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当前位置:首页 > 论文范文 > 法学论文 > 列表页

法学论文结构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4  分类: 法学论文 手机版

篇一:法学学士论文的结构格式

法学学士论文的结构格式

——《如何写好法学学士论文》之三

韩立收?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摘 要:学术论文的写作必须严格遵循学术规范。法学学士论文的结构格式的要求,主要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和致谢七个部分。其中注释部分应引起高度重视,因为它反映了论文的起点、深度及广度,构成了论文的“皮囊”。

关键词: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911.04

与一般文章的写作不同,学士论文的写作除了要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属性要求,以及遵循一般的写作步骤外,还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1[1]学术规范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无数学者通过不断试错,总结经验和教训逐渐形成,约定俗成并获得大家认可的写作传统或称规矩。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种规矩使学术研究与一般的问题探讨区别开来,从而也使专家、学者与一般大众区别开来,有利于促进学术的专业化,形成专业圈子或称专业槽。3现在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往往通过学术团体或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的方式出现,但它并不是纯粹人为设计的东西,而主要是学术研究本身内在的客观要求,反映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学术规范无论对于论文本身的价值,还是对于学术训练来讲都具有重要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术规范就是学术的生命线,同时也是学者的生命线。4也正因为? 作者简介:韩立收,汉族,河北故城人,海南大学法学院公法与基础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法理学博士,e-mail:hanlishou2002@yahoo.com.cn. 同事邓和军老师对本文的写作提出过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笔者受益匪浅,特此致谢。

1 有人认为,论文要讲究学术规格即一定的规范和格调。一篇好文章不仅应该合“规”、合“范”,还要够“格”。学术规格是文章外部形式与内在精神的有机统一。遵循学术规格是学术活动的基本特点——认识的渐进性、知识的积累性和研究工作的高尚性所决定的。见张少瑜:《谈谈法学论文的学术规格》,《法学评论》2000年第3期。

2 若干年前电脑在中国还未普及,一位留美的中国留学生拿着自己工工整整抄写的论文提纲去见导师,而导师却二话没说把提纲拿过来就塞进了废纸篓。让导师审阅提纲,必须用打印的材料,这是美国的学术习惯,也是不成文的规范。

3不仅如此,不同的学术领域在拥有一些共同的学术规范的同时,往往还拥有某些自己特有的学术规范。 4 20年前著名历史学家戴逸曾以一句“法学幼稚”而震惊法学界。这里的“幼稚”,一方面是指法学研究没有什么突出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是指法学研究没有形成规范的学术传统。

如此,论文是否合乎学术规范的要求就成了论文评定的一个基本指标。

这里主要谈论学术规范中的形式规范,即论文的结构格式问题,并且限定在法学学士论文的范围。论文的结构格式包括很多方面,这里谈的是论文一般应必备几个部分,以及各部分的写法,属于论文内在格式的一个方面,区别于论文排版的规定格式等其它外在格式要求。

一篇完整的学士论文包括前部、中部和后部三个部分。5[2]前部主要包括题目、摘要和关键词,是论文的前置部分。中部主要包括正文和注释,是文章的主体。后部主要包括参考文献和致谢,是文章的附属部分。

一、 题目

论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依序排列,位于论文的前面。它们有机结合,不可分割,属于一个小的整体,总是被检索工具一同收录。它们的内容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其主要目的在于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论文的实质内容,节省时间和精力。

论文题目又称标题,是文章最重要的标志和象征符号,可谓“论文之眼”。它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目是反映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同时也是提供检索的特定使用信息。如何选择合适的题目往往是一个非常“折磨人”的问题,因为它必须满足多方面的要求。出于研究的方便,往往确定了选题后就相应地选择一个题目,但它只是临时起到标识论文的符号作用。题目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根据写作内容及观点的变化往往会有些变化,通常是在定稿并完成答辩以后,题目才能最后完全确定。

论文题目具有以下功能:明确研究对象或揭示论点、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或进路、提出问题供人们思考或引起阅读兴趣。通常题目既可以经过综合考虑后确定,也可以从论文题材、主题、命题中选取。如:浅析司法赔偿制度、司法赔偿制度需要改革吗?司法赔偿制度必须改革,等等都可以作为论文的题目。在具体设计上,题目一般为词组,但也可以为句子;作为题目的句子大多为陈述句,个别也可以为疑问句。此外,除了主标题外,论文还可以有副标题。

题目一般要求:6[3]1.准确得体,紧扣论文主题。2. 与内容相符,范围大5 有人认为论文结构包括两部分: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前者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和关键词,其余都是主体部分。参见王嘉陵编著:《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9页。 6 有学者认为,论文题目设计有四项要求:题目要新颖、题目与内容相符、题目大小适当、能够扬长避短。同时还指出学位论文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第二

小一致,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3.比较新颖、醒目,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4.语言凝练、简洁,主标题不超过二十个字。学生写作一般存在的问题有文字太长,文学色彩比较浓,题目与内容不符等等。如:论文题目是“网络赌球问题”,而内容中却只是写到犯罪问题,没有写到一般违法问题;论文题目是“对我国证人拒绝作证的思考”,实际上却写的是“刑事案件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问题”。

二、摘要7

摘要或称内容提要,是论文最简捷的梗概,用通俗的话说即从论文中摘出的要点。通常用在期刊上一篇较长文章的前面,或专门的索引工具以及网上期刊文章的浏览器上。摘要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自含性),有依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地短文,应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核心内容,不阅读全篇论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它是对题目的进一步说明和补充,读者希望通过它来以最快的速度了解论文的基本内容,以粗略评估论文的学术价值,从而决定自己是否有必要阅读论文,以及是泛读还是精读。如果摘要写得不好,论文被收入文摘杂志或检索核心数据库,进而被人阅读和利用的机会就很少,导致论文的基本功能——传播信息,促进交流无法得到充分实现。

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摘要采用陈述语气,不加注释和评论,讲求言简意赅,表述准确、客观,一般字数在200字到300字之间。

摘要的主要功能包括两个方面概括和引导,相应的其应具有两个特质“全”和“新”,二者缺一不可。8[4]所谓“全”就是摘要应尽可能全面地提示文章的要点。这主要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论据和论证,即论文探讨了什么问题,根据什么材料和理由,运用什么分析方法,得出了什么样的看法或意见。所谓“新”就是摘要应把文章最有新意的东西提示出来。这一般也体现在上述四个要点上。有人认为摘要应包括三点:论文的重点、特点和新见解,这实际上是强调了论文摘要的引导功能,而忽视了其概括功能。 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梁慧星:《课题选定与题目设计――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一)》,中国民商法律网)对于“学位论文的标题不能是句子,不能表达作者的观点”的说法,笔者不以为然,因为他没有提出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同时在实际上通过答辩的论文中这样的题目也很多。

7 少数学校还要求撰写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其实际作用在于对外交流,学士论文这样要求除了让学生了解一般论文的实际写法外,主要是为了训练和考察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

8 参见张少瑜:《谈谈内容提要的写作》,法学评论2001年第5期,第145-147页。

学生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把摘要写成了前言,甚至仅仅包括写作意义这一个方面。2.内容过于宏观和抽象,没有实质内容,使人无法了解文章的主要观点或精华所在。3.写入常识性的东西,以及重复论文题目中已有的信息,不够精炼。4.内容中包含“本文”、“作者”等类似的词语。考虑到摘要的作用,作者应该站在相对客观的立场上来看待自己的论文,以第三人称来书写。同时摘要通常独立使用,“本文”的含义不明,容易使人迷茫:到底是指摘要本身或是指论文。

三、关键词

关键词是从文章中选取出来,最能体现论文特点和创新价值的名词或术语,它们反映文章的主题内容,对论文具有实质意义。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能覆盖论文的主要内容。它们可以起到使读者提神醒目的作用,可谓画龙点睛之“词”。通常关键词在文章中多处提到,既构成了理解论文的基本框架,又使该论文于其它论文区别开来。不同的文章关键词一般不会,也不应该完全相同。

关键词是对文章重点概念或理念的强调,同时也对摘要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它一般从论文的题目、分标题、摘要以及正文的重要段落中选取。关键词特别讲求简明扼要,有数量的限制,一般以3-8个为宜。如果可能,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中提供的规范词中选取。

学生在写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关键词不关键,并不具有类似“题眼”的重要作用,而是属于文章中的普通词汇,并且其用法与通常用法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如有的论文把“不和谐之处”、“预防和对策”等作为关键词。二采用过多的通用词,而不是专用词。三是关键词“多而不精”,使人无法把握论文的核心内容。四是遗漏关键词,不能覆盖全篇论文。

四、正文

正文与注释结合在一起,构成广义上的正文部分。正文是论文所要阐述的主要内容,构成论文的主脉,注释则辅助说明正文,是论文的支脉,对正文起基础性支撑作用。

正文通常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属于可以比较自由写作的部分,因为它属于实质内容的写作,具体的格式应该完全适应不同的具体内容的要求。尽管如此,

正文还是必须按照论文的内在逻辑需要,分为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通常称为学术论文的基本型(三段式)。

绪论,又称序言,它位于正文的最前面,是读者进入正文的第一步。其主要的作用在于引导读者比较轻松地进入下面的正文本论部分,为读者深入理解论文作一些基础性的铺垫工作。这部分主要阐明写作背景、缘由、研究对象以及研究的目的、前人的研究工作介绍、论文的主要思路和结构。绪论并不阐明自己的中心观点,更不进行论证,基本上采取叙述的方式。这部分的写作风格通常是提纲挈领,平板直叙,由浅入深,通俗易懂。

本论,狭义的正文部分。它是文章的基本内核,对论文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可以详细地阐述对问题的独特分析,从各种角度来充分地论证论点(这也是“本论”二字的基本含义),集中表述研究成果。这部分要求专业性强,语言精确,逻辑严密,分析深刻。

结论,正文的最后部分。它是对全文的概括提炼和总结升华,提出对所述论题的总结性看法和意见,指明论文的创新之处。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明确的结论而进行必要的探讨。在这一部分,通常还要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以及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探讨。结论概括性强,比较简短,所以除了论文前部之外它往往也是读者快速了解论文内容及理解其学术价值时必读的部分。这部分的要求是主题明确,语言精练,思维辩证,留有余地。

五、注释

学术性文章之所以不同于一般文章,如政治性文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在论述中要引经据典,旁征博引。9注释问题看起来不过是一个形式上的规范要求

10问题,但“这里的形式性规范并不仅仅是形式的,而是具有实质性的内容的。”[5]

也正因为如此,学士论文的写作对注释有严格的要求。除了必须遵守格式的要求外,学校往往还规定一篇学士论文必须至少有多少条注释,如15条等等。

有必要说明,“注”和“释”不是一回事。注,是指引注或称引证,指出某段文字是引用某人某篇文章或专著里面的内容。其主要功能在于表明论文言之有据,起到索引作用。释,是指解释,说明该处文字的有关情况,包括对论文中讨9 这也成为一种标志,没有注释的文章就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即使它被发表在学术刊物上。 参见朱苏力:《法学研究的规范化、法学传统与本土化》,载其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1-219页。 10

篇二:法学学士论文的结构格式

法学学士论文的结构格式

——《如何写好法学学士论文》

? 文科论文的这些特点客观上要求论文:

1.因为观点或理论往往不能验证,或很难获得验证,所以应特别重视其内在的逻辑自洽性,即自圆其说。

2.对其他学者的不同观点有一个比较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并对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观点和理论予以“同情式的理解”,能够容忍“异端邪说”,而不是只顾自言自语,或把别人的不同观点无端地予以完全否定。法学论文的写作是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前提的,它是法学课程学习的总结和延伸。

通常法学论文写作中需要引用法律条文。完全离开法律规范的法学研究就不是真正的法学研究。不少学生在论文中很少引用法条,而只是简单地阐述法律的大致含义,这是极不严谨的。

法学有自己的一套概念体系,法学论文主要采用专业术语来表述,很少采用口语.

法学研究必须联系社会现实,要彻底解决法律问题必须从社会因素入手。法学研究包括理论研究,但更突出的特点是要为社会服务,甚至是直接为社会某一具体问题服务,如解决房屋拆迁纠纷、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等。

学生要学会“象法学家那样思维”(thinking like a lawyer),充分利用法言法语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一味地运用政治话语,把官方的政策作为毋庸置疑的自己思考问题的前提.

? 学士论文的目标比较全面,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以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

3.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4.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有些学生把论文写作的目的仅仅限于为将来搞科研打基础,因为自己毕业后想从事应用性工作,从而认为论文写作与自己将来关系不大,对此不够重视,这是完全错误的。

而学士论文则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的考察,要求学生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包括对基本概念把握是否准确,论述是否系统、全面,以及搜集整理资料的能力如何等等,能够全方位地反映学生各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情况。也正因为如此,与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明显不同,在学士论文中一些专业基础性的知识和资料类的东西也占有相当的比例。这除了论文写作的需要外,也有利于老师对学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

要写好文章还必须搜集大量的资料作为支撑。

学术性还包括职业道德因素在内。在论述中应尊重不同意见,不能党同伐异,恶语相向,不能扣政治帽子或进行人身攻击,以及不能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

? 学生论文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基本法律概念不清。如对“侵害”和“损害”不注意区别,对“自诉案件”和“公诉转

自诉案件”的范围没有清楚的认识。

2. 对法律运行的各环节理解不全面。如:在论述中谈到私有财产保护应采取何种措施时,

仅仅谈到立法和司法方面,而忽视了执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

3. 片面强调自己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常常把事情绝对化。如:一篇论文的题目是“行政许

可制度与和谐社会”,开篇就讲“合理的行政许可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其内容不过是阐述行政许可的作用,并没有论证它比其它制度更重要。

4.表述极不严谨。一篇论文中第一句话中是这样阐述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十几年的实质收获,就是促进了经济关系由计划走向了市场和契约”。而众所周知,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

1革已经有二十几年了。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不仅说明学生对法学基本知识把握得不好,

同时也说明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远未养成。

有学者指出:“学术论文的独创性,并不是要求论文中提出的见解是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而是指在论文所研究的范围内,要有真知灼见,有独立看法,绝不人云亦云,单纯重

2复前人的发现。”

论文的创新一般分为四个方面:选题新、论点新、论证方法新以及论据新。任何一方面的“新”对于学士论文都是足够的,不一定各个方面都要求有新意。从具体的表现方式上来

3看,论文的创新可以分为三类:[23]一是同意别人的观点,但有独特的感受,从新的角度补充了新的理由,丰富了别人的观点。二是有不同的意见,展开争论,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到别人的启发,承接了别人的论点而发现了新的领域,提出了新的看法。

? 这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要把创新看得过重。同时说明,创新有程度的差异。实际上只要自己有一得之见,在

别人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增添一点新的东西,这就可看作是一种创新。不少人把学术论文从形式上分为编辑性论文和研究性论文两种,而学士论文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2. 论述的范围要小,不能贪大求全。

3.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写作论文必须脚踏实地,不能鲁莽而轻率地提出自己的主张或妄下判断,对于某些主题的论文即使得不出一个确切的结论也是可以的,这并不影响论文的创造性,绝不能为了结论的确定性而忽视其准确性、严密性。

这里强调的是不要迷信或神化自己的导师,即使导师是世界著名的法学家也是如此。学生应接受老师的指导,依靠老师,但不要盲目崇信导师的理论观点,尤其不应该仅仅为了与老师在学术观点上保持一致,而强迫自己放弃本来很有价值的观点。

? 选题要确定一些原则。这里主要考虑的是两个方面:首先从学生主观方面来讲:

1. 是否对此有一定的了解,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现状大致如何;

2. 是否有浓厚的兴趣、爱好以及探索研究的积极性;

3. 自己的知识结构如何,是否有业务专长和足够的学术能力来完成论文。其次从题目本身

的客观方面来讲:1).是否有足够的社会价值即理论或实践意义;2).是否有足够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3).是否有其它的外部有利条件可以利用,如需要实地调查的课题,是否有车辆等。

? 论文选题也就是论文的定位,类似雷达的扫描。

首先,它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其次,它也是一个多维度交叉确定的问题,不是单向度思维的问题。

第三,它还是一个不断试错,反复考量的问题。论文选题的具体方法一般要注意以下问题:

1.领域宜小不宜大,决不要冒险写一些连专家学者都害怕地发抖的大题目。另外,由于写作时间很短,精力有限且经费不多,根本无法长篇大论。现实中发现有些学生雄心勃勃,动辄从宏观角度出发,不喜欢(或不习惯)从小处着手。如论文题目为探讨如司法审查制度、国家赔偿制度那样比较宏观的制度。这样的题目写起来只能是力不从心,内容空洞。学生完全可以选择如个案分析、某句法諺分析等作为论文的选题。

2.选题通常要具有一定的新颖性。[9]学生可以考虑从现实的弊端中选题,从科学研究的空白处或者从边缘领域中选题等等,尽量避开大众化的选题。

3.选题不一定选择社会焦点或热门领域。

4.有必要说明,选题并不完全是一个主观选择的过程。选题不是苦思冥想,也不只是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或接受其建议,通常还要做一些调查工作,主要是到图书馆去或在学术网上,通过涉猎和浏览本专业自己感兴趣的一些资料,尤其是关于年度法律专业领域回顾、某次学术会议内容概述之类的文章,大致了解本专业领域学术研究的历史、现状以及动态发展趋势,如本学科是如何发展而来的,已经研究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果,现在研究到了什么程度,有哪些空白领域,面临什么问题,有哪些难题需要克服等等,从而激发自己的选题灵感。 实际上我们可以说:所谓论文写作就是在资料的大海里进行“加减乘除”,就是“资料运动,运动资料而已”。没有充分地占有资料,就没有写作权。学生论文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究根溯源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学生不注重资料收集,读书很少,没有学术积累造成的。老师在评价学生论文时常常有这样的语句“学术视野狭窄”,实际上就是指学生占有资料贫乏。

搜集资料的作用可以概括如下:调整论题,提炼学术论点,同时更重要的是作为支撑学术创新的基础。

? 搜集资料一般要遵循四个原则:

1.全面,充分地搜集资料。

2.搜集具有典型意义的,有代表性的资料。尤其要注意的是,应积极搜集争论性的资料,正反两个方面都要搜集,特别是对处于下风,不属主流的少数人的意见资料。一般需要收集至少20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献(不包括专著),字数应在论文字数的30倍以上,即大约为20万字。有些学生刚搜集了一点资料,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写作,结果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发出“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慨。

3.搜集最新的资料。

4.保证资料的真实。搜集资料的过程往往伴随写作的整个过程,而不限于开始阶段,完整的搜集资料的过程不仅仅包括堆集资料的过程,同时还自然包括对这些凌乱、杂乱无章的资料进行归纳和整理,并进行初步分析的过程。具体做法包括:1.对资料进行分类,哪些是基础资料,哪些是重要的理论资料等。2.初步分析资料,对其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处理。

所谓提出问题,也就是明确贯穿整篇论文的中心论题(fundamental question)是什么。中心论题(简称论题)即论文要针对什么学术困境,解决什么具体的学术问题。实际上对于论文写作来讲,也许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问题先行”。没有问题,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思考,更谈不上创新。在论文写作中,是否明确地提出问题,以及问题质量的如何,往往反

映了学生创新能力的高低。

? 论题的确定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通过多种途径寻找论题的素材,建立论题的素材库。

2. 对这些问题进行学术化处理。

3. 对上述学术问题进一步加工,进行法律格式化。

4.选取最适当的一个,作为论题。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往往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提不出问题。这时除了要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外,还应进行创造性思维方面的训练。其次是提出的问题过于笼统,缺乏学术性。这时需要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

? 确定主题

提出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找到问题的答案,这个答案的获取过程就是确定主题。具体地讲,就是论文应明确:到底作者对自己提出的问题持什么态度,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确定主题是论文写作中最关键的一步,同时也是最艰难的一步。这一过程包括了论文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两个大的过程,尽管只是在理念和框架上解决。

主题的确立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复杂的选择过程,需要经过多次选择才能完成。通常首先要针对论题提出多个假设,然后一一尝试论证,发现一个不适当,再换成另一个假设。这时的论证需

法学论文结构

要边阅读边思考,交替进行。这时可谓真正进入了论文的攻坚阶段,要求学生精神

4高度集中,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如此不断反复试错,最后确定一个比较适当的假设。接

着进一步深入论证,补充完善支撑依据,一直到逻辑严密,中心论点完全能够成立,把假设变为结论。这时才可以称得上是确立了主题。此外,这一过程往往还伴随着以下过程:确立论文的各主要分论点,并使分论点与主题,以及各分论点之间协调一致。主题确立了,应该说论文的逻辑框架也就基本建立起来了。

? 在确定主题阶段,学生论文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 主题不鲜明。

2. 把主题绝对化。

3.与上一点密切相关,要求“主题正确”。开题报告要做到使论文在上述“言之有物”(资料丰富)和“言之有理”(主题明确)的基础上,做到“言之有序”(有条有理)。同时开题报告也是学生向指导老师所作的关于论文写作准备情况的报告,请求老师和专家审阅并给出意见和建议。

? 开题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写作的必要性。

2. 写作的可行性。

3.论文写作构思。指论文的谋篇、布局,主要包括两部分:论文的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论文的章节结构和各部分的基本内容,等等。在论文构思阶段,学生应认真思考这样的问题:论文应包括几个部分,各部分之间是否有重叠或不连贯的地方,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某个部分,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等等。同时这里也要注意体现新意,不要总是老俗套。

5 论文提纲可以说是论文正式完成后的目录部分的原始版,一般要详细到二级标题,不能特别粗糙,否则指导老师无法看清学生的思路,从而也就很难审查其可行性。论文提纲容易出现的问题是:(1)不同标题之间逻辑性差,明显不协调。(2)标题不反映实质内容,仅仅是一个分析的角度。(3)标题太长。(4)不同级别标题内容重复。4.写作步骤。

在动笔成文阶段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写作期间,学生与指导老师应有多次接触,不能一个人埋头写作,自行其是。除了遇到一些疑问和困难时要向导师请教外,平时也要不断向导师汇报自己的论文进展情况,以及自己的心得。

这样可以保证写作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以免初稿完成后还需要进行全面修改的情况发生,从而导致时间紧张,甚至无法按期毕业。二是初稿决不是“粗稿”,也不等于“草稿”。把草稿的第一稿交给老师审阅,这实际上是把指导老师当成了“保姆”,让老师来包办代替学生的工作。由于这时的论文草稿往往词不达意,逻辑混乱,甚至错字连篇,老师很难阅读,根本无法清楚地了解学生的思路和观点,从而也就无法对论文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即使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往往也是学生自己就可以想到的,根本体现不出老师指导的价值。

?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如下目标:

1.培养学生的学术道德、科学素养、创新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求实的工作作风;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并提高学生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利用网络资源的能力和翻译、查阅文献的能力;

4.培养学生运算与设计、测试与实验、数据处理、综合调研、正确运用国家标准、技术经济分析、制图及图形表达、撰写报告或论文等基本技能;

5.培养学生收集、加工信息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6.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控制、自我激励、人际交往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原则上各专业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汇报演出、作品设计、案例分析等实践、实证研究中完成。

?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2.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结合科研、生产与社会实际进行选题;

3.要有一定的难度;

4.工作量适当,既要使学生的工作量饱满,又要使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要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标,使学生受到一次综合训练。

? 毕业设计报告与毕业论文的格式

按照国家对科技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执行。

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三。

篇三:怎样撰写法学论文

文章天下事,得失寸心知。怎样撰写法学论文?这是一个不能随便、也不敢随便谈论的话题。我明知自己不胜其力,但为了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只好硬着头皮来讲。这些年来,尽管自己写过一些论文,也在全国全省得过一些奖,但对于“怎样写法学论文”仍然是一个经常感到困惑的问题。因为“文无定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方法;而同一篇文章写得好与坏,叫不同的人来判断,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所以,今天在这里不能算讲课,只能是与大家一起来探讨、学习和交流此方面的一些经验和体会。讲得对的地方,大家共勉;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和谅解。

梁慧星教授在谈如何撰写学术论文时曾指出,作为法学论文应该具备七个要素:

1、选题;2、资料;3、结构; 4、方法;5、见解;6、文字表达;7、社会责任。结合上述七个要素,就“怎样写法学论文”这个话题,下面主要谈六个方面的问题,即选题、结构、资料、方法、表达和规范。

一、选题

1、选题的意义。(1)选题是确定研究方向的过程,是论文写作的开始。俗话说:“万事开头难。”选题选得对与错、好与坏,对论文写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选题要结合工作实践,通过科学归纳、逻辑判断和理性思维,提炼出高度概括或高度抽象的命题。(2)选题体现了作为一个研究者的科研能力之。没有学会如何选题,缺乏选题的能力,学术研究能力是不完整的。现今所谓“学科带头人”,选题能力是其重要素质之一。(3)选题决定了论文的成败。论文的题目招人眼,容易吸引人,文章易脱颖而出。

2、选题的要求。应具备如下四项基本要求: 首先,选题应具研究价值。其次,选题应有充足资料。最后,选题应注意扬长避短。

3、题目设计。题目设计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1)基本要求。论文题目的设计,一般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题目要新颖;题目与内容要相符;题目大小要适当;避免大话和套话。

(2)结构形式。作为法学论文的题目,一般是名词性短语或动宾结构的短语,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基本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第一种结构形式,就是名词性短语,交代研究对象;第二种结构形式,就是动宾式短语,直接明确地交代研究对象。

(3)关于副标题。有的法学论文设有副标题。副标题主要作用有三:一是为了调整研究角度,或者限制研究范围,或者突出研究重点;二是交代论文的研究视角或切入点;三是副标题 “兼论什么”,其目的不是要扩大研究范围,而是考虑到某一项内容与本文有较密切的关联,顺便予以论述

小结:法学论文选题,有几个规则或结论:①论文的选题很重要,要象对待论文写作一样来对待选题问题;②论文选题要有新意,须具有一定研究价值和意义;③论文选题要发挥自己的长处,尽量不要选择没有把握的内容;④论文题目必须是名词性或动宾式短语,不能是一个完整的句子;⑤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⑥论文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⑦设副标题一定是为了论文的实际需要,不能为了干时髦而刻意设个副标题。

二、结构

1、论文构思与结构安排。论文题目确定下来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对论文进行构思,安排论文的基本结构。通俗地讲,指思考论文准备写那几个问题,拟分为几个部分来写,怎样谋篇布局等基本问题。怎样进行论文构思呢?就是在题目确定之后,对论文的篇幅、容量、主题、结构、论证方法、表述形式和参考资料等问题,要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和成熟的想法;同时,还要对论文怎样开头,怎样结尾,以及文中重要的段落和主要的部分怎样说明,进行反复思考,打好腹稿。所有这些问题考虑成熟之后,就可以进行论文写作了。

2、法学论文的基本结构。一篇合格论文,要求结构合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这就涉及到学术论文的基本结构问题。作为学术论文,其完整结构包括:目录、序言、导论、本论、结论、参考文献、后记。其中,导论、本论和结论三部分,构成论文的主体部分;目录、序言、参考文献和后记等,属于论文的附属部分。作为学术论文,最重要是主体部分,也是作为论文的基本结构,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内容。一般的学术论文(也就是三万字以下的论文),论文的附属部分可以不要,但必须要有论文的主体部分,其结构一般应由导论(引论)、本论和结论三个部分构成。这种基本结构安排,正如人们常讲的,先提出问题(引论),接着分析问题(本论),然后解决问题(结论)。本论作为学术论文的主要内容,其结构形式可根据课题需要和内容多少,大体上分为总分结构(两分结构)、三分结构、四分结构和五分结构等多种结构形式,具体又表现为编章结构和章节结构两种基本形式。不论采用何种结构形式,就结构之间的关系而言,必须体现为一定的逻辑关系。其逻辑关系主要有三种:一是总分关系。总分结构,也称之为两分结构,即把本论部分称为总论与分论。这种结构的逻辑关系,实际上是哲学中的“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逻辑关系;二是并列关系。如果某项法律问题存在几个相关的问题,或者一篇论文的观点需要分为几个分论点来阐述,那么可以将几个相关问题或几个分论点作为本论的几个部分来表达。这几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并列的关系;三是递进关系。递进关系有三种不同形态,即时间上的递进关系、空间上的递进关系、纯粹逻辑上的递进关系。

3、法学论文的结构表述。论文的题目叫总标题。在总标题之下,一般要分成不同级别的小标题,分别称作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等若干级标题。一般情况,分为三级题就行了,分四级题的也很多见。不同级别的标题,要用不同的标号来表述:一级标题用“一、

二、三??”(在我国台湾地区,也有用中文大写数目字来表述,例如壹、贰、叁??);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五级标题可以用“其一、其二、其三”,或者“首先、其次、再次”,或者“第一、第二、第三”来表述。这样一来,文章的结构就显得层次清楚,一目了然;而文章的内容也显得井井有条,多而不乱。

小结:论文的结构问题,实际上是论文的逻辑体系,体现了论文的整体与部分以及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是论文结构合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的重要保证。论文结构问题,可简要地归纳为如下要点:第一,论文结构有逻辑要求,不是随意而为之。第二,论文的结构,不论采取何种结构模式,有个共同的要求,即要紧扣题目。第三,论文各部分的标题要符合基本要求。论文各部分的标题,又叫小标题,与论文的题目一样,也又一些基本要求:①标题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不能是一个句子;②标题只确定本部分的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③标题应明确、简短而忌冗长;④同一层次的各标题应相互协调;⑤各小标题与论文题目之间应该有关联,亦即小标题应该围绕题目来设计;⑥标题分级应符合分级的规则和顺序。

三、资料

1、资料对科研的意义。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主要是文本研究。所谓文本,在这里表现为各种资料,首先是法律文本,即各种立法文件,法律法规;其次是司法文本,包括最高法院发布的解释性文件和判例;当然还有法学文本,著作、论文。科学研究需要材料,就像人类生活需要粮食一样,没有丰富的材料(特别是第一手材料)作基础,就谈不上什么研究!一篇几千字的法学论文,往往需要看几万字的材料。据武大著名国际法教授梁西介绍,他写了一本二十多万字的书,先后查阅、翻译和整理了两百多万字的资料才勉强完成。由此可见,做好资料工作,对于论文写作是多么重要!

2、资料的搜集与整理。(1)资料的搜集。写法学论文也好,一定要注意平时搜集相关的资料。搜集资料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包括订阅法律方面刊物、购买法律方面的书籍、借阅相关的法律图书、复印相关的法律资料、做读书笔记和卡片、积累相关案例和做剪报集等等。随着网络的发展,现在搜集资料更方便和快捷。网上的资源很丰富,关键看你有没有搜集的意愿。搜集资料也不是什么资料都要搜集,一般注意搜集你自己感兴趣方面的资料。应该注意搜集工具书,特别是专业工具书,如字典、词典、大事年表、法律辞典、年鉴、图集、官方文摘、条约集、案例汇编、资料汇编、缩略语词典、百科全书、图书目录和书末索引等等。大型工具书,可以借阅图书馆的,但中小型工具书最好自备。(2)资料的整理。资料光搜集是不行的,还应该对资料进行整理。这既是对资料进行初步消化的过程,也是为日后查找资料做准备的过程。(3)资料的研究。资料只有理解(消化)了才能使资料变成知识;也只有理解了才能对资料进行选择。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认真进行鉴别、分析和比较,而后才能“择优录取”。对资料的研究,其意义是多方面的。研究资料的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也是知识积累的过程;研究资料是为了引用资料作准备和选择。

3、资料的选择与运用。资料对于法学论文写作有这么几个意义或作用:第一,帮助作者了解所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例如国内关于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历史沿革和存在几种不同的学术观点等;第二,为作者研究课题提供第一手资料,帮助作者得出正确的研究结论;第三,引用权威资料以增强论文的说服力;第四,有些资料可以作为论文的批驳对象,从而反正论文观点的正确性;第五,有些资料可以作为论文的论据,比如统计数据、案例资料等等。资料运用应注意如下问题:(1)引用资料的量要恰当;(2)直接引用与间接引用要求不同;(3)引用译文最好要核对原文;(4)要注意观点和资料的契合;(5)引用资料必须要有注释。

四、方法

1、论证的一般知识。议论文是古已有之的一种论文文体。这种文体是作者对某种理论、主张、政治制度或社会习俗等,从根本上考察、探讨,辨是非,别真伪,表明看法、观点、澄清对错的文体。议论文具有三个要素,即论点、论据、论证。论证的基本方法,包括三大类五种,即归纳法、例证法、演绎法、类比法、对比法。

2、学术论文的论证方法。法学论文重在创新,贵在说理。与其他文体相比较,议论文是以说理为主的。但要把道理说通说透,就要找准说理的突破口,掌握说理的基本方法。一篇好的法学论文,常常运用了多种论证方法。从纯方法论的角度来讲,法学的研究方法或论证方法大致有两大类:一类是法理分析方法,一类是法律分析方法。前者主要用于理论法学的研究,后者主要用于应用法学的研究。法理分析方法,就是运用法理学的一般原理、

范式进行分析与论证,主要目的在于运用法学理论达到对分析对象的理解;而法律分析方法,主要的是运用法律原理、原则、概念和规则等法律渊源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论证,其主要目的在于厘清法律关系,确定权利义务以及明确法律关系背后的法律责任,从而解决法律纠纷。

3、法理分析的基本方法。法学研究范式,主要源自西方的法学理论范式。我们知道,现代西方法学理论虽然派别繁多,但主要分为三大类即自然主义法学、实证主义法学和法律社会学,这三类法学分别是关于法律的价值学说、规范学说和事实学说,由此产生了三大法学方法,即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社会分析。因此,所谓法学理论,实际上是指价值理论、规范理论和事实理论的统一。由此,对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一般应从价值、规范和事实三个层面进行分析,亦即用价值理论进行价值判断,用规范理论进行规范分析,用事实理论进行事实论证,这是“关于法律”分析的三种基本方法。

4、法律分析的基本方法。法律分析方法主要有:(1)法律关系分析法。所谓法律关系分析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运用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判决的一种案件分析方法。(2)请求权分析法。请求权分析法,又称为归入法、涵摄法,是指通过寻求请求权基础,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从而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一种案件分析方法。请求权分析法是民事案件的一种独特分析方法,其法理之构造为:“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3)犯罪构成分析法。在刑事法律领域,典型的法律分析是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案件。(4)行政原则分析法。所谓行政原则分析法,就是在分析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来分析和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从而得出案件处理结论的方法。(5)法律概念分析法。法律概念分析法,是概念法学的一项重要方法,本质上是法律分析的一种方法。法律概念是一个法律知识点最精华的表述。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作为法的三要素之一,法律概念对于案件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表达

1、论文的文字。论文能否成果,既取决于作者的法学理论素养,也取决于作者的文字功底。换言之,一篇优秀的法学论文,是法理和文理有机结合的产物。法律是一门纯语言的学问,故法学论文写作更离不开汉语知识的学习。一篇文章,用字组词,组词造句,组句成层,组层成段,组段成章,要保证它“言之有序”、“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体”,就要遵循文章的基本章法。现就论文的文字表达谈如下几个问题:

(1)语言表达原则。运用语言进行意思表达,须遵循三个基本原则:简明、 连贯、 得体。语言文字的表达,不论是遣字造句,还是表情达意,均要坚持求质不求量、求精不求粗、求深不求浅、求新不求俗的原则。

(2)语言表达方式。语言的表达方式有五种,即记叙、 描写、 说明、 抒情和议论。就法学论文而言,其语言表达方式主要是叙述、说明和议论,描写和抒情则使用很少,甚至根本不使用。

(3)常用写作手法。六种常用写作手法:象征、对比、衬托(铺垫)、照应(呼应)、直接(间接)描写、 扬抑。所谓写作手法,实质是指写作技巧而言的。法学论文写

作,为了使其论述有力,往往也需要一定的写作手法和技巧的。例如对比,将两种不同的观点或法律制度进行对比。还有铺垫和照应,前者为了增强文章的可读性,也可以设置一些悬念,采用铺垫的手法来展开;后者为了紧扣主题,需要在论文的中间或结尾进行照应。至于其他写作手法,在法学论文中一般则很少使用。

(4)常用修辞方法。写作常用的修辞方法有比喻、拟人、排比、对偶、引用、设问、反问等。除了夸张以外,其他修辞方法都可以运用,修辞学方法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比较广泛,在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等方面,都采用了修辞学方法。修辞法学已成为现代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例如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法律思想,在现代西方法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5)常见语法错误。语言的复杂性,加之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的区别,使得一些法学论文经常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一些错误现象。主要包括:实词使用不当、虚词使用不当、成分残缺、搭配不当、结构混乱、重复多余、词类误用、不合逻辑等。

2、论文的风格。文章的风格,体现为一种行文格调和习惯,表现在多个方面,比如语言的特色、句子的长短、手法的偏重和叙述的角度和语气等。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幽默的语言、庄重的风格、抒情的笔调、辛辣的语气等。论文风格应注意:(1)要避免西化的风格;(2)要避免口语化;(3)要使用法律术语。

3、论文的文采。学术论文,往往缺乏文采,加之内容专深,读来枯燥无味,引不起人们的阅读兴趣。这是当前学术论文普遍存在的问题。学术论文的文字也可以是生动活泼的,能够做到这一点,将使你的论文锦上添花。在中国古代论辩文中,援事引例,引经据典,或论其事实,或批驳谬误,语言生动,论辩有力,逻辑性强,颇具文彩的文章比比皆是,如《原毁》、《过秦论》、《讳辩》等。要想自己的论文富有文采,要靠自己加强文学修养,多阅读一些文学作品,特别是中国古典文学,从中吸取营养,努力提高自己驾驭文字的能力。

六、规范

学术规范是学术活动须遵守的共同规则。严格说来,没有规范的知识积累和演绎不能称为学术,至少不能称为学术系统。但在中国的法学研究领域,学术失范问题严重存在。近年来,在法律界因学术行为文失范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层出不穷。例如去年武汉大学的“两周事件”在学界就造成十分恶劣的负面影响。写作法学论文应注意如下几个学术规范问题:

1、学术见解。学术论文是科研的结晶,作者应尽可能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论文要敢于提出新观点。既要实事求是,承认客观真理,又要独立思考,富有开拓精神。研究与写作,应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观点不能主观武断,论说要有根据,材料要核实。社科院研究生院前院长温济泽教授,经常用前人诗句来勉励学生的:“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前一句是讲学术论文的结构,后一句就是讲学术论文的基本见解,要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创新,敢于出新。

2、社会责任。法学是治国之学,是强国之学,是权利之学,也是正义之学。因此,法学研究不是作者个人的小事,而是事关社会和国家的大事。由此决定了,法律工作者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一定的社会责任,要有一种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