识。 “一函六书”制度有效激活了工资协商工作内在动力。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

织及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也普遍建立,为从源头上把劳动争议消灭在基层发挥了一定作用。但

因各种内外在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仍呈持续上升态势。

4、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发展转型的趋势明显。劳资矛盾已成为我市社会矛盾的

主要矛盾之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劳动关系中各种矛盾纠纷往往相互叠加、相互影响,企

业因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容易引发职工对企业发展前景和诚信的猜疑,特别是当发

生企业主撤资逃匿等极端情况时,极易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甚至联动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不

少争议案件诉求多样化,涉及方方面面的矛盾,使争议的复杂性加大,调处的难度加大。在

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等争议中,个案的处理结果具有示范效应,可能会对企业今后管理

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我市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律实施氛围。《劳动合同法》及《江苏省一办

法七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 颁布实施后,市总工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

声音、报纸上有文章,提高劳动法律法规在职工群众中的知晓率,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

益,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工会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

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定期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解决劳动法规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南通市政府劳动行

政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作办法》的规定,我们市总与人社部门两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

以上联合监督检查活动,就劳动关系热点问题如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开展

联合监督检查。《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积极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

督的长效化机制,做到组织网格化、监督协作化、制度规范化、排查定期化,并且通过工会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尽早尽量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死角,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

法律法规。

3、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劳资矛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多层次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与社会矛盾大调解的对接。强化了工会与人社、

法院等部门在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案件上的工作联动性,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制度,参

与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人社、法院共同建立劳动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完善信息

互通机制和重要案件协调会商机制,增强工会在仲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中的参与力度。

4、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构筑工会维权及劳动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的最后防线。

发挥职工法律援助团作用,及时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援助。

二、劳动纠纷的主要类型及原因分析 我市劳动争议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拖欠职工工资。主要涉及建筑、船舶工程企业职工、项目工程承包工、劳动密集型行

业一线职工,从争议发生时间看,大都发生在春节前后,其中建筑行业工程项目转包欠薪占

比大。

2、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如股权转让问题,有的改制企业在职工股份向经营层集中后,企

业因为上市、投资、拆迁补偿等原因增值而引发转股职工的不满,有的企业工会也因为职工

持股会而牵扯其中。

3、退休职工要求企业发放购房补贴问题。近几年我市企业退休职工要求企业发放购房补

贴引发的集体上访频繁发生,成为南通近期维稳工作热点关注事件。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

各个部门共同成立专门工作组,常驻市信访局做好接待及解释工作,指导企业根据各自效益

状况分层次分类型处臵,目前情势已趋于缓和。

4、困难企业、拆迁停产企业劳资矛盾集中爆发。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主要集中在

濒临破产的困难企业、因面临拆迁而停产的企业。这些企业因生产经营问题长期拖欠职工工

资或社会保险,因濒临破产和拆迁,导致矛盾集中爆发。

5、因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如加班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工伤待遇支付等。

这其中有些个案的处理结果具有示范效应,可能会对企业今后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争

议双方尤其是企业方不愿意轻易作出让步,加大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法律意识的逐步强化,通过有关部门调解、仲裁、司法

渠道处理劳动争议,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劳动者维权信心日增,维权意识逐步增强,

由向用人单位私自讨要说法,更多的转变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了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上升和此类案件中劳动者提起仲裁的比例逐年增加。 二是部分企业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少数家庭作坊型私营企业,对社会和职工 “缺乏

信用”,出于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往往忽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用工不规范,有的

甚至恶意规避法律,违法用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从而使得劳动者与这类企业之间的劳

动争议多发。

三是“法律局限”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目前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格

局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现行法律法规仍有局限性,对劳资纠纷中有过错一方的用人单位的

约束、惩处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致使一些不良企业主投机心理膨胀,不依法履行法定义

务。同时,国企改制法律规范的缺失,这也是大量群体性劳动争议产生的主因。法律、法规

对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程序未作严格的限制,篇二: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最早以前,我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单位给我交各种社会保险。现在出来做保姆了,

这些保险一直都没人给缴上,我跟家政公司签的只是中介合同,雇主就更不可能为我交保险

了。没有保险,我始终感觉没有保障。我现在还干得动,可过了50岁怎么办?”说起社会保

险,李大姐是无限感慨。

这番话,也让周围几个在等雇主的保姆深有感触。 家政:给保姆缴社保难做到为保姆的社保投入买单,保姆中介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采访中,几家保姆中介公司均给

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每介绍一名保姆上岗,收取的劳务管理费不足百元,如果要给每位保

姆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至少每月须支出数百元,这是家政公司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长沙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

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这样保姆不仅能参加

专业培训,工作优秀的还可以享受公司购买的社保。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员工制”。如现在大多数保姆的工

资一般都仅有几百元,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使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很多都放弃了。记者了解到,由于保姆中介业务利润少、责任重,长沙有几家家政公司,甚至悄悄地放

弃了保姆业务,转而将经营重心放在卫生保洁等业务方面。雇主:不愿也不会为社保买单“请保姆签合同?我觉得没有必要。请保姆是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只要双方满意,就可

成交。如果保姆不行,我就换人,保姆不满意雇主,也可随时走人。”几位聘请保姆的市民说

得很直白。

谈到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雇主的反应更是一致:凭什么让我来承担保姆的社保?

家住德政园的刘先生说,他家已换了18个保姆,他能给保姆的待遇就是,每月给付约定的工

资,每月给2至3天休息时间,重大节日发个红包。“至于买社保,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提供。”不过,也有些雇主认为,有条件的话不妨给保姆买商业保险,花上不多的保费,可以买

个安心。据了解,保姆在做家务中致伤、患病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其难以得到工伤和医疗

等社会保险的保护,由此经常引发保姆、雇主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纠纷。专家:职业化是最好自我保护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不是公司

制的;从雇员来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从劳动关系上说,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国

家应逐步强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为保姆寻找有效的利益保护途径,将其逐步纳入社

会保障体系,并适当提高其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稳定性。“保姆行业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的困境是整个行业缺乏技术含量,职业化程度低造成的。”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定为三级,即初级、

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然而,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相比,长沙的保姆很少经过专业培训,也鲜有通过国

家标准鉴定的保姆。目前长沙的保姆大多属于自发的职业行为,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

把当保姆当成了最后的职业选择。由于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使保姆行业拘泥于低端发展。因

此,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姆队伍,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完善家政服务行业,使其向着

职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当前湖南保姆市场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保姆行业自我保护的最

好方法。哪些劳动者难受劳动法保护除了保姆外,还有哪些职业不被《劳动合同法》保护?据《南方周末》报道,下面这些职

业,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1.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 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资”与“劳”方均属于非法。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

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190万保险推销员

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

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

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

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的“中介”。

3.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

问题。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

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诺再帮他找一个新单位,但是也许这两

个单位的差距是国家电视台和某县电视台的差别。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4.以“北漂一族”为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从三方面进行了约束。

但是专家认为,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实现。因为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

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篇三: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最早以前,我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单位给我交各种社会保险。现在出来做保姆了,

这些保险一直都没人给缴上,我跟家政公司签的只是中介合同,雇主就更不可能为我交保险

了。没有保险,我始终感觉没有保障。我现在还干得动,可过了50岁怎么办?”说起社会保

险,李大姐是无限感慨。这番话,也让周围几个在等雇主的保姆深有感触。 家政:给保姆缴社保难做到为保姆的社保投入买单,保姆中介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采访中,几家保姆中介公司均给

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每介绍一名保姆上岗,收取的劳务管理费不足百元,如果要给每位保

姆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至少每月须支出数百元,这是家政公司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长沙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

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这样保姆不仅能参加

专业培训,工作优秀的还可以享受公司购买的社保。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员工制”。如现在大多数保姆的工

资一般都仅有几百元,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使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很多都放弃了。记者了解到,由于保姆中介业务利润少、责任重,长沙有几家家政公司,甚至悄悄地放

弃了保姆业务,转而将经营重心放在卫生保洁等业务方面。雇主:不愿也不会为社保买单“请保姆签合同?我觉得没有必要。请保姆是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只要双方满意,就可

成交。如果保姆不行,我就换人,保姆不满意雇主,也可随时走人。”几位聘请保姆的市民说

得很直白。 谈到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雇主的反应更是一致:凭什么让我来承担保姆的社保?

家住德政园的刘先生说,他家已换了18个保姆,他能给保姆的待遇就是,每月给付约定的工

资,每月给2至3天休息时间,重大节日(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劳动法调查报告)发个红包。“至于买社保,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提供。”不过,也有些雇主认为,有条件的话不妨给保姆买商业保险,花上不多的保费,可以买

个安心。据了解,保姆在做家务中致伤、患病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其难以得到工伤和医疗

等社会保险的保护,由此经常引发保姆、雇主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纠纷。专家:职业化是最好自我保护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不是公司

制的;从雇员来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从劳动关系上说,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国

家应逐步强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为保姆寻找有效的利益保护途径,将其逐步纳入社

会保障体系,并适当提高其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稳定性。“保姆行业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的困境是整个行业缺乏技术含量,职业化程度低造成的。”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定为三级,即初级、

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然而,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相比,长沙的保姆很少经过专业培训,也鲜有通过国

家标准鉴定的保姆。目前长沙的保姆大多属于自发的职业行为,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

把当保姆当成了最后的职业选择。由于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使保姆行业拘泥于低端发展。因

此,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姆队伍,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完善家政服务行业,使其向着

职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当前湖南保姆市场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保姆行业自我保护的最

好方法。

哪些劳动者难受劳动法保护 除了保姆外,还有哪些职业不被《劳动合同法》保护?据《南方周末》报道,下面这些职

业,有的是主体不适用于该法,有的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被保护范围,实际却得不到保护。

1.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 非法窑主非法使用童工,“资”与“劳”方均属于非法。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必

须是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190万保险推销员

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但在保险推销行业,行

业规则强硬于法律条文——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

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只是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的“中介”。

3.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

问题。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

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诺再帮他找一个新单位,但是也许这两

个单位的差距是国家电视台和某县电视台的差别。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4.以“北漂一族”为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从三方面进行了约束。

但是专家认为,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实现。因为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

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篇四: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认识情况调查报告(1)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报告题目:关于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认识的调查

课程名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学 院:职业技术学院

专 业:自动化(应用技术方向) 年 级:自动职111

学 号:1120021027(冉曜琦)1120021031(杨强研)1120021028(奠德林) 学生姓名:冉曜琦 杨强研奠德林 指导教师: 刘锦 2013年5月10日 目录

一、 前言?????????????????????.4

(一)调查的背景、意义???????????????4

(二)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方法、内容??????5

篇三: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新劳动法社会调查报告

“最早以前,我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单位给我交各种社会保险。现在出来做保姆了,这些保险一直都没人给缴上,我跟家政公司签的只是中介合同,雇主就更不可能为我交保险了。没有保险,我始终感觉没有保障。我现在还干得动,可过了50岁怎么办?”说起社会保险,李大姐是无限感慨。

这番话,也让周围几个在等雇主的保姆深有感触。

家政:给保姆缴社保难做到

为保姆的社保投入买单,保姆中介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采访中,几家保姆中介公司均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我们每介绍一名保姆上岗,收取的劳务管理费不足百元,如果要给每位保姆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至少每月须支出数百元,这是家政公司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长沙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这样保姆不仅能参加专业培训,工作优秀的还可以享受公司购买的社保。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雇主出价不高支撑不起家政业的“员工制”。如现在大多数保姆的工资一般都仅有几百元,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使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很多都放弃了。记者了解到,由于保姆中介业务利润少、责任重,长沙有几家家政公司,甚至悄悄地放弃了保姆业务,转而将经营重心放在卫生保洁等业务方面。

雇主:不愿也不会为社保买单

“请保姆签合同?我觉得没有必要。请保姆是你情我愿的私人行为,只要双方满意,就可成交。如果保姆不行,我就换人,保姆不满意雇主,也可随时走人。”几位聘请保姆的市民说得很直白。

谈到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雇主的反应更是一致:凭什么让我来承担保姆的社保?家住德政园的刘先生说,他家已换了18个保姆,他能给保姆的待遇就是,每月给付约定的工资,每月给2至3天休息时间,重大节日发个红包。“至于买社保,我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提供。”不过,也有些雇主认为,有条件的话不妨给保姆买商业保险,花上不多的保费,可以买个安心。据了解,保姆在做家务中致伤、患病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其难以得到工伤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的保护,由此经常引发保姆、雇主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纠纷。

专家:职业化是最好自我保护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不是公司制的;从雇员来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从劳动关系上说,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国家应逐步强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为保姆寻找有效的利益保护途径,将其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适当提高其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稳定性。

“保姆行业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的困境是整个行业缺乏技术含量,职业化程度低造成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定为三级,即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然而,与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相比,长沙的保姆很少经过专业培训,也鲜有通过国家标准鉴定的保姆。目前长沙的保姆大多属于自发的职业行为,很多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把当保姆当成了最后的职业选择。由于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使保姆行业拘泥于低端发展。因此,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姆队伍,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完善家政服务行业,使其向着职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当前湖南保姆市场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保姆行业自我保护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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