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8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问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问答

一、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什么时间印发推行的?

答:1999年12月24日。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几部分组成?

答: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三、 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哪些原则?

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 协议书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的有哪些内容?

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 协议书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的有哪些内容?

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六、“通用条款”的定义是什么?

答: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七、“专用条款”的定义是什么?

答: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八、“发包人”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九、“承包人”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十、“项目经理”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十一、“设计单位”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十二、“监理单位”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十三、“工程师”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十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知识问答

商丘建工集团国基公司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竞赛复习题

1、合同文本中工程概况包括哪些内容?

答: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文件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3、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签订时间能否在工程开工日期以后?

答:不能

5、什么是合同协议书?

答: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

6、什么是中标通知书?

答:是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7、什么是投标函?

答: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文件。

8、什么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9、 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答: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10、什么是发包人?

答: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什么是承包人?

答: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什么是监理人?

答: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什么是分包人?

答: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4、什么是发包人代表?

答: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5、什么是项目经理?

答: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6、什么是永久工程?

答: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7、什么是临时工程?

答: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18、什么是单位工程?

答: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9、什么是工程设备?

答: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0、什么是施工设备?

答: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

物品。

21、开工日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22、竣工日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23、什么是工期?

答: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24、工程保修期从什么时间计算?

答: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什么是签约合同价?包括哪些内容?

答: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26、什么是暂估价?

答: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27、什么是暂列金额?

答: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8、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多少天审查完毕?

答:7天内

29、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哪些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答:(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30、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哪些?

答:(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

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

篇三: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

1、建设工程合同特征有哪些?

1、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某些建设工程合同须采取批准形式,如《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2、建设工程合同为诺成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2、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是什么?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有招标委托和直接委托两种方式。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否则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管理的三大主体是什么?

业主、监理及承包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三大主体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诺成,除了少数的几类如定金合同等是实践合同,合同法中的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

5、建设工程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6、建设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支付一般有那些条款?

一般4个部分的条款组成

(1)合同价款及调整

(2)工程预付款

(3)工程量的确认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7、为什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备案?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8、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一般都是有偿的,当然,如果双方愿意,按无偿标准也可以签订,但那实际就属于赠与合同了。

9、建筑工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0、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哪些?

(1)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及材料调查审查表等。 (2)变更设计工程量和工作量的审查。

(3)计日工工和合同处工程的审查。 (4)按合同、清单规定,现场核实审查计量表。 (5)按合同规定,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各项支付证书

12、建筑施工合同应规避哪些风险?

主观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施工准备不充分。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因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影响实际发生的施工费用和工期。分包商管理、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发包人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纰漏;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不够完善。发包人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

客观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拖延工期。针对特殊工艺,发包人要求不合理或过于苛刻,而双方事先又没有约定。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调价条款写得太笼统,必然给承包商带来风险,如果承包商最初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遇价格上涨则损失更大。存贷款利率变动,汇率变化等。国家对工资、税种、税率、工作日等调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能修改吗?

不能。这是固定的范文,相当于法律文件。如果与通用条款有差别时,在补充条款中说明或直接在专用条款中载明

建筑施工合同双方可以口头解除吗?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书面解除,因此口头解除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证据。就如你说的录音等。这样对于以后发生纠纷的,可以作为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按计价方式如何分类?

按计价方式分类

合同按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2.计量估价合同。通常是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出较为详细的工程清单,由承包人填报单价,再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依据计算出总造价。目前施工图预算就是属于这种方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为工程总价合同,如何证明工程量的多少呢?

工程量一般在实践中依据阶段性工程签证确定,施工人应当完备施工记录与签证,为确定工程量做好基础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交印花税吗? 如:甲方是我单位,乙方是:施工承揽方,还有如果要交印花税,还交其他的税费吗?

要交的。

要是签分包合同 当然要交印花税啊 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合同之分?

有总承包工程合同和分包工程合同之分;

有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之分;

有可调价单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之分;

有可调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之分。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 (2)是明确签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是在当事人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4)合同一经签订,公正机关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遵守履行合同。 (5)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是指什么合同?

一般叫做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指的是专业从事消防、水暖、劳务等专业工程的单位从总承包单位那里分包这些项目时签订的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问答

合同。

转包和分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转包和分包的主要区别:转包是承包人承包发包人的工程后,将工程全部承包给第三人,而分包是部分工程(非主体工程)承包给第三人。

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1、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违约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1、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应约定承包人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1、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