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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3  分类: 合同书 手机版

篇一:内蒙古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体局、团委联合发文

为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根据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座谈会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精神, 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农村牧区干部队伍结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农村牧区就业创业,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带头人,培养和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从2008年开始,我区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在五年内,每年选聘3 6 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具体名额根据各地实际需求情况,在中央组织部下达的计划名额基础上,统筹研究分配给各地。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科生和高职生)。 重点选聘应届毕业和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些地区已经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3 0岁以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热爱农村牧区工作,有志于扎根基层,自愿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贡献力量;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

6、身体健康。

三、选聘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和任职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1、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分盟市填报志愿(2008年各盟市选聘计划见附件1),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报名表》(见附件2)。鼓励考生报考原籍,选聘后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志愿与组织调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凡居住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的旗(市、 区)人事部门进行网上报名。

2、笔试。笔试与“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同时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蒙古族、达斡

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

3、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厅、人事厅、团委、高等院校和各盟市组织部人事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考察。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结合选聘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分盟市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由各盟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本盟市的面试。可通过查阅档案、 函调、委托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盟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结合选聘计划确定拟选聘高校毕业生体检名单。,

5、体检。各盟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拟选聘高校毕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考察、排序递补。

6、公示。各盟市人事部门对拟选聘高校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

7、决定聘用。各盟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拟选聘高校毕业生名单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审定后,派遣到各盟市报到。由有关旗县(市、区)人事部门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见附件3),合周期为2年。

8、任职。由各盟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确定其工作的嘎查并明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

四、选聘任职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五、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合同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基本工资比照当地苏木乡镇从大学生(包括专科生和高职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按月足额发放。经费从中央财政所拔资金中列支。

2、津、补贴发放参照当地苏木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标准执行,按月足额发放。由盟市、旗县(市、区)财政负担。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嘎查村可适当发放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3、参加养老社会保险,由盟市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自治区统一办理。

4、中央财政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5、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制度。

6、户口根据本人愿意,可留在(迁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迁至任职所在地旗县(市、 区)人才交流机构,公安机关予以办理。

7、对录取为区内院校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二)任职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按院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教育部门负责办理。

2、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放宽报名条件,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4、报考区外院校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自治区内院校的,初

试总成绩加1 0分。参加自治区内成人类专升本考试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 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单位的,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就业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8、《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6>5号)中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六/管理和服务

1、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由旗县(市、区)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免费人事代理。

2、工作期间,旗县(市、区)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因入伍、升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旗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报盟市人事部门备案。聘任期间,合同双方无故违约的,按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合同期满,经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4、要对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工作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情况要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盟市人事部门备案。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招录、享受优惠政策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5、盟市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开展,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牧区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安全、健康知识等。可邀请优秀嘎查村干部介绍经验,组织他们到本地先进嘎查村进行短期考察见习,帮助其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做好农村区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6、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盟市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旗县(市、区)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作的督查和指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与他们进行交流。

7、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责任制和层层责任究制度。盟市、旗县(市、区) 组织人事部门和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要为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建立“热线电话”随时解决他们遇到的特殊问题。

8、建立健全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对选聘到嘎查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实行主要领导联系制度,定期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关心和支持他们的成长和进步。

9、嘎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结合实际,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好日常生活。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安排他们在嘎查村居住,可安排在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安排在苏木乡镇居住。

10、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嘎查村。预备党员转正、非中共党员积极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1、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嘎查村干部的人身安全防范工作。对侵

害他们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打击。

12、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嘎查村工作,苏木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七、组织实施

选聘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团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人事厅配合做好有关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各地的选聘工作要在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政策落实,开展调研督查,搞好服务保障等,定期汇总上报相情况,配合自治区做好选聘的相关工作。各地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加强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高校毕业生自觉自愿的原则,不搞硬性分配,不追求数量,确保质量,讲求实效。

各地可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有计划地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待别是那些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但又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嘎查村任职或挂职。要在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农村牧区现有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回乡务工经商等人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农村区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嘎查村干部的报酬待遇,逐步完善嘎查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职补偿等制度,逐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基层,参加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努力在全区形成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基层为大学生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的良性循环机制。

附:1、2008年全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名额初步分配计划表

2、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报名表

3、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内组通字〔2008〕33号)

篇二:2015内蒙古大学生村官选聘500人

2015内蒙古大学生村官选聘500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和要求

2015年全区计划新选聘大学生村官500名(各盟市计划名额见附表1)。二、选聘资格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2015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985”、“211”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5、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有志于扎根农村牧区,热心为农牧民群众服务。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素质条件好,能够保证在贫困、艰苦嘎查村工作生活的需要。8、在校期间各项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9、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三、选聘程序安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初审、笔试面试、审查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任职到岗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1、公告动员

5月中下旬,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公布选聘数量、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2、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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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8:00,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5月27日至5月29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删除)。6月10日至6月13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大学生西部志愿”计划中的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各项目考试同时进行),报名、考试免收费用。

3、笔试面试

(1)笔试。考生于6月14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6月29日后,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7月5日至7月10日,由盟市委组织部结合选聘计划,对报考本地区的考生,按照不低于

1:2的比例划定笔试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各盟市指定网站网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3)面试。7月15日至7月25日,由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本地区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盟市委组织部确定,并在指定网站公布。4、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盟市委组织部认真核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有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向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对于在资格审查中把关不严、出现不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3份,1份送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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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记表》签署意见和盖章,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本高校签署意见的学生名单和《登记表》于7月15日前分别寄送盟市委组织部。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于7月15日前直接寄往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由盟市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登记表》由盟市委组织部于正式面试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5、组织考察

对于通过考试的拟选聘初步人选,可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委托考察和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考察,具体方法由盟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确定人选

由盟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同等条件下蒙汉语兼通的毕业生优先、“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回原籍服务的优先、涉农涉

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

牧专业的优先的原则,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7、组织体检

7月28日前,由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8、网上公示

7月30日前,盟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分别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聘人员。9、岗前培训

对于确定的选聘人员,由盟市委组织部负责集中办班进行岗前培训。10、任职到岗

由盟市委组织部指导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与新选聘大学生村官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2年。四、工作管理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新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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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待遇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附件:

1、2015年全区大学生村官新选聘计划名额及去向分配表2、各有关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471—4812120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281828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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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国家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篇三: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08年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的公告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

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农村牧区干部队伍结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农村牧区就业,培养和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组织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科生和高职生)。重点选聘应届毕业

和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些地区已经选聘到嘎查

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热爱农村牧区工作,有志于扎根基层,自愿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贡献力量;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 6、身体健康。 二、聘用、职务和手续

1、旗县(市、区)人事部门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

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为2年。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职

务;可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3、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继续聘任。 三、报名

4月16日—5月10日,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详情在网上查询)。

凡居住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的旗县(市、区)人事部门进行网上

报名。

四、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当地苏木乡镇从大学生(包括专科生和高职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2、统一办理医疗、养老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4、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制度。

5、对录取为区内院校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二)任职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2、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报考区外院校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自治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参加自治区内成人类专升本考试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单位的,发放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1—48137424812679 0471—69656386287995

内蒙古党委组 织 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团 委

2008年4月16日

附(网上报名表样):

注:1、已经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

在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旗县人事部门存入毕业生档案,一份留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3、本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