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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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7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

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

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对的。此外,该企业对患病职工只发生活费的做法不妥,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要求王某自负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欠妥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转由劳动者个人负担。

案例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

【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2001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2003年1月20日,我公司与被告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4年1月31日止。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被告一次性补助。被告的个人行为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 》中止,属被告的违约行为,故起诉要求不与被告续签劳动合同,不退还被告的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

被告宋某辩称:我于2002年被评定为7级伤残,不应适用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风险抵押金,故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应予以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于2002年1月进行了工伤认定,故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不适用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被告因工伤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被告无故违约,故被告要求原告退还部分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理由正当。

【评析】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致伤残后,如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本案中出租车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因此无效。但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关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工伤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时谨慎选择,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强行抉择。

案例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争议

【案例】刘先生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多年,公司只与刘先生签订过一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后双方虽然未再续签劳动合同,但还是继续保持了原工作关系。工作中,刘先生听说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刘先生就格外关注自己的连续工作年限。某日,刘先生计算出刚好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于是就找公司领导商议,要求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续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认为公司的后续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目前难以与刘先生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多年来未与刘先生签订过劳动合同,以致双方长期处于无合同状况,现愿意马上与刘先生续签一份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刘先生不同意,坚持要求

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过几次协商,双方还是各持己见,以致合同续签的问题一时难以确定。

一个月后,公司发现刘先生仍然坚持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就书面通知刘先生:如刘先生在一周内不与公司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只能依照规定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刘先生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先生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己在公司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单位就应当与自己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公司只同意与刘先生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先生在未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满十年即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订立(包括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那么,当事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经协商不一致签订不成)但又维持劳动关系的性质如何确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条件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确认当事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的关系。由于“应订未订”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该条款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期限作了规定。

那么,当事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依据前条规定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方式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状态,用人单位未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状态,而此时用人单位尚未依据规定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

本案中,刘先生在三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当事人之间未再续签劳动合同,刘先生与公司属于“应订未订”的劳动关系并处于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此时,用人单位如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的,则双方劳动关系可以按公司的通知而终止;但刘先生在公司依据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之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四:强迫续订劳动合同应为无效

【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2001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他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合同期满后,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评析】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他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至于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的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即只有发生了一定的违约行为,才发生违约金的支付。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而告终止,其间并无任何的违约行为,故而2000元违约金无从说起。

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职工服务期限,不到服务期

篇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1任务 0006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

A. 《国际劳工宪章》

B. 《国际劳工标准》

C. 《国际劳工条约》

D. 《国际劳工章程》 满分:2 分

2.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 )。

A. 每半年召开一次

B. 每半年召开二次

C. 每一年召开一次

D. 经常召开

满分:2 分

3. 下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B. 劳动法调整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C.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劳动关系,也包括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D. 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满分:2 分

4. 《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为(),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A. 6个月

B. 1至3年

C. 4年

D. 5年

满分:2 分

5. 我国法律禁止的健康歧视,除了残疾歧视,还包括( )。

A. 传染病歧视

B. 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C. 行为障碍歧视

D. 视听障碍歧视

满分:2 分

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满分:2 分

7. 以下各项中关于工会性质表述不正确的是()。

A. 阶级性

B. 群众性

C. 组织性

D. 自愿性

满分:2 分

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支出不属于劳动者工资范围的有( )。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加班工资

D. 职工福利费用

满分:2 分

9.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 宪法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部门规章

满分:2 分

10.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 )。

A. 按件计酬

B. 按小时计酬

C. 按天计酬

D. 按月计酬

满分:2 分

11. 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

A. 独立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

B. 独立实行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

C. 独立实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D.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满分:2 分

12. 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

A. 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B. 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 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D. 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满分:2 分

13. 恒大公司安排工人刘路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到初二)上班。根据劳动法,该公司应支付其不低于其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

A. 100%的工资报酬

B. 150%的工资报酬

C. 200%的工资报酬

D. 300%的工资报酬

满分:2 分

14.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

A. 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

B. 传统经济法中独立出来的

C. 传统行政法中独立出来的

D. 传统社会保障法中独立出来的

满分:2 分

15. 我国现阶段在工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试行的年薪制,其适用范围是(

A. 政府高级公务员

B. 国务院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专家

C. 企业的经营者

D. 企业高级技术人员

满分:2 分

16. 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 )。

A. 高温补贴

B. 科研津贴

C. 婚、丧假工资

D. 奖金

满分:2 分

17. 特殊就业群体人员不包括( )。

A. 妇女

B. 残疾人

C. 儿童 )。

D. 少数民族人员

满分:2 分

18. 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 )。

A.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B. 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

C.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派驻境外的劳动者

D. 我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

满分:2 分

19.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B.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

C. 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D.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满分:2 分

20. 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

A. 工会

B. 董事会会议

C. 监事会

D. 职工代表大会

满分:2 分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目前我国的工资形式包括()。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奖金

D. 津贴

篇三:劳动争议判断题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0年发布(√)

3.对于大额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围(√)

6.工会要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7.1988年至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

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错误

9.在对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时,可以不考虑劳动者的诉权(×)

10.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11.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1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围(√)

15.《劳动法》于1990年发布,其中第十章对劳动争议进行了叙述。(×)

16.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7.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于1993年发布(√)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05年发布(×)

19.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956年至1987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于建立时期(×)

23.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工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体适用范围(√)

24.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25.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于1988年发布(×)

26.个人承包经营用工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体适用范围(√)

2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2009年5月1日实施的(×)

2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2007年12月29日颁布的(√)

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2001年发布(√)

30.1949年至1957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于中断时期(×)

31、劳动法是保护劳工之法,劳动保障是劳动法的宗旨和使命,因此,劳动保障的对象即是劳动者(×)

32、劳动合同条款凡是与集体合同条款不同的,一律无效(×)

33、集体合同对其终止后仍存续的劳动合同,不再有约束力(×)

34、凡是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

酬(×)

35、工作时间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36、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这个合同可以不予执行×()

3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享有劳动自由,意味着双方可以排除国家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自由签订劳动契约(×)

38、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工(×)

39、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实行酌情赔偿原则,而不是要求赔偿全部实际损失额(√)

40、凡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具有就业资格(×)

41、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应当依法予以解除(×)

42、国家实行薪年休假制度(√)

4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44、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订明试用期(×)

45、加班工资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46、"待业"与"失业"两个概念含义相同(√)

47、"待业"与"待岗"两个概念含义相同(×)

48、集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行生效(×)

49、集体合同只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生效(×)

50、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可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安排工作(√)

5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是劳动立法的开端(×)

5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认为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53、劳动合同双方主体同时变更,意味着原合同关系消灭(×)

54、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关系(×)

55、在劳动法领域,劳动力就是指劳动者(×)

56、集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行生效(×)

57、集体合同只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生效(×)

58、劳动者虽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此时如该劳动者恰逢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但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60、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因而养老保险是自愿保险(×)

6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享有劳动自由,意味着双方可以排除国家法律的强行规定,自由签订劳动合同(×)

62、在我国,工会法人是社团法人(√)

63、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这个合同可以不予执行(×)

64、劳动关系兼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属性,兼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

65、劳动者不辞而别,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原用人单位不仅可要求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依法请求新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6、最低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夜班津贴也应列入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67、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规定应当培训的,在上岗前应予以培训(×)

6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当经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69、劳动争议证据规则的特别规定包括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等(√)

70、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71、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72、仲裁即是“公断”或居中裁断,是等同于司法制度的争议处理制度(×)

73、劳动争议调解原则有:当事人自愿原则、及时调解原则、依法调解原则、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原则(√)

74、因企业开除、除名、辞职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75、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76、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必须要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7、员工申诉方式有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78、员工申诉受理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申诉事项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内部机构职能,由专门部门负责受理,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进行协查与配合处理(√)

79、员工申诉是员工在单位内将工作中的抱怨、争议和纠纷通过设定的程序公开表达寻求解决的行为(√)

80、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也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维护权利(√)

81、以调解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是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核心制度(√)

82、计划经济时代的劳动争议主要按照分(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级负责、归口处理的信访原则予以处理(√)

83、民事争议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劳动争议主体是非完全平等主体(√)

84、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涉及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17、劳动争议只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争议(×)

85、工会对于用人单位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只需要履行程序上的备案程序,而没有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的权利(×)

86、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可以视其之前对企业的贡献,在处罚时实行“功过相抵”的原则,相应减轻他应该受到的处罚,以实现公平(×)

8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内部规定或者重大事项(×)

88、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可以是企业的任何一个行政管理机构(×)

23、只有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他的事业单位、国有控制企业、如国有股占多数的上市公司,以及集体企业和集体控股的企业不一定要建立这套制度(√)

89、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90、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9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92、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都是有效的。×)

93、铁路、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和联合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仲裁协议选定的仲裁机构管辖(√)

9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提出(√)

95、撤回仲裁申请是当事人处理权的体现(×)

96、以仲裁裁决作出的时间为标准,仲裁裁决可以分为临时裁决和部分裁决(×)

97、涉外仲裁规则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内,未能共同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98、撤消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应当在受理撤消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

99、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与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的法律效力等同(√)

100、涉外仲裁中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101、建国后,我国有首先建立的仲裁制度是技术合同仲裁制度(×)

102、 仲裁程序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是由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103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形式是综合计算工时制(×)

104、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双方协商的时间单位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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