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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经济人合同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5  分类: 合同书 手机版

篇一:劳务用工合同书

劳 务 用 工 合 同 协 议 书

用人单位(甲方):延安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

员工(乙方): 。

工程名称: 黄陵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

施工班组及工种: 。

联系地址: 。

身份证号: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子君。性别: 男。

现场负责人: 冯光政。 联系地址: 延安市、黄陵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乙方试用期届满前,甲方或乙方未解除本合同的,则在试用期届满时,自动转入正式聘用期。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工种、其他普工)会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见乙方从事具体工作的岗位职责规定。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注册地或甲方现有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乙方同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在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形下,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

(五)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约定:

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或乙方提出加班申请经甲方核准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应超过三小时,但因乙方提出加班申请,在保证工作安全的情形下,加班时间可不受每日不应超过三小时的限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3、乙方确认:

自愿将除法定节假日之外/所有的延长工作时间即累计计入乙方可调休的休假时间(将在《工资单》中列明"积假")。具体调休办法按《延安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自延长工作时间所在月起三个月内,甲方无法安排乙方调休的,除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继续累计调休外,或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安排调休的,甲方应在自延长工作时间所在月起第四个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计发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一)种形式执行,工资均为税前工资,不得低于延安市、黄陵县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元/月(其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加班费等);试用期满月工资元/月(其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加班费等)。

2、其他形式:月计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效益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如有)等(月基本工资标准为乙方当月出全勤并完成一定基本工作量所获取的工资。

(二)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三)乙方加班加点工资、假期工资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为每日按乙方月基本工资除以21.75计算,并按《延安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延安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计发。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每年免费安排乙方健康检查次。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须协助提供办理社会保险必要的证件、文件等,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每月直接自乙方工资中扣取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及结合《东莞市广业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并依《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病伤假工资;甲方未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的,应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依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延安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所有的规章制度,由乙方签阅方式或甲方在公司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包括临时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临时分派乙方工作任务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延安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检查、考核和奖惩结果将以《通告》的形式在公司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向公司员工公示,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签阅,乙方拒不签阅的,视为送达给乙方。

(四)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五)乙方应当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甲方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秘密及甲方为履行合同义务对第三方负有的保密责任中所指向的保密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该等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另行要求乙方签订《竞业禁止与保密协议书》。

八、本合同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将文件以递交乙方签阅的方式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延安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3、乙方工作中严重失职,酿成责任事故,或损坏甲方的财产(含代为第三方加工、存储、运输等的财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单次达5000元(含本数)以上,本合同期限内造成经济损失累计达10000元(含本数)以上的;

4、乙方存在营私舞弊/侵占、挪用公司资金、财物等其他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单次达5000元(含本数)以上,本合同期限内造成经济损失累计达5000元(含本数)以上的,或

给甲方声誉、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或第(五)项约定的;

7、乙方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约定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或克扣、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未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经乙方书面通知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拒不改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且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书的(适用已签订二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依照本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金、补偿金。依照本条其它条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后符合发放经济补偿法定条件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发放经济补偿金。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正式聘用期一个月的月基本工资计元,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存在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情形的,甲方除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甲方应予以补偿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代通知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1、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秩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因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导致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生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壹拾万元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另行赔偿甲方超过违约金的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全额赔偿,涉嫌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依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赔偿款、违约金等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资中扣减,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支付。

十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订手续。甲、乙双方未能在本合同期届满前续订劳动合同的,本合同即在合同期届满时终止。

(三)本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结算工资等事宜。

十二、争议处理

篇二:2014年劳动合同范本

劳 动 合 同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试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范围内。

2、乙方工作内容界定以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甲方布置的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要求为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

2、乙方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不鼓励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1、双方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岗位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约定工资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资_______元,其他为岗位工资_____元)。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2、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1个工作日说明。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有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功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整体薪酬水平、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1、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3、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3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2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5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4.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4.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6.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7.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7.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7.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7.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7.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3年的;

8.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要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合同期满的;

1.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章 经济赔偿及违约金

1、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依法裁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超过半年者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同时对于签订敬业协议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经济补偿外,另需补偿乙方敬业工资。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为乙方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乙方应为甲方服务5年。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服务期为履行部分每满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训费用作为违约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章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害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民事诉讼权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安排人员接替。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依法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订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 日

篇三:房地产中介经纪人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甲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进行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基本条款、约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1年,即从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2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

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乙方职位为:经纪协理。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为:

1、 为甲方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等事宜,并为甲方赚取

业务佣金。

2、 乙方应将其招揽的业务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部交给公司,乙方无权取消、

取走、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在本人提成中扣除应纳之税和所欠甲方的债务。

4、 乙方服从及执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签订本合同视为完

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中联房产招聘、培

训、转正、调职、离职管理规定》、《薪资及提成制度》、《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盘

客管理暨房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及签约规范管理规定》、《店面形象

要求制度》、《业务部门绩效管理制度》等(下统称为公司制度)。

5、 转正标准(同时达到①、②、③项予以转正,单独达到④项予以转正):①连续3

个月达到5000元/月以上业绩或者6个月总业绩达到20000元。②绩效平均分数不

低于315分的标准。③通过资格考试。④连续3个月达到8000元/月以上业绩或6

个月内完成3万。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乙方每月至少休息4天。

(二)、因乙方工作性质所限,乙方同意,自愿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须考勤。

第四条 工作待遇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不低于:¥800.00

元/月(基本工资已包含加班工资);转正后,确定乙方工资不低于:¥960.00元/月(基本工资已包含加班工资);如有薪酬变动,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据。

(二)、甲方每月l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三十日内

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依据公司制度从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中扣除以下费用:

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据领用等费用或押金,因乙方违反公司规定或过失或损失赔偿款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关制度,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照规

定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关制度给予乙方享受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

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保密协定:

1、 乙方不得将公司工作中任何计划、步骤、方法、手段、安排及商业秘密,向任何第

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诉乙方这种信息资料是属于保密性质。本协议所

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

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

劳务经济人合同书

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系统软

件、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盘源信息、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董

事会会议内容和决议、管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

2、 乙方不得复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资料,除非事先获得

公司的授权。

3、 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向甲方归还所有与业务有关之物品、文件及相关资料。

4、 乙方现任的工作有获取甲方商业秘密的足够条件,甲方只要能证明乙方所使用

的信息与自己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

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或者使用的证据的,即可认定乙方有侵犯公司商业

秘密的行为。

5、 乙方对上述各项保密义务的责任无时间期限限制,不因乙方辞职或被解雇而减轻和

消除。

6、 如乙方违反保密协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及承担造成甲

方的一切有关损失;赔偿金以扣发乙方薪金、奖金、提成等形式予以实现,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

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甲方经营情况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

(三)、本协议期限届满即告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如有变更或期满经双

方同意续订的,须由甲乙双方签署或盖章。

(四)、依据本条款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债权债务并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消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扣除乙方任何应得的收入赔

偿给甲方:

1.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 乙方服务态度恶劣,严重破坏甲方声誉的。

4. 乙方未按公司规定的各项守则、条款和规定招揽业务。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 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

2. 甲方停止本项业务或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3. 其它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第八条 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绩效工资、奖金、佣金提成的计算细则及方式按甲方最新制度执行。

(二)、甲方有权根据所制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作出相应的人事变动处理;并以甲

方向乙方签发的一切人事变动文本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与交接手续,对于乙方的薪金、提成,将

按以下情况处理:

1. 离职手续及交接手续正式完成后,甲方5个工作日内结清乙方薪金;如离职手续及

交接手续未能完成,甲方有权缓发乙方薪金,直至确认离职手续与交接手续完成后才予以发放。

2. 为保障甲方及客户的利益,甲方将对乙方已完成的中介事务的提成采取保留二个月

观察的处理。观察期间,如乙方所跟进的中介事务或日常工作被确认已完成,及由其名义开具的甲方发票、收据及其它相关票据等已全部回收完毕,甲方于观察期满后当月的15日后发放乙方提成。

3. 对于乙方未完成之中介事务,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跟进,直至该中介事务的相关

佣金归入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对此佣金提成的分配方式作出调整。

4. 合同期间乙方提出辞职,如在试用期的,则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

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乙方已通过试用期的,则须提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 乙方未转正离职的,须向甲方支付胸卡工本费、名片印刷费、公司徽章工本费、服

装费等。

(四)、若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必须于三天内书面知会甲方;如因没有知会而导致

甲方未能联系乙方,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十条 甲方因实际情况修改公司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第十一条 甲方最新公司制度以甲方的内部通告、门店张贴、分行经理宣布、员工会议宣布等任一形式发布,一经发布将视作乙方已知悉并遵守执行;乙方有义务随时查阅内各种资料以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否则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它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甲方最新的公司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而签订的人事变动文本、《书面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之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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