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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政放权工作汇报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4  分类: 工作汇报 手机版

篇一:机关单位简政放权工作汇报精选三篇

机关单位简政放权工作汇报精选三篇

简政放权工作汇报(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凭祥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开展简政放权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抓“四亮”塑形象。第一,“亮身份”。要求窗口党员佩戴工作牌上班,在窗口单位设置“党员先锋岗”,通过亮身份、树形象,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第二,“亮标准”。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办事指南等方式,将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法定时限、收费标准、时限要求等进行公开。第三,“亮承诺”。将窗口单位和个人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和兑现情况,通过公示栏、承诺卡等形式进行公开。第四,“亮业绩”。每月将工作情况公布,季度开展“红旗窗口,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活动,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氛围。

二是抓“四比”促提升。组织开展“比业务、看质量、学技能”创优质服务窗口,“比服务、看态度、学礼仪”创群众满意窗口,“比纪律、看守规、学先进”创模范标兵窗口,“比素质、看能力、学专长”创团结奋进窗口的岗位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三抓“四个不能”促行政效能。“四个不能”是:一是“一个不能少”:扎实推进“两进一充分”工作,所有行政审批的单位及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办理,充分授权服务窗口人员,坚决杜绝“两头受理”现象,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二是“一个不能多”:做好“三个减半”工作,即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削减一半,审批期限压缩一半,审批程序简化一半)。三是“一个不能推”: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单位“一把手”对窗口首问负责人充分授权,下发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办理事项,对既定的承诺受理事项要认真受理和办理相关工作,不准无故推诿。四是“一个不能拖”:按照“限时办结制”和“方便办事、提高效率”的要求,各部门按照承诺期限,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限时办结,一件事也不能拖。

四抓“政务下移”促便民服务。**年以来,我们推进“政务下移工程”,将“阳光政务”延伸到基层,目前,全市4个镇、38个村已经建成政务服务中心,15个部门75个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政务中心办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创新“一服务两公开”服务模式,率先在全区政务服务系统中采用云计算技术构建了延伸到镇、村的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凭祥市所辖镇、村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涉农补贴发放电子监察等功能,打造了一个“24小时不关门的便民政府”,**、**年全市4个镇、38个村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便民事项9132

医院简政放权工作汇报

5件,办结91325件。自治区、崇左市综治现场会多次在凭祥召开,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认真受理并及时办结业务,无超时件,办理提速93.67%,共收取各项税费共5亿多元,群众评议率98%,满意率100%。服务态度、限时办结、行政过错等工作未接到一起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了“零超时、零投诉”,实现了“优质服务零投诉”的目标。

二、减政放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行政审批工作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事项繁多,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冗长,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擅自增设批准条件等现象仍有发生;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个别窗口单位存在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至上的错误思想,工作错位、服务缺位、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在各相关环节存在程序多、阻力大等问题,窗口的平台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在近期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开展实践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推动

凭祥市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实行最大化的阳光审批服务。打破“以职能部门为中心”的空间分散、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的传统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高效、透明、低成本行政审批流程。我市将以高效化为目标,全面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具体工作措施:

1.减事项。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及已调整到镇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日常管理)三类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原

则要求本轮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审批事项30%以上。

2.简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在界定审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和逐级审批。股室作实质性审批而部门领导作程序性批准的,取消部门领导审批环节,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镇作实质性审查而市作程序性批准的,下放审批权。原则要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条件成熟的争取现场办结。

3.重并联。整合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涉及多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100%实行并联协同审批。以“统一、联合、集中”为原则,由市审改办确立牵头部门,建立“一窗受理、分段审批、限时办结、流程监控”的并联协同审批制度。

4.优服务。以方便服务对象为基本理念,实行“审批向中心集中、服务向基层延伸”。服务企业类项目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服务公众类项目前移到镇或村(社区)。

5.减收费。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减少行政服务收费。

(二)突出重点,抓实推进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

1、改革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审批时间的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在改革思路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再造审批流程,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间。改革现行的审批方式,采取并联审批和串联审批相结合,将同一审批阶段内不同部门的单个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的各阶段之间实行串联审批,实现每个阶段的审批环节和时间大幅度缩减。

(2)大力挖掘潜力,从改革审批方式要时间,从整合资源、整合流程要时间,从提高效率要时间。将串联审批模式改革为并联审批模式,将前后置的审批改革为同步审批,将互不联系的部门外部审批行为改革为政府部门相互配合的内部行为,打破部门界限,冲破前后置的约束,大幅度地提高了效率,提供了服务。

(3)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制定方案过程中,我们借鉴

篇二:简政放权汇报

汇报材料

龙王塘街道做为一个基层服务性政府,有责任更有义务把这次简政放权工作落实到实践中去,坚定不移地把简政放权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地把简政放权工作转变为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过程,努力地把简政放权工作变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让简政放权工作从根本上做到“简政”,“放权”。

多年来街道在办事流程设定中考虑的重点是方便管理,细化工作职能和责任,对方便群众办事这方面考虑的较少,现在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已经做出调整在街道内实行“三级代办制度”,受理、办理、回复,要求能现场办结的现场办结,一般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事项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过程中认真登记相关资料,备份受理单,标明代办人姓名、电话、受理时间、办结时间以及办理人对事件办理过程的评价。现在总的办事流程已经比以前减少

项。在实行“三级代办制度”过程中街道还制定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这样不仅规范了机关党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还为群众来街道办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让街道在老百姓心目中留下良好的印象。以前老百姓来街道办事是老百姓拿着相关资料到处跑到处问,现在只要老姓来办事,只要提供完整

的资料,其余的都有街道工作人员来办理,通过这种方法大量的压缩了办事的时间,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街道辖区内群众的满意度也随之不断提升。

然而简政不只是单一的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办事,简政还要从我们自身做起,在实行“三级代办制度”的同时,街道党总支部还出台 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接待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请假制度”、“机关节能建设制度”等多项制度,我们通过这些制度更好的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节省街道的经费开支,把它们投入到更多有意义的社会事业上去。所以简政不仅体现在办事流程上的便利与快捷,更是实实在在减少甚至剔除影响街道辖区发展的各种原生阻力。

同样放权不等于放弃责任,而是腾出手来抓大事,要更进一步明确责任。龙王塘街道本着真放权、放实权,坚决破除怕丢权、怕失利的思想,打破条条框框和本位主义,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把该放的权力真正放下去,放到位,干净彻底地还权于基层、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要管好权、用好权,既要放好权,更要管好权,用好权,“放”要放下去、放到位,“接”要接得住、用得好,要强化监管责任,对下放的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现在我们已将八项权力下放到村级管理单位,并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要让放下

去的权力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政府作用。所以放权是把政府权力放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建设廉洁政府,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要把简政放权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办事程序,压缩服务时限,真正打造服务质量好、办事成本低、服务效能高的政府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加主动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业绩展示简政放权的新成效。

在我们做好简政放权的同时希望园区对行政申批的流程进行简化,因为在街道的服务职能范围内有一半左右是需要园区来进行申批的服务项目并希望执行限时办结制。

篇三:贵州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一、推进“放、管、服”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大幅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着力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廉洁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接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7月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三个决定取消和调整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经认真梳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家部委行政审批事项152项,涉及省直部门对接的事项99项(其余53项由中央垂管部门负责对接)。其中,我省对应取消9项,暂予保留1项(其余89项属于国家部委权限,我省无对应职权)。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53项,涉及我省承接的36项(其余17项属于中央垂管单位承接)。我省省直部门对应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实际增加14项,纳入省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统一管理,拟于10月底向社会公布。二是取消、下放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人员对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10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项)进行再次清理,拟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7项,其中取消6项、下放17项、转变管理方式2项、合并9项为2项、新增3项,此次清理结果已于2015年6月12日以省政府令向社会公布。启动409项行政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并按“9+X”分类方式进行重新梳理、分类确认,拟取消66项,下放11项,合并减少33项,转变管理方式101项,转“9”类职权72项,转“X”(其他类职权)153项,不纳入权力清单管理的单位1个,涉及事项2项,全面取消“行政服务”这一职权类别。三是清理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全面取消我省仍在实施的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清理结果拟于10月底对外公布。通过清理,省直单位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改革前的三分之二以上,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事项被取消或下放,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了市场活力。截止2014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数量和注册资本均创下历史新高,市场主体达到161.18万户,注册资本达到1.6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3%和41.16%,两项指标增幅分别居全国第4位和第6位。

(二)切实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省对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决定取消的7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了对接落实,保留项目由2010年国务院公布的120项精简为96项,项目总数减少20%。一是自行设定职业资格情况。目前,我省仅保留驻店药师资格一项,这是根据我省药品行业需求和实际困难,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开展。二是部门自行设置职业资格情况。正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资格、物业管理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贵州省建设工程监理员、贵州省监理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贵州省省级监理工程师、省级造价师工程师、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贵州省卫生监督员、省级储量评估师等12项职业资格进行检查清理。

(三)加大收费清理工作力度。2013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关于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电〔2014〕19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清理整治、“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整顿了收费秩序,为实现“用3年时间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目标奠定了基础。2013年,按照省领导“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尽最大可能予以减少”的要求,全年共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清理后,省设立的收费项目为69项(其中涉企项目7项),实现了“2013年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2项减少到70项以内”的目标。2014年,按照“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管理部门设立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取消的项目我省一律取消”的原则,将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由69项减少至53项。2015年初,我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减少至35项。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 2014年底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告目录清单之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三证合一”试点工作。在贵安新区、毕节市(除威宁县外其余7县)、铜仁市(含全市10县)、荔波县、兴仁县、罗甸县、长顺县、贵定县、平坝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开展三证合一试点工作。其中除贵安新区采用“并联审批,三证同发”模式外,其他地区都采取了“一照三号”模式。截止今年6月,全省试点地区实施三证统发、一照一码办证数量达到1724个。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2011年9月组建完成。目前,共有42个省级成员单位、10个市级单位和2个县级单位使用。截止2015年7月,共征集整合32个部门提供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1200万余条,其中注册登记、行政许可信息1188万余条,奖励信息1928条,失信信息11万余条。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健全了全省工商系统统一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对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消费维权等信息进行整合,相继开发了工商业务集成系统、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消费维权系统、电子商务监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系统等操作应用平台,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处罚、消费维权、日常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和综合运用。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共享,搭建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质检、税务、海关等多个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了归集和整合。依托大数据手段,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消费维权、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有效推动了监管服务方式的转变,提高了监管服务效能。

(六)建立完善“三个清单”。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经省政府批准和授权,2014年12月,省政府法制办分三期向社会公布了60个省直单位实施的310项行政许可事项、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09项行政服务事项、1009项行政处罚事项、119项行政强制事项、51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裁决事项、34项行政确认事项、29项行政

奖励事项、117项其他行政权力,提前一年完成了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公布工作。2015年1月,启动省直单位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各单位责任清单已基本梳理完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下发后,按照“9+X”分类方式要求,我省重新梳理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一表两单”方式拟于10月底对外进行公布。二是探索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守住生态发展两条底线”和“赋予地方更多经济发展自主权”等原则,对于生态环境敏感的特定区域,对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已明确禁止投资的项目,列为全省范围适用禁止投资清单,编制了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起草了《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负面清单(2014本)》,明确7类“负面清单”项目禁止投资。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规定,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负面清单权限在国务院,地方政府不宜自行制定。根据这些精神,我们做了相应安排,待国务院正式出台固定资产投资负面清单后,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个别调整,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七)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深化政务平台建设。截至2014年,我省已建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化业务流程审批、审批业务数据交换和业务数据的全省汇总监察。2014年完成了贵州省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首批进驻省级部门49家,纳入审批事项558项(含部分行政服务事项),事项公开率达100%,能在网上实现申报的事项163项,占所有事项的21.73%。2014年12月,成立了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统一顶层设计,统一开发建设、统一推进应用、统一办理平台、统一数据共享”的原则,重新设计了我省网上办事大厅,将原有仅支持省级的网上办事大厅扩展为覆盖全省各级的网上办事互联网服务平台,建成后将成为全省的政务服务统一互联网门户。截至目前,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共完成了省、市、45个县级(部分区县已拓展到乡镇)站点的建设,收录各级行政审批部门2433个、行政许可事项1503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4917项、行政服务事项7399项。2015年8月底前完成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点全部接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并开通运行。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问题。紧紧抓住行政审批“集中进驻”和“充分授权”两个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多头跑”等问题。目前,省本级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省直部门共进驻56家,进驻人员187人,部分进驻人员比例达到部门编制近20%,省级行政审批应进事项已全部进驻。各级进驻部门已按照省政府统一编制的授权书文本格式,制发了书面授权书,逐项授予了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大力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要求,依法削减不科学、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步骤,合并内容相近、效用一致的办理环节,切实在原有基础上减少审批环节,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在受理、发证环节压缩50%以上。透明规范业务操作,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各级审批部门按省统一编制的收件通知书、一次性补正通知书、决定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示范文本,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立即予以受理并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办理或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书面告知其理由或办理部门,最大限度制约自由裁量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大胆赋权,积极探索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鉴于贵州特殊的地理环境,交通不便,我省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级人民政府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19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100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使,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办事,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制约权力,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和统计口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规范审批事项名称,全面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统计口径,做到上下一致、左右一致。2014年10月30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贵州省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示范文本)》(黔府法发〔2014〕31号),公布了《贵州省市、县两级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41项)》、《贵州省市、县两级机关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50项)》和《贵州省市、县两级机关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目录(209项)》。

(三)创新管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率先在全国开发运用“一网三平台十二系统”综合电子交易系统,推进政务、商务、事务“三位一体”,推进电子政务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三网互通”,变“群众跑”为“网上跑”,变“8小时服务”为“24小时服务”,变“现场服务”为“远程服务”,初步实现了部门授权率高、服务效率高、群众满意率高。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初审上报类行政许可权的权力属性难以界定,分级分段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且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给“放、管、服”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进展缓慢,目前,我省中介服务市场不成熟,中介服务市场承接能力不足,中介服务与行政机关利益关联,中介服务主体缺少,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等。

(二)工作建议

1.在全国法制统一情况下,各地权力清单在职权名称、数量等方面差异较大,甚至出现了在数量上相互攀比的趋势,不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权威。建议国家自上而下地清理和公布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节约行政成本。

2.建议明确法律与“清单”的关系,避免抛开法律谈“清单”,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3.建议国家立法时针对新颁布的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同时按“9+X”的分类方式公布立法中设定的行政职权,统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

4.建议国家从法律上明确下放行政审批权的法律性质,界定下放行政审批权的依据、权限、程序、主体、方式、法律后果、救济渠道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有利”的要求,正确看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突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该管的管好,把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转移出去,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分权于社会,努力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推向深入,为创业创新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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